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陈芝麻而谷子不烂


(普兰店现在对外面宣传喜欢称莲城,莲花之城,这里的古莲子的历史确实太久了,但莲池太新了.)

 

新浪网友

2009-09-10 07:25:15

希望你的父亲不要受到太多病痛的折磨.无论怎样他都会为有你这样的儿子而骄傲久违了那遥远的南山公园我儿时的乐园.
艾米

 

(当年这座山是没有水泥路的,全是自然植被自然的泥土,走在上面能够查看到脚印,可走得人多了,山路面磨硬实了,也找不到脚印了.)

 

我不知道这位来我博客走访的网友是谁,但他的这段留言感动了我。他显然也是普兰店人,那个南山公园是他儿时的乐园,却是我青少年时代攀登最多的高峰。因为我当时的学校:新金县第十一中学就在南山的后面,属于太平公社,为了操近路,我每天上学就必须得翻过山,下山后还要走上一段路,那是伴着牛车伴着在泥泞时被辗压出深深车辙像铸铁模子一样的沟坎路面,与三两同学匆匆往学校赶。那时候跟我每天一起上学的是刘鹏。他在我每天写作时,拉小提琴。我们住在前后院。他当时练得最多的是那首《山丹丹开花红艳艳》。他的琴声常常飘进我家,渗透着我那艰涩的构思。他数学极好,尤其物理。他语文也好,有一次他的作文居然是满分,而我的自以为平生最好的一篇作文,学鲁迅先生一件小事写的《小粉笔头》却被一位认为我有骄傲情绪的语文老师打压成刚刚及格。他说那还是给我面子了。

(远方雾中那一抹昏黄的建筑,就是我的母校十一中学)

 

我们翻山越岭的上学之路,起码要走上半个多小时。有时候远远听到早操开始的喇叭声,我们就开始撒鸭子跑了。书包那时候也很沉,在屁股后面一颠一颤,跑得越欢势就颠得越厉害。我们那时候的年级叫连,班级叫排,学校叫团,完全的部队编制,而我们也都在那个年代里喜欢戴真假军帽,而且军帽里面还用口罩手绢什么的将帽檐前端支楞起来,显得帅一些,威武一些。我们学校的团干部是红卫兵团的干部的意思,我那时候担任红卫兵团的常委,年级的副连长。连长姓艾,指导员叫辛明栋。我记得清楚那时候的红卫兵团团长叫高什么山,他口才极佳,地包天的下颌,有种翘动的灵性。但他字写得极差,跟团长不相称。学校有两荣女士很出名,一个叫王普荣,一个叫王福荣。她们两个人都不是漂亮型的,尤其前者家境贫寒,每天穿着挂着油渍的衣服上学,老师便开始因此表扬她。我曾不服地偷偷在日记中写道:“她胸前的油斑被当成英雄勋章了呀!”将她树立起威信的是一位戴金丝边眼镜的女校长,是从大连走五、七下放来的,叫王什么兰。她口才特棒,脑子特灵,即使现在让她当任何重点学校的校长,她都会胜任的。她的能力可以将死马说成活马。因为在她的表扬与提倡下,许多女同学不敢穿干净漂亮衣服了,甚至有人也弄得泥里糊虾的(当然这是个别的傻妞)。而我却无法引起女校长的注意,即使她的光芒刺眼的金丝边眼镜都不肯刺一下我。

某一天,她在全校大会表彰王普荣同学如何写了那么多日记,如何写得那么好,并且要为她的日记搞一个大型展览时,我大不以为然地说话了。我说,我比她写得日记字数多。她说你说什么?我说我写的日记比二十万还多。她的眼镜这回将镜片与镜架的全部光芒都集中给我了。我这才发现她的眼睛瞪大时并不好看,眼白太多了,眼白一多,黑眼球就显得少了,而黑眼球一少,就显得发呆显得不那么精神了。她让我将日记送给她看,她不信。其实我并不想送,是管我们班的工宣队给我送去的。整整五大本子。她看完后,说,她没有想到我会写这么多日记。不过,她认为我的日记写得不够革命,里面还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那些东西是资产阶级的,诸如读一些《林海雪原》《烈火金刚》《清江壮歌》《红岩》之类的小说,我写下的那些爱情片断等。她告诉工宣队说这个小子挺有才,但要注意改造好世界观。

