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定量理论来套定性理论


如何评价生物全息论
[ 2007/5/20 21:26:00 | By: 最终幻想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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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终幻想X


  我以为只有事实支持,而没得到定量的实验事实或定性的常理理解的理论只能说是有道理的理论。能将有事实支持的理论,成功地数学化或哲学化的理论就是有科学道理的理论。有科学道理的理论再得到定量的实验事实验证或定性的常理理解,才是相对真理。
  生物全息律简言之:“生物体每一相对独立的部分在化学组成的模式上与整体相同,是整体的成比例的缩小”解释一下:生物体每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就称为全息元,全息元是生物体基本结构单位,如细胞、每一块子骨,耳、舌等,都是全息元。它与肌体有相对明显的边界,分属于不同层次,大全息元中可以再包含着小的全息元,全息元的级数越高,与整体的联系愈密切。全息元上各个表达生物特性的部位,都分别在整体或其他全息元上有各自的对应部分;各部位在全息元上的分布规律与各对应部位在整体上或其他全息元上的分布规律相同。
  那么张先生提出这个生物全息论有什么事实依据呢?张颖清教授在他的专著中例举了大量事实,如子叶一完全叶苗期,与有2个子叶1个大叶的发育阶段的全株在总体形态特征上是相似的,是一个完全叶苗(有托叶、叶柄,叶片)型全息胚。它继续向前发育,形成了复叶,复叶与有2个子叶2片真叶1片复叶的发育阶段的全株在总体形态特征上是相似的,是2子叶3大完整真叶苗型全息胚,简称3叶苗型全息胚,等等。这样的事实,使我们可以大概地认识全息律,但只是大概而不是准确!因为这些事实并不准确地意味生物体每一相对独立的部分在“化学组成的模式”上与整体相同。它只表明相对独立的全息元与整体在形态特点上相似,而形态特点上的相似,怎么能导致“化学组成模式上的相似”?这“化学组成的模式”到底是什么意思?张先生并没有给出一个清楚确定的回答。
  支持全息律的更加有实际意义的事实是,张颖清教授于1973年发明生物全息诊疗法,这个疗法的理论依据是:人体第二掌骨侧的穴位分布形式,恰与这些穴位所对应的部位或器官在整体上的分布形式相同。因此根据压痛点的有无和位置就能确定整体上哪些部位或器官有病或无病;在第二掌骨侧等全息穴位群上针刺或按摩,就可以治疗人体对应部位或器官的疾病。事实上这个疗法倒也是能治疗疾病。然而这个实用上的事实显然也不能准确地支持“生物体每一相对独立的部分在化学组成的模式上与整体相同”之命题。
  正因为事实对命题的支持不是很清楚、很准确,不能让人从事实上理解这个命题。所以周慕瀛医生会将生物全息论说成是伪科学。尤其是“化学组成模式上的相同”这个话有问题,问题就出在生物全息律应当是一个比较抽象比较本质的规律,抽象本质的规律不应当用化学组成这种很具相的语言来说。如果生物全息律用本质信息或分布规律这种抽象的语言来代替化学组成模式这种具相的语言,那么从张先生列举的事实来看,全息律就是有道理的,因为事实现象上的相似是可以隐含内在规律上的相同。
  说法上不妥是小毛病,不能因为这种小毛病就一棍子将一个理论打倒,现在我们将生物全息律在说法上改为:“生物体每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隐含在现象形态中的本质信息,与隐含在整体现象形态中的本质信息相同,从本质上讲各部位是整体的成比例缩小。
  有道理的定性理论要变成定性的相对真理,首先的一步是要将这个理论哲学化或抽象化,现在让我们来对生物全息论哲学化。生物体是属于稳定有序的系统,它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就是这个系统的元素,一般地,系统都是有层次性的,即有大元素,小元素之分的。这样我们可以将生物全息律进行系统哲学化:“一个稳定有序的系统,其元素与系统在构造的形态方式上有着本质信息或规律上的相同,从本质上讲元素是系统的成比例缩小”。哲学化意味着普遍化一般化,生物全息论只是对生物这个系统而言的,将之哲学化,那就意味将生物系统升级为一般的系统。
