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90秒


  广电总局: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90秒

 
  中新网9月10日电 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国家广电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播出电视剧时,可以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播出商业广告应当尊重公众生活习惯,在6:30至7:30、11:30至12:30以及18:30至20:00的公众用餐时间,不得播出治疗皮肤病、痔疮、脚气、妇科、生殖泌尿系统等疾病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妇女卫生用品广告。

应该在管理办法中加入所谓广告的定义,不然又会有人钻法律的空子了,特别是那些卖手机的卖首饰的卖假货的,时间特别长不说,还把广告弄得好像新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