工宣队是复州湾粘土矿的老工人,他姓曹,叫曹正盛。他是个高个健壮黝黑形象的中年汉子。他可能文化不够高,所以,他特别喜欢能写能读书的学生。而有一次他在监堂时,全班同学都在写作文,只有我一个人在玩儿。他过来问我为何不写,我说写完了。他不信,让我拿给他看,他一看,我当真写完了,就惊讶地连连夸耀。他这个人好就好在他被你镇住了之后,他就会真实地表达对你的这种情绪,表达得一点不吝啬,绝不像那个金丝边眼镜的“知识女人”,她会遮掩对你的真实感觉,还要努力挑剔些什么。用现在话说,那是一种扭曲,一种装。当然了,现在这样扭曲的“装人”司空见惯,倒是像曹师傅这样的毫无保留盛赞别人的人,则太少太少了!

曹师傅对我的印象就是从这里开始升温的。随后,全校开始了毛泽东丰功伟绩的大颂扬活动。我的一位同学叫马力达,他是我家邻居,他妈是县医院的著名医生。他们家里有一本专写毛泽东的书,其实是一本大杂志。我从他那里借来看,因为老师要求第二天全班同学都要讲毛主席丰功伟绩。马力达叮咛我只能借我一个晚上,明天就要还他。我是个讲信用的人,当晚就开始了阅读。我也没有想到,这一读就读进去了。而且全然不知道那一夜有多长。到了第二天,照旧翻过南山,去十一中上学。记得是早操过后,(那时候都是上早操而不是课间操)头一节课是数学课,第二节语文课。从语文课开始,颂扬毛主席丰功伟绩。我也说不清怎么回事,工宣队第一个点名我来讲。他想让我到前面讲坛上发言,而我坚持在座位上站起来讲。我的腿开始打颤了,我扶着桌盖,勉强支持着。我自己也想不到,从我脱口而出的第一句“18931226日一轮红日从湖南湘潭韶山冲冉冉升起——”,就口若悬河了,就像有另外一个人操纵了我的语言,居然整整一节课45分钟都被我占据了。等到下课铃声响起时,我才猛然坐下来了。工宣队队长姓王,他比曹师傅更显激动。他带头为我鼓掌。此后,想不到的事情接踵而来。全校开大会,让我到全校的舞台正中对着麦克风颂扬毛主席丰功伟绩,讲到杨开慧,讲到毛泽民,也讲到毛岸英,还背下了毛泽东的诗词《蝶恋花》,我失骄杨君失柳”什么的。我自己想不到,我居然将全校师生讲得“泪飞顿作倾盆雨”。

随后,我被周围的公社请去讲。公社在那年头搞忆苦思甜教育,拉练式的。方法极其简单,早上吃忆苦饭,中午吃思甜饭。而忆苦饭是一大早四点半起来吃。全是糠菜苦菜,然后开始到地里干活。等把我请来后,乡亲们已经累弯了腰了。他们坐在那里听我讲完毛主席之后,才感慨万千淌眼抹泪地开始排队吃思甜饭。思甜饭也是装在大水桶里,白花花的大米,还有两大水桶汤和肉什么的炖在一起,反正一个人发两个大碗,一碗盛米饭一碗盛肉汤。记得我还没讲完的时候,这些香喷喷热腾腾的水桶就挑过来了。那股香味儿引得人们不断抽鼻子。我也感觉肚子饿了讲得辛苦,就草草收场了。人们见我讲完了拼命给我鼓掌。我开始还以为我讲得精彩他们拼命给我鼓掌呢。这样的模式,也不知是什么人开创的,反正,有了这个模式,就不断地有人校仿,十几个公社几十个生产大队一路讲下来,一路受到欢迎。至于我讲了多少场我已经记不清了,到了最后,我就完全不像从书本上背下来的,就像是在讲我自己的家史似的。那时也没有任何出场费,只有一顿思甜饭。我俨然成了职业讲演,很锻炼了一回。直到现在,这种锻炼让我在一些大课堂上讲座时,我还会有那么多即兴与激情的东西。

