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书记”仇和近期又推新政,要求昆明市50岁以下的在职公职人员须在2010年年底掌握5门700句常用外语,包括英语日常用语300句,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四国日常用语各100句。
看到这个消息,给笔者的第一感觉就是,一向务实的仇和,怎么也学会了放卫星这一套呢?
昆明的唯一官方语言就是汉语,作为政府机关,要求官员都去学“洋文”本来就是极为荒唐的。而作为一个外向型经济不够发达的城市,昆明政府官员和“老外”打交道的机会也不会很多,要求官员“全民学外语”实在是劳民伤财;让那些快50岁的人,从头学习外语,这是一种典型的“瞎折腾”;而一下子就要求他们学习五种外语,这更没有丝毫的科学精神,是典型的“大跃进”后遗症。
一些地方要求政府官员必须熟悉计算机一般操作及普通话达标,这都是很有必要的。因为目前中国的信息化,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计算机已经成为行政机关的普通办公工具。而普通话说得太差,确实会影响人员之间的交流,进而会影响公职人员为老百姓服务的质量。再说,普及计算机一般操作及学说普通话,并不是太难的事。
而学习外语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就说那英语日常用语300句吧,昆明市很多快50岁的公务员,恐怕从小学就接触过,可至今还是仅会极为简单的几个短句子。笔者一直认为,除了刻苦以外,学习外语是需要语言天赋的。而那些年幼初学英语时,即用“汉字”来标注英文单词的中年人,要想掌握300句英语日常用语,其难度是非常大的。最为关键的是,这300句英语日常用语,对绝大多数年近半百的官员来说,毫无用处,他们一定和笔者一样,从内心里排斥外语。
以如此大的代价去应对目前并非密集的对外交流,还不如多招聘几名外语人才当翻译。
昆明市要求那些母语讲得都不够好的公职人员花大力气学外语,而且还要一下子学五门,打死我也不会相信到时候真能大面积验收合格。冒昧地预则一下一年后的结局:大部分人都顺利通过了,都拿到了证书,可大多数人还是没有掌握。
要求公职人员学习英语日常用语300句及其他五种小语种100句的新政,要是希望以此来捆住那些喜欢“夜生活”的官员,那倒是有其积极意义。但如果是以便于国际交流的目的去强行推行,我倒要奉劝我一向致敬的仇和书记尽快停手。因为他们即使真的很好地掌握了这700句,相对于浩瀚的外语单词来说,还是没有资格称有了“半瓶子醋”,恐怕只能算是拥有“几滴醋”吧。而凭借“几滴醋”的外文水平,就敢只身去和“老外”交流,就不怕因用词不当而引起误会?要是因此引起国际纠纷,那仇和书记的损失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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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和昆明新政再添新举措公务员要学五门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