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芜湖市鸠江区征地拆迁让群众享受“阳光雨露”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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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拆迁黑幕:暗箱操作低价补偿非法暴力拆迁

中国民间舆论监督联盟--中国反腐维权网讯作者 葛树春 韩余 伍爱国)安徽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办事处合南社区方岗新村被建设单位芜湖市海泰置业有限公司委托芜湖市坤成房屋拆迁公司拆迁,拆迁过程中,方岗新村被拆迁户遭遇拆迁公司的暗箱操作低价补偿,非法暴力拆迁并采用黑社会手段恐吓被拆迁户。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发生在 2009 年拆迁却执行 2002 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方岗新村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户费八斤家拒绝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于是被拆迁户费八斤家房产便被数百社会人员非法将房产拆除,受到以上悲惨遭遇的方岗新村被拆迁户无法忍受这种法西斯式的拆迁方式,现已联合起来准备联合维权,以让有关部门重视发生在方岗新村的拆迁欺民行径。
非法暴力强制拆迁 村民高呼“还我人权还我家园”
2009 年 8 月 16 日,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办事处合南社区方岗新村发生一起非法暴力拆迁房屋(注: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件,近200人将湾里街道办事处合南社区方岗新村居民费八斤、王翠芳夫妇的合法房产非法毁坏。
 

据了解,此次非法拆迁发生地建设单位为芜湖市海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公司),拆迁公司为芜湖市坤成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坤成拆迁公司),此次非法拆迁并非行政行为,犯罪嫌疑人雇佣 200 余社会青年强行将费八斤家房产毁坏近三分之二。村民们向记者介绍,此前曾有两户也被强制拆迁,其中一户被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鸠江区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过程同样野蛮无比,同样是上百社会人员在场。
由于此次费八斤家的房产被拆迁人采用暴力的手段非法强制拆除,方岗村其他没有被拆迁的拆迁户意识到,如果再这样忍受下去只能任凭开发商和拆迁公司割辱残害。
于是上百已经被拆迁和即将被拆迁的村民们自发地组织起来,制作了条幅标语,在拆迁现场和附近街道高喊“反对暗箱操作,反对海泰置业公司低价补偿,反对坤成拆迁公司野蛮非法拆迁”“共产党万岁”“胡主席我们没家了”“还我公道还我人权”“用生命捍卫家园”等口号,上百位被拆迁户拉起条幅高喊口号的举动,吸引了数百名附近居民和过路人的围观,有些正义的围观者在得知芜湖坤成拆迁公司的恶劣行经后,纷纷加入示威的队伍反对拆迁公司欺压被拆迁户的行为。
据了解,之所以村民们有如此高昂的士气和胆量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因为芜湖坤成拆迁公司在方岗村实施拆迁过程中采取恐吓威胁、砸东西、打人等恶劣手段威逼被拆迁户接受拆迁公司的低价补偿。此次村民们集结起来维权的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内幕。
征地拆迁被村民质疑伪造用地批复
芜湖国土资源局否认征地拆迁违法
2004 年 9 月,大江晚报刊登一则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将对鸠江区银湖北路以西越秀路两侧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宗地面积共计为 242387 平方米。后据方岗村民了解,此次挂牌出让被芜湖市海泰置业有限公司购得该地域开发权,随后方岗村便被实施拆迁。
方岗村大部分被拆迁户认为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在方岗村的征地行为村民们并不知情,“ 2004 年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我们村的土地我们一点都不知道,甚至我们的宅基地被卖掉后我们也没有得到任何征地安置补偿款”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对记者说“我们方岗新村村民早在 1996 年前后被征地拆迁一次,这次是二次拆迁,他们(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4 年征地,到现在 2009 年了,我们没有得到补偿,如今对我们这片实施拆迁,补偿标准却还要延续 2002 年的”。
村民们还怀疑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湾里镇(方岗村)所出示的相关建设用地批复是伪造的。 2004 年 3 月 18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的(皖政地(2004 )346 号)建设用地批复显示:同意芜湖市鸠江区“湾里镇”境内专用并征用农民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共计6.6754 公顷。村民聘请律师到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调查发现,皖政地(2004 )346 号建设用地批复中真正被批复地应为芜湖市鸠江区大桥镇。。。从村民所提供的皖政地(2004 )346 号建设用地批复记者发现:批复中征地地名鸠江区湾里镇有明显的被涂改痕迹,修改地名后没有加盖任何公章。
 

2009 年初,由于即将被拆迁的村民们发现皖政地(2004 )346 号建设用地批复中有明显被涂改的痕迹,再“断定”该建设用地批复有造假嫌疑后,方岗村被拆迁户开始为此事上告,同时有人将“篡改”建设用地批复一事发布到安徽著名网站中安论坛。。
面对被拆迁村民们的质疑,2009 年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称征地过程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芜湖市国土资源局还称对被征地拆迁的村民补偿仅涉及“地上附着物和住宅房屋的补偿”。国土局还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 2004 年征收越秀路两侧地块过程中没有降低补偿标准,应当按照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对被拆迁户实施补偿。
对于被拆迁村民怀疑国土资源局“篡改”安徽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在一份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称,国土局是对土地征收审批文件的据实修改不构成“篡改,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称是自己在2003 年申报土地征收的文件中误将湾里镇写为大桥镇。。。云云!