我这一讲,在我们当地可是狠狠地出了一回风头。不过,真正使我扬名的,还远不止这种大颂扬方式带来的。

记得上篇博文我写到我在《辽宁日报》上发了一篇写我姑姑的小说《半边天》。这篇小说是报纸有史以来从未冠以“中学生”的名义发表的,因此,一发出来就很抢眼球。在我们学校我已经成了名人,但名的还不够。县教育局的一位姓郭的局长,他在一次全县大批判会上发言,让我出了大名。他是在批判林彪的“今不如昔”论调。他操着那个年代特有的批判发怒的语调,嗓子沙哑着,还顶着头顶的烈日,因为那时候的大批判会大都是在露天场地,就是现在的普兰店体育场,我们当时管那里叫“南山体育场”。这个体育场很受限,有部队的炮兵训练场地而无法扩建。最初的场地面积只能划出三百米的跑道。而三百米的跑道场地开起全县大批判会也足够用了。郭领导批判时,我们学生也都在台下接受着太阳的暴晒。我听他是这样讲我的:“我们新金县中学生刘元举能够在省级报纸上发表小说,一发一大版,这在过去是从未有过的。怎么能说是今不如昔呢?这是对林彪的荒谬论调的有力批判!”他的发言赢来一片掌声,而我的名字也被许多人记住了。(这就是南山体育场现状,是自由市场与运动场合二而一)

我跟这个体育场确实有缘。或者可以这样说,这个体育场让我大显身手是在1972年以后。那一年全县开了田径运动会,当时叫“新金县第二届田径军事运动大会”。我是代表普兰店镇的,由我们十一中学和二中两个学校合并成一个代表队。因我替代别人参加了十公里负重急行军这个项目中暑了,所以,影响了我个人的长项400公尺。不过,我在男子4×400米接力获得第一名(现在话说是获得一枚金牌),至今我还保留着盖有“第一名”红色印章的小本子作纪念。后来,我去了新金县建筑公司,在我们交通建设局召开的田径大会上,我在400公尺决赛时,戴着一顶帽子,因为我剃了个光头。结果在最后直道冲刺阶段,我的帽子被一股莫名的风刮掉了,我下意识地回手抓了一把没抓到,全场观众大哗。就是从那以后,我在田径场上出名了,我走在大街上,经常会被人戳戳点点:“就这个马蛋子,兔子腿!”我们家乡管剃光头的称马蛋子,管跑得快的人称兔子腿。

我的田径场上的风光为我带来的好处是,可以一个月不用去建筑工地劳作了。集中训练参加全县运动会,有饭吃还有补贴,还要接受局长大人的接见并训话,照例是你们代表交通建设局,要为我们局争光之类。我当时的工作已经分配到了新金县建筑公司,具体工作是到下边施工队当力工,这是建筑公司最苦最低贱的活儿,我就是为此愤愤不平,才将脑袋剃成光头,才有了四百公尺跑道上冲刺被风吹掉了帽子这一幕。在工地管我干活的组长是大夏,他一米九的个头儿,一根小指头都能勾起三百斤重量。他见我被抽走一个月练跑,边有感而发:“你小子行呵,腿摆弄得明白。”等不久后,《辽宁文艺》即《鸭绿江》杂志在新金县皮子窝办小说笔会时,我有幸前往参加,当时主编是思基先生,他喜欢下军棋,范程当时是编辑部主任,他总让我跟老人家下,他说思基老头儿很喜欢我,夸我聪明有才气。那个小说创作班只办了15天,散会时我恋恋为舍,想到我还要回到建筑工地出苦力,便心情十分怅然。等我回到工地后,大夏笑眯眯着小眼睛感慨到:“你小子不光腿摆弄得明白,你手也摆弄得明白呵。看来,你不是干活的人呵。”