  接下来,我们用大家司空见惯的人文事实来说明这个哲学化的生物全息律,比如一个国家,就是以人为最小元素的系统,人之上还有村,乡,县等各级大元素,一个稳定有序的国家,其组成元素与这个国家有没有信息规律上的一致呢?国家的“规律信息”代表者就是中央政府的思想政策,而市,县,乡等各级元素的“规律信息”代表者,就是市政府,县政府,乡政府的思想政策,而个人的“规律信息”之代表者就是人的思想意识。一个稳定有序的国家,必定是政令通畅的国家,必定是下级与上级在规律信息上有着一致性的国家,必定是元素与整体在规律信息上有着相互适应的系统。元素与系统各自为政,没有原则上的相互适应,整个系统根本就不能稳定有序。这一点大家能理解吧?一个国家,大小政府直至个人,其思想本质没有一致性,由思想支配的具体行为没有原则上的一致性,这个国家还能是有序稳定的吗!必定是一盘散沙。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再来看张先生的全息论,这个全息论的最初命题是这样的:“任一节肢的穴位分布恰与其对应的部位在整体的分布规律相同”。练气功的人就知道,经络系统与人的大脑心理意识是紧密联系的,所谓练气功就是用心理意识去引导(说暗示也行)脏器,使脏器的主要穴位产生出气感,而经络系统就是“气感”流通的通道。
  我们应当将大脑心理意识理解为人体整个经络系统的中枢所在(就象人的大脑神经是人体整个神经系统的中枢所在一样),这种理解合乎意念能调控气感的事实。一个脏器的主要穴位则是这个脏器的经络系统中枢的所在,人的心理意识与脏器的主要穴位相对应相联系,人体的经络系统,则与脏器的经络系统相对应相联系。我们也可以将国家中央政府的意识形态,称作是国家的主要穴位,这个国家的一个市政府的意识形态就是这城市的主要穴位,国家的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就是国家的经络结构,城市的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就是城市的经络结构。城市的主要穴位与经络结构应当与国家的主要穴位与经络结构保持原则上的一致。一个脏器的主要穴位与经络结构则应当与整个有机体的主要穴位与经络结构(在结构方式上或信息规则上)保持原则上的一致。如果国家的一个“敏感”城市其主要穴位及经络结构出毛病了,那是会牵一发,动全身的。对于比国家结构更有序更严密的生物有机体来讲,那更是牵一发,动全身。如此类比地分析,是不是使得我们较好理解张先生的全息论。
  一个有道理的定性理论被成功地哲学化了,就意味着这个有道理的理论升级了,变成了有科学道理的理论,然而有科学道理的理论还不是相对真理,只有获得大家都已经理解了的常理支持的道理,才是定性的相对真理。
  现在我们就来将生物全息律常理化。所谓常理化,就是问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稳定有序的系统,其元素与系统在构造的形态方式上有着本质信息或规律上的相同,从本质上讲元素是系统的成比例缩小”。简单地说,就是元素如果与系统在结构方式(也就是构造的形态)的本质上不相同,系统就不能稳定有序 。这样的回答还不能令人满意,应当从公理性的常识来讲,才能为大家真正理解。
  一个为大家普遍理解的公理是“物以类聚”,一个为大家普遍用到的思维方法是“类比方法”。现在我们就从“物以类聚”与“类比方法”这两个常理角度来谈生物全息律的道理所在。人与人之所以会结成国家,结成社会,最根本的原因人是一类,称为人类。同一类的元素有共性,人性就是人的共性所在,正是这种共性导致人类社会的成立。而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其共性就更加突出,不仅有人性上的共性,还有传统文化习俗上的共性,更有现实的政经制度和意识形态上的共性。一个生物有机体系统,其各级元素也是有共性的,最基本的共性是细胞遗传信息上的同一,其次的共性是神经内分泌调控上的原则一致,这种一致是各脏器共有相同的神经内分泌中枢导致的。再其次的共性是经络系统分布上的原则一致,这种一致是各脏器共有相同的心理意识所导致的。
  一个在共性上与系统格格不入的元素,是不能在这个系统中稳定生存的,因为“物以类聚”。而同类的元素彼此之间与整体之间因为有相同的共性,于是都是可类比的。所谓类比就是居于共性的个性比较,共性隐含在个性之中,个性=个性特点×共性。对生物有机体来讲,其各个相对完整的部分,也就是元素部分,因为有共性,所以其隐含共性的个性,彼此之间是可以类比的。给全息性下一个本质定义,就是四个字:“可类比性”。于是生物全息律可以表述为:生物体每一相对独立的部分彼此之间及与整体之间,可以在共性的层面上进行个性类比。这里说的共性等同于上面说的本质信息或内在规律,而个性等同于上面说的构造形态或存在方式。
  定性理论最终能得到大家普遍接受的常识事实(公理)的支持,从而为大家从本质上理解了,那么这个定性理论就是相对真理了。定性的相对真理,必定对事实知其所以然,如果各位读者真的用了脑子,看懂了本文,那么就能从常理的角度理解张颖清先生的生物全息论,这样张先生的生物全息论也就是定性的相对真理。值得一提的是各位读者千万不要用定量理论的检验标准来套定性理论啊!
  参考文献:“对生物全息学置疑”周慕瀛。《伪科学曝光》,中国社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