拆迁程序、拆迁单位混乱 拆迁许可证竟超期两年半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给申请人为芜湖市湾里镇方岗行政村村民晋某(被拆迁户)皖国土资复决字【2009 】第3 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国土资源厅经过审理查明 2004 年 10 月 13 日芜湖市海泰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程序,与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状为“毛地”拆迁安置由芜湖市海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2005 6月被委托拆迁单位芜湖市鸠江区拆迁事务所拟定了该地段的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还查明, 2009年2月11日拆迁方对方岗村晋某的房屋进行了丈量,后依据 2002 年政府颁发的《芜湖市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和《芜湖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其指定了补偿安置意见,遭到晋某的拒绝后,芜湖市国土资源局认为晋某阻扰了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于是对其下达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现晋某已就该行政复议决定书提起诉讼。
调查发现,位于芜湖市鸠江区湾里镇(现为湾里街道办事处)方岗村村民的土地被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后,芜湖市海泰置业有限公司对该地域建设。 2004 年拆迁方取得了拆迁许可证后,被委托拆迁单位“芜湖市鸠江区拆迁事务所”等单位便开始对芜湖海泰公司建设地段实施拆迁,拆迁期限为 2004 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30 日。
奇怪的是,芜湖市鸠江区拆迁事务所竟然在拆迁方取得拆迁许可证之后在制定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实在令村民们费解。
2006 年鸠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房产部门又为芜湖市鸠江区拆迁事务所下发了【拆许字(开)第2006001 号】拆迁许可证,根据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日期, 2006001 拆迁许可证至今早已过期,记者随同被拆迁户王翠芳走访发证机关,发证机关拿出该证后声称证件日期虽然过期了,但已经对拆迁期限进行了延期。
为此,记者计算了一下时间,该拆迁许可证已经从 2006 年 12 月 30 日延续至今长达 2 年半,北京律师杨春玉认为,“拆迁许可证根据客观变化是可以延期,但随着物价的变化等诸多原因一般延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北京、济南拆迁许可证延期最多 6 个月,并且如因开发商或拆迁人自身造成的延期,应按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最后一次延期时间点对被拆迁户实施安置补偿”。
另外,根据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管理部门应该在下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将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拆迁人、拆迁地点、拆迁范围、拆迁期限,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然而湾里镇方岗村被拆迁户们从拆迁伊始,没有见过拆迁许可证,没有见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拆迁公告,拆迁人是谁甚至都成了被拆迁户心中的疑问 …
被非法拆迁户王翠芳告诉记者,此前芜湖市坤成拆迁公司工作人员曾对其声称是芜湖市鸠江建委主管此次拆迁,在自己房子被非法强拆后,王找到鸠江区建委反映该事,并要求查看关于拆迁的合法手续,鸠江区建委工作人员告知是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合南社区方岗村拆迁,王赶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金姓工作人员告诉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 2008 年受政府委托接手的,之前的情况不知晓,但金姓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的坤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受芜湖海泰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实施拆迁
 

随后,王翠芳被推至鸠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管处拆迁办,却被告知拆迁许可证等手续已经张贴出去了,经管处拆迁办没有保留 .. 云云!