那时候,我偶尔会大声发出这样的句子:“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

喔,对了,那个被我们家乡官场称为“铁嘴子”的郭局,并没看重我的田径才华,因而,他也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为我的田径生涯鸣锣开道。当官的人都需要有一张铁嘴,就是说要有口才。但是,真正的官场要想有作为却与口才好坏无关。相反,口才越好越能讲,反倒越容易失误,越升不上去。从那一届一位姓邵的县委书记当政之后,好像整个县里领导都不大喜欢夸夸其谈了,大家都缄口不语。少说为佳。这个时候,铁嘴子在县里混得不够好,竟然到了我后来的单位交通建设局,有意思的是他在局机关也没呆住,又屈尊到了我所在的建筑工程公司当副经理了。对于他这样资历的干部而言,确实不能说是升了。当建筑公司副经理时候的他,铁嘴子没有改变,所不同的是,他的话零碎了,絮叨了,平时他一开口就有亢奋感,讲到更加亢奋时嘴角会溢出白沫子。这时候,作为第一听众的对方会悄悄闪躲开,实在躲不过去时,也一副被折磨的苦相。有的人干脆不给他面子,将他一个人晒在那里。他巴哒巴哒嘴,一脸的惘然。他挪动脚步时,脚步也显得罗索,迈小步,小碎步。老人都喜欢迈碎步的,其实,那时候他也不过就我现在这个年纪,离退休还有好几年呢。

写到我的建筑公司,就闪现出一片人物。那是一些光彩纷呈的人物,他们形像鲜明地排队等在那里,等着我来描写他们。他们有的过早离世,比如长相沾了普希金神韵,留有一撮墨漆如炭小胡子,一张神经质的敏感的苍白的长条脸的,极具艺术家气质的何连川先生。他死于癌症,正值盛年。他借给我好多外国小说看,比如杰克.伦敦的《白牙》。我们建筑公司最有影响力的人物是副经理陈洪明,他有着二毕子管司令的说法,就是说他本来是副经理,相当于朴克牌里的2,但他可以管一把手大王。他当时跟一把手关永富常常在权力问题上发生争执,相对而言年轻又性格偏软的关书记,是技术员出身,而陈副经理我们叫他陈老总,也确实长得有陈毅老总的派头儿。他是颇爱才的。那个年头他代表我们几千人的大建筑公司形象,也就是能够骑上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我一生最牛最值得夸耀的事情,就是这位骑着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的陈老总居然到距县城很远的建筑工地——紧固件厂工地去把我接回机关。那时候,我是一名建筑力工,我浑身都被汗水湿透。他到工地上找到我时,头一句话是这样说的:“都说你是个秀才,我倒是要看看你究竟是个秀和还是个蠢才!”随后,他把车了一搬调过头,说:“上车吧!”他偏腿跨上去了。我斗胆坐在后座上,他就开车了。他那时候骑的车子在夕阳下光闪闪的,车圈锃亮,亮得刺眼。我看到所有的工地上的同胞们都集中围过来了,他们看到我英雄般地离开苦累的工地,奔美妙前程去了。我走出好远,回头一看,还有一些年轻工人吊在楼体的架子上面,远远地朝我挥着什么,好像是汗湿的毛巾,却像投降的白旗,这让我什么时候想起来就会什么时候亢奋。回到机关后,开全体大会。我们当时的大礼堂像抗大风格,还不如王家坪的那个军人大会堂呢。那里面还是一色的木质地长条凳,可我们那时候是预制板铺得当椅子,而坐在那上面天冷时冰屁股。肯定会平增添诸多痔疮患者。

我坐在那样的平面上极不舒服,我不时动弹,身后却有个人捅我,回头一看,是一个平时非常趾高气扬的家伙,他有时戴着眼镜,有时不戴,也不知道他是为了什么,反正人戴眼镜时更觉得不可一世。他叫张家刚,他对我说了一句让我能够记住几十年的话,他说我:“你是一步登天呵!”他从工地好不容易才进了二级机关,就是施工队机关,而我一下子就从工地进到了公司机关。我反问了一句:“这就叫一步登天?!”

