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查中石油何时启动?


司法调查中石油何时启动?


柏文学


    日前,经国资委调查组调查认定,中石油跨国受贿事实成立,额度只有不到1万元人民币,且为下属公司。据悉,中纪委也将组成调查组,对此案进行调查。(四川新闻网8月29日)


    老外公开爆料其企业行贿我国企业的案件,早非今日始。当初我曾想不通,不管怎么说,行贿我国企业,从中获得巨额利润,受害的是我国,得益的是其本国。吃亏的是我国,得好处的是其本国。即使出于爱国心情,维护本国利益,也可以特殊处理,网开一面,至少可以不张扬嘛,何必得了好处还“卖乖”?后来知道了,他们的《海外反腐败法》和《旅行法》正是“爱国法律”,禁止海外行贿正是为了维护包括本国市场在内的市场经济的公平。行贿,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法则和根本命脉。


    我不知道,美国至今没有承认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是否与我们反腐败反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力度不够。但是我明白了,只要行贿受贿的腐败行为大行其道,而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市场交易的公平就无法保障,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就无法维持,市场经济的实质将受到损害,甚至“市场经济”徒留形式和名义。因此我能理解市场经济必须是公平经济,因而必须是法治经济,理解反对海外行贿是维持公平经济的组成部分,海外反腐败是法治经济的组成部分,是维持本国市场经济实质的必要条件。


    如果我国国有企业收受他国贿赂,必然会造成不公平市场交易,必然会发生利益输送,必然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失。因此,既然美国司法部调查显示,美国控制组件公司曾向中国六企业行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在贿赂名单中,那么就应该受到我国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我不理解什么叫“高度重视”,半个月过去了,司法部门没有任何动静,能否叫高度重视?


    8月14日媒体披露美国司法部的相关调查,8月16日中海油声明否认员工收受贿赂,而中石油及其他几家中国公司仍没回应。中海油公司是内部调查没有发现有员工收受美国公司及其代理商的商业贿赂,内部调查是自己查自己,而且调查程序没有公开,更重要的是调查者永远没有“调查失职渎职”的风险,可信几何?其他5家公司“打死我也不说”就任由过关吗?国资委调查中石油受贿不到1万元人民币且为下属公司,这是老子查儿子,没公开调查程序,没“调查失职渎职”的风险,可信又几何?


    令人十分不解的是,记者向国资委新闻处求证调查真相时,仅仅得到“不要跟风炒作”的提醒。这就是人民委托的国家资产管理者对新闻性质的认识吗?追求事实真相,兑现国家主人的知情权,就叫“跟风炒作”吗?半个月后,终于听说中纪委启动了,也将组成调查组,这才真的表明六大公司受贿案“震动朝野”。中纪委是中国反腐权力的中枢,人民寄予极高的期望。许多大案要案在中纪委过问下,得以水落石出,也赢得了百姓的信任。相信中纪委介入能够得到“百万元”受贿额度的真相。


    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是,中纪委依然是党内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一个国家的法治,市场经济的公平正义,要靠国家的司法部门奋力践行。收受国外公司百万元贿赂,必然造成国家财产百万元以上的损失,这个大案要案,国家司法部门为什么迟迟没有动静?司法部门为什么老是被动等候他方移交案件?司法部门主动介入案件有什么门槛?司法部门启动行动有什么规章?2003年朗讯贿赂事件披露后,几位高管被美国公司总部解职,面临美国司法部门追责,为什么国内司法部门至今还是没有行动?


《中纪委将派调查组介入国企跨国受贿案》
http://news.163.com/09/0830/06/5HUNTFD90001124J.html
《美公司承认行贿中石油员工 6家中国企业涉案》
http://news.163.com/09/0814/10/5GLVH38C0001124J.html
《美国公司称行贿6家中国企业 中海油否认》
http://news.163.com/09/0816/02/5GQ8UO3C000112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