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大洋网-广州日报》一篇题为《佛山市纪委回应区委书记被盗500余万传言》的文章,介绍了中共佛山市纪委就网帖所涉高明区委书记马亮照的问题发表官方通报。
原先,匿名人士在网上发帖中声称,2008年6月25日上午10时,马亮照位于高明荷城街道沿江路的宿舍被盗,被盗物品含港币460多万元、价值70多万元的哈苏牌照相机一台和价值约1.2万元的惠普手提电脑一台,合共500多万元。
佛山市纪委的通报指出,该案被侦破后,发现马亮照仅被盗6万多元现金、一部手提电脑和一部手机。
过去,有很多官员的落马,都是小偷“协助”纪委反腐的结果。区委书记家中被盗,当然会引发人们对该书记是否为贪官的猜测。
按照该文或者佛山市纪委“网络传言一旦面对事实,就会不攻自破”的言下之意,马亮照如果被盗的损失如网帖所言,为“贪官”的可能性就极大了;而作为区委书记,家中仅被盗6万多元现金、一部手提电脑和一部手机,就和“贪官”二字无关了。
事实上,佛山市纪委在通报中,确实也没有对区委书记家放6万元现金提出过任何质疑,更不会再深究。可作为网民,我还是要提出质疑:一个国家公务人员,家中存放6万元现金,真的符合常理吗?
大家知道,现在的工资一般都是由财务部门直接打入个人银行卡上,大额支付也多为通过银行卡转账,个人持有大额现金越来越没有必要。而6万元应该是个不小的数字,如果没有特殊的需要,哪个家里会无缘无故地存放6万元现金?作为专职反腐的佛山市纪委,应该非常清楚这样浅显的道理,更应该懂得有必要举一反三,过问一下该区委书记家中存6万元现金,究竟是做什么用的,以进一步消除外界的疑问,彻底还该区委书记以清白。
当然,高明区委书记马亮照家,也有可能如云南盈江人大主任排正忠的家一样,只是帮助亲戚存放“做生意的货款和周转资金”。相比较排正忠被盗的80万元亲戚家“做生意的货款和周转资金”而言,处于经济发达地区的马亮照,家中替亲戚存放6万元“做生意的货款和周转资金”就更不奇怪了。
但我还是希望佛山市纪委能将此疑点弄个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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