那个将我命运用自行车驮来,驮出一片哗然的陈老总后来对我失望了,他失望在于我不安心工作,每天看小说和写作。他语重心长地帮助过我:“你有成名成家思想呵。”我说,成名成家不好吗?他一愣:那怎么能好呢?那是资产阶级呵!(我依附着故乡的墙壁,墙壁这么长这么坚实,让我无法站得挺直.)

 

可是,我就坚持一味地资产阶级了,后来我写的材料他也不满意,我要求调到了政工股,而我的股长李广田那时候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他们那一批人都是从部队大熔炉炼出来的,没有回农村直接进了城市,进了我们的建筑公司。他们当时都喜欢穿军装,六七个穿军装的人,其中更活跃的还有王振贵。他们这些穿军装的人在公司大院里聚会,在露天喝酒时,那种场面才生动无比。他们为公司大院增添了令人难忘的光彩,像一汪奔腾的黄河之水,在我面前常常会涌流飞湍。李广田是我的政工股长。他在这些人中显得最斯文。我后来出外办小说笔会什么的,幸亏了他的支持,我一直在感激着他。可是,这一次,就在我的老父亲患重病时,我听到他的不幸离开这个世界了。他患得是肺癌,我是听发国说的,就是开了普兰店最大最豪华大酒店的老板姜发国先生说的。他们都是从部队上来到建筑公司的,他们是战友。他们朝气蓬勃地在一起喝大酒。所谓喝大酒不仅喝得多,而且使用大海碗,就是一下子可以盛七八两酒的大瓷碗,在北京叫大碗茶的那种。

李广田去世了,我没想到。他那么年轻,不过65岁。发国在说到他去世时,是因为谈到他自己的病情。小门告诉我发国患病了,我还没当回事,我只以为是去年他的心脏做的搭桥手术。可是,小门说,他是得了食道癌让我惊惶。我去见发国时,他还是像以前那么笑眯着眼睛朝我走过来。他瘦了,尽管他原来就不胖,但他现在更加瘦了。他显得非常精神,一个地地道道的瘦老头儿,神清气爽!

他没把自己的病当回事,说到自己如同在说别人。于是,就说到了李广田。我刚到政工股时广田带领我们一块下工地。我们当时的政工股人才济济。不仅有德才兼备的小门,还有大名鼎鼎的李雪峰的女婿王玉良。他嗓音极好,喜欢唱男低音,唱美国黑人歌曲老人河什么的。他还当过篮球解说。我们这帮才子跟工人们比力气,就是将红砖在地面上罗起来,看谁能搬得多。从20块起,两边摆台赛各出一人,到了广田出场时,他搬了28块。一位建筑工人搬了29块,我们是和工人打擂台。那个搬起了29块砖的工人乐坏了,以为他已经胜券在握,已经战胜了我们这些书呆子。可是,李股长把坚定的期许的目光投向我。我咬牙上去了。我又加了两块,31块砖,一块砖足有五斤份量。31块乘5,算算吧,那就是我要搬起的重量。这种搬,是从地面上搬起,要蹲下来,主要的难度在于你是从地面上往起搬,要彻底弯下腰,然后,靠腰部肌肉如何将腰拔直起来。这样的比赛其实是带有摧残性的,弄不好会伤了腰的。而当时我很年轻,用我们建筑工地的粗话说,生蛋帮子一个。所谓的生蛋帮子的意思,就是没结婚的楞头小子,腰有力气嘛。我在围了一圈人起哄的人中,一猛劲,居然真的拔起腰了,就像举重运动员一样,拉起腰就好办了,我等于搬起了一座砌好的烟囱,我把这个带着我和我们广田股长的政工股的荣誉的烟囱搬着还走了几步。那个壮汉力工见此仍然不肯败下阵来,他又上前去试巴,结果他猛吼一声,往起一搬时,却没有搬起来。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好半天没有起来。我们哄笑着,我成了英雄。不知道他后来是否腰部受损。