最后,王翠芳到了鸠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局才见到了那张所谓的拆迁许可证,但拆迁许可证上载明的日期早已过期,当王质问开发区管委会房产局工作人员到底现在谁是拆迁人,如今 2009 年了,到底按照什么标准对被拆迁户实施补偿,房子被非法强拆,下发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区房产局到底管不管时,房产局工作人员声称这些事情和他们无关。
王翠芳又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局工作人员又对其声称是国土局主管拆迁,但具体谁是拆迁人自己也不知晓,当王翠芳问及既然国土局已经卖出去了土地为何还要参与拆迁时,该工作人员声称因为国土局出让的是“净地”,至于拆迁安置款应该由谁发放该工作人员也说不清。
对于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对王翠芳所说的出让“净地”一说,亦有先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所查明,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将“毛地”出让予芜湖海泰置业有限公司。。。(国土局和国土厅说法自相矛盾)
更为蹊跷的是,拆迁许可证上载明被委托拆迁单位是鸠江区拆迁事务所,而方岗村内先前被拆迁的村民曾收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的一份拆迁补偿方案通知书上却显示,芜湖市强成拆迁有限公司对方岗村地域实施拆迁。
时至今日拆迁人又变为芜湖市坤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一系列的变化以及神秘的拆迁方式,彻底让包括被非法拆迁户王翠芳在内的方岗村被拆迁户们做了丈二和尚 !
拆迁黑幕:2009 年拆房却用2002 年补偿标准
恐吓打人、砸东西、一公职拆迁户竟被停职
芜湖市鸠江区湾里镇方岗村被拆迁户认为,无论拆迁人和施工单位是谁,无论有无拆迁合法手续,无论拆迁许可证过期几年都没有关系。只要能够将自己应得的拆迁安置补偿到位,随便他们拆。
但事实却是:方岗村目前正被笼罩在一片黑色拆迁恐怖中,由于最近 2008 、 2009 年对方岗村实施拆迁,补偿标准却要用 2002 年的,村民们拒绝接受这样低廉的安置补偿。
于是,方岗村内被拆迁户家的玻璃、门窗甚至汽车被砸坏,有些被拆迁户甚至遭到黑社会人员的殴打,更为严重的是湾里镇一公职人员余某由于其家人拒绝拆迁公司的低价补偿,便被湾里镇政府(湾里街道办事处)非法停职!
调查发现,芜湖市坤成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拆迁现场办公室(俗称拆迁办)位于方岗村一民房内,目前该公司受委托负责对方岗村拆迁范围内实施拆迁。坤成拆迁公司拆迁办公室墙上贴满了一份 2002 年颁布的《芜湖市建设征地管理办法》(该办法早已作废),村民对记者介绍,他们贴那个管理办法是因为他们(拆迁公司)就用那个办法来对被拆迁户实施低价补偿,“随着物价的上涨,有关部门早发布了 20 号和 29 号文件对不同区位的拆迁价格上调,但是他们却还拿那份 2002 年已经作废的标准对我们实施补偿,补偿价格为每平米 750 元,现在( 2009 年)芜湖市房价最少也要 4000 元每平米,给我们的拆迁补偿款却是 750 元每平米,我们房子被拆了之后,所得补偿款远远不够买一套房子,将来我们住哪?!”村民余某对记者说!
有关部门对认为,拆迁方按照 2002 年已经作废的补偿标准对方岗村被拆迁户实施安置补偿,是因为 2004 年发生的征地行为,所以就要按照那时的标准来执行补偿安置。
对于这一点,村民们则坚决不赞同“首先他们征地的时候我们方岗村民并不知情,其次从 2004 年征地伊始我们至今也没有得到补偿安置,现在 2009 年了,却声称还要按照 2002 年的标准对我们实施安置,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对于芜湖市、鸠江区有关部门所声称是因为征地行为发生在 2004 年所以 2009 年拆迁仍要执行 2002 年的补偿标准一事,记者咨询了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刘云雷律师,刘云雷律师在闻听该案后表示农村土地征收时没有对地上房屋进行补偿,属于征收程序没有依法完成,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补偿,但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之后,征收时未予以补偿,而拆迁时房屋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的,被征收土地上的原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这时拆迁人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依法对房屋所有人予以补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问题答复(2005 10 12 {2005} 他行字 5 号)也有明确规定!
