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面对非法破坏耕地为何拒不执法?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面对非法破坏耕地为何拒不执法?

作者:特约撰稿 刘荣  来源:中国反腐维权网、中国民间舆论监督联盟  时间:2009-09-15 00:03:25

法制周末网再曝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无视辖下破坏耕地 

中国民间舆论监督联盟--法制周末网报道  (作者 刘荣)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辖下新团村征地安置补偿有些荒唐,其发放给被征地人的征地安置补偿款仅为12000每亩,河南洛阳市新安县政府征地对失地村民的安置补偿价格为20000.04 元人民币/ 亩,贵阳白云区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价格为 18 万人民币每亩,辽宁省凤城市在取得省政府下发的建设用地批复后对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价格为 20 万人民币每亩。

(新团村的征地协议)

作为湖北省省会城市,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团村为何仅以 12000 元的安置补偿价格对辖下村民实施征地?武汉市征地安置补偿款竟然低于河南洛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团村以 12000 元征地的幕后又有着怎样不可告人的秘密? 2009 年 8 月 27 日,法制周末网一篇题为“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无视辖下大面积耕地被破坏” 的深度揭露报道让不可一世、尸位素餐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作出了一份和之前有天地之别的回函。

2009 年 2 月 25 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局给举报人解为国、吴婷的信访问题回复声称,尚未发现新团村有违法用地情况。 2009 年 6 月,民间舆论监督联盟法制周末网致信湖北省武汉市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反映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团村非法破坏耕地情况,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收信后声称法制周末网所反映的情况与国土局无关。。 2009 年 8 月 24 ,法制周末网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无视辖下非法破坏耕地一文披露于国内互联网,随后被数十家网络媒体转载 .2009 年 9 月初,有 027 开头的电话与法制周末网取得联系自称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并声称法制周末网报道有误,请求删除,随后被法制周末网拒绝。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两份矛盾的回函)

 

 2009 年 9 月初,举报人解为国一家得到一份日期为 2009 年 8 月 28 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反映问题回函”,回函中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一改常态的表示:新团村“黄陵社区”建设用地申请已由区土地管理部门报送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审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将向省政府上报,项目获得审批后,将发布土地征收公告,依法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在此之前不得实施土地征收,土地仍为农民集体所有。

奇怪的是,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面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团村大面积土地被破坏这铁一般事实,最后竟然安慰性的告诉举报人:新团村非征地单位,如涉及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众所周知,涉嫌土地犯罪的事件需要由国土执法监察部门调查犯罪属实后移送至司法机关,然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事,应由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的事情,武汉市国土局为何要让当事人向相关部门反映?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可谓是自己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先前否认违法,被曝光之后又声称发现违法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国土资源局都不管,我们向其他部门反映管什么用!难不成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让我们到北京去找毛主席他老人家反映!”举报人解为国一家在电话里向法制周末网气愤的说!

行政机关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称之为行政不作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有权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处分。

“不知道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不懂相关政策和法规,还是有意躲避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非法破坏耕地一事,如果不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我们将上告到底!”现今,举报人解为国一家的土地已经被铲平,解为国一家以及其他村民期待武汉市国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能够依法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让置国法于不顾破坏耕地的违法者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国民间舆论监督联盟将对发生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团村拆迁低价补偿,非法征地破坏耕地等事件进行深度报道!(刘荣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无视辖下大面积耕地被破坏

武汉市国土局无视辖下破坏耕地续:国土局坚称没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