年轻呵,年轻时候的好斗好胜的性格,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到我后来的写作,反正我的一部重要的中篇小说《黑马.白马》就是从我的田径生活中提炼出来的,此篇获了第二届《作家》杂志一等奖。我写这部中篇的场地,就是南山体育场。我从发令枪一响,开始了万米比赛,从第一圈跑到最后一圈,三万字的小说结束了。(这是我父亲的重孙子,我侄子的儿子.)

故乡还有让我难以忘怀的人物,是对我成长过程中有过重要帮助的人,像新金县公路段的孙新祖,他对我有着父亲般的温暖,得知他肝癌去世之后,我来到他的家门口,那时他的家人已经离开普兰店去了四川。我看到院门紧闭,小院里一切还是那么熟悉时,我突然悲从中来,居然不顾一切地放声大哭起来。我的哭声惊动了楼上一位邻居,她居然认出是我,她对我说,他们家的钥匙放在她那里,他们家人交待过了,如果我要是来,就给我开门,请我进屋。我开门进屋之后,看到墙上的照片,看到年轻时的军人的孙新祖,看到他的三个儿女,老大燕妮,书读得好,到美国留学了。他的三个孩子一个比一个读书好,他一辈子就喜欢读书好的孩子,因此,他的孩子都给他争光争气,都让他欣慰了。他在县公路段搞摄影,家庭成份不够好,要不,凭他的人品水平早就干上去了,后来,他也当了公路段的领导。可惜他阳寿不长,没过上几天好日子。他总是鼓励我好好写作。我写完那篇《我和老师》时,第一稿是在他们家读给他们一家人听的。当时我是坐在他们家土炕边上,高出来的炕木还咯屁股。他的小儿子坐在炕里面,听着听着,小家伙被情节感动得在炕上打着滚乐。于是,老孙说我的小说成功了。这篇小说刊于1977年的《辽宁文艺》头题。

还有县委宣传部的老毕,毕文高,他是第一个将我变成铅字的小说《红樱枪的故事》打电话通知我去他们家,然后笑着将《大连日报》通讯员学习材料递给我。我久久地盯视着文章的署名,此前,我一直担心我的文章发表后,我的名字会不会弄错。老毕当时住在南山的南面,一间半的瓦屋。我曾经为他写了一篇怀念文章发于辽宁日报上,题为《小城忆老毕》,我说他一生都在围绕着这座县城的小山转悠,他从山南面搬迁到山西边,不过数百米的距离,而他却用了几十年时间,于是,一生结束了。他也是英年早逝的。还有县文化馆的于吉有老先生,他也是个乐于帮助年轻人的老师,令人怀念。前些天我陪父亲坐在家门前的那个银行大门口空地树荫下聊天时,就是我在上一篇博文写到的我隔路望着父亲我以泪洗面的那个地方,跟我父亲常常坐在一起聊天的老头中,有一个姓初的老人,他当年也是宣传部的,后来去了文化馆。他每次都见到我父亲都打听我是否回来。我父亲最开心的事情就是不断地有人打听我何时回来。初老先生见到我很高兴,他很关心我的稿费问题,还跟我回忆了当年县文化馆的经历,还有那些人,如张崇谦、张琼、殷焕章、冷述聪、贾其华、刘廷英等人。当然也说到了于吉有,我们只有对故去的人的唏嘘叹息。

我在写这篇博客的时候,我姑姑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她要去普兰店看我住院的老父亲。我想,他们见面后,我姑姑会流泪的。我记得那一年我带着父亲去大连探望他生病的二姐也就是我的二姑时,他们姐弟俩一见,就像两个小孩子拉起手就不肯放开,他们都在哭,哭得很伤心。唉!这人间的亲情,这说不完道不尽的故乡记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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