张颖:请不要误导广大白酒消费者(三)


张颖:请不要误导广大白酒消费者(三)

——执行《办法》对关联交易企业白酒市场价格影响的分析

 

有资料报道,根据2008年白酒企业年报中有关消费税的资料显示,实际消费税率平均不到10%,其中五粮液实际缴纳消费税4.17亿元,销售额79.33亿元,消费税率为5.2%,茅台缴纳消费税5亿元,消费税率6%,泸州老窖缴纳消费税1.94亿元,消费税率4.1%。我在这个资料基础上进行相关分析结果如下:

(一)这三个品牌酒的出厂价与对外销售价的比例分别为:五粮液26%,茅台30%,泸州老窖20.5%,远远低于新《办法》规定的按照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60%

由此可以看出,这三个品牌的高额利润空间惊人。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至少应该是微利或者不亏损的,这三个品牌酒类企业在微利或者非亏损时的出厂价格仅仅是对外销售价格的20.5%30%之间,其余的70%79.5%为销售毛利,足以窥视到惊人的利润空间,无怪乎国家将增收的视点注意到了白酒生产行业。

(二)如果按照新办法规定的60%计算,这三个品牌规避的消费税分别为:5.35亿元,5亿元,3.74亿元;

 

 

(三)对这三个品牌企业实际利润的影响,因为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按照25%所得税率计算,这三个品牌实际利润减少额分别为:4.01亿元,3.75亿元,2.81亿元,分别占其销售额比例为:5.05%4.5%5.9%,距有人推测的对利润的影响高达20%30%相距甚远,更何况这本身就是规避的纳税义务。

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分析:

以飞天茅台为例,原来的出厂价为每瓶220元,消费税税额为(220×20%44元,对外销售价为439元。假如按照60%的售价比例,出厂价应为(439元×60%263.4元,应纳消费税为(263.4元×20%52.68元,比原来多缴纳消费税为(52.68448.68元。假如通过提价消化这8.68元的消费税,价格需要提高多少呢?首先8.68元要扣除税前抵扣所得税25%,剩余6.51元,增加售价(6.51÷0.88.14元,即售价在(439+8.14447.14元就消化了多缴纳的消费税,提价比例为1.9%8.14÷439)。但是现在市场的提价沸沸扬扬的说是在10%以上,甚至有在上百元之巨。

我觉得所谓消费税的调整政策,其实只是给厂家提价提供了一个理由。哪个厂家能提价,能提多少,这不是跟风就行的,需要详细的市场调研。提价以后,在市场上还有没有竞争力?到底最终是否要提价,必须谨慎再谨慎。或许这是一个市场蛋糕划分的契机?但可以肯定,这次的调整对中低档白酒厂家来说影响相对轻微,在一定程度上是给生产白酒企业营造了一个更为公平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