此外,对于拆迁人 2006 年取得拆迁许可证至今拆迁仍在进行一事也值得商榷,《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有明确规定,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断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中国法院网一篇题为《 城市房屋拆迁中评估时点确定之我见 》中也明确表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该房屋拆迁评估时点应以拆迁许可证被批准延期的核定之日为准。“方岗村拆迁一事,如果按照有关部门和拆迁公司的思维和逻辑,拆迁人 20 年后没有完成拆迁那么岂不是也要按照 2002 年的标准来对被拆迁户实施补偿?”互联网上一位深资媒体评论员对此事发表自己的观点“现在已经是 2009 年了,他们(拆迁人)还再用已经作废 2002 年颁布的《芜湖市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对被拆迁户实施补偿,甚至国土资源局已经将该地挂牌出让后还参与并介入拆迁完全是一种与法律相违背的行为”。
如今的芜湖市湾里镇(街道办事处)方岗村除被拆迁户费八斤的房屋被数百身份不明的人员采用暴力的手段非法拆除未被拆除的被拆迁户面对的是威胁与恐吓、面对的是玻璃、大门被砸,面对的是家门口被人涂满粪便,甚至有的被拆迁人因为拒绝接受低价补偿而遭受人身攻击。但是顽强的方岗村被拆迁户们在用各种方式与侵害自己利益的拆迁公司斗争,“我们愿意用我们的生命捍卫我们的权利和尊严”一位被拆迁户如是说!
除此之外,值得深思的是个别鸠江区政府机关在此次拆迁低价补偿中也有助纣为虐的非法表现,芜湖市鸠江区湾里镇(湾里街道办事处) 湾里核算中心会计师余某家人的房屋由于在方岗村被拆迁范围内, 2007 年由于余一家拒绝拆迁,由于余属于公职人员,于是余便被村委会和湾里镇政府施加压力。余某对记者说:“由于我们家不同意开发商和拆迁公司的低价补偿拆迁政策,合南村委会工作人员便到我家来对我进行劝说,动员。后直接由湾里镇政府专管拆迁工作倪秀明副书记接管此事,他直接用行政命令让我将我父母和哥哥及我三家包拆除,完不成任务即予以开除回家。后在政府的强大压力下,因拆迁的非法行为造成的被拆迁户们不愿拆迁,使我无法完成此项工作。又由湾里镇党委书记王芳亲自对我做工作,最终因完不成任务,将我开除回家”。
拆迁补偿不到位 被拆迁户将誓死维权
发生在芜湖市湾里镇(湾里社区)方岗村的野蛮拆迁事件并没有让遭受恐吓,遭受打击报复的被拆迁户们妥协,被拆迁户们已经准备好了汽油瓶、煤气罐,和其他能致犯罪分子于死地的自卫工具,用维权代表余某的话讲“如果开发商和拆迁公司今后在没有补偿到位和出示有效拆迁手续的情况下,再采取打人、恐吓人、砸东西等卑鄙下九流的手段来对付方岗村内被拆迁户,那么被拆迁户们将全体联合起来对付欺压祸害被拆迁户的犯罪分子!”
中国反腐维权网、法制周末网、中国法制新闻传媒网将联合中国民间舆论监督联盟和其他媒体对发生在芜湖市鸠江区湾里镇的拆迁黑幕进行连续报道。(葛树春 韩余 伍爱国)
编者按:在国家积极创造和谐社会、法制社会的今天,我们在支持城市建设的同时,一定要维护被拆迁户们的合法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另获悉, 2009 年 8 月 20 日费八斤、王翠芳的房屋被非法毁坏一案公安机关已经予以刑事立案,立案后续还没有实质性结果,期待破坏费八斤家房产的犯罪嫌疑人早日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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