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觉得,最神奇的东西是电视机。
第一次看到电视,是托了外公家租户老姜的福。老姜据说是干翻砂的,但只翻一样东西,秤砣。我亲眼见过他们作坊里一堆堆新鲜啪活的秤砣,至今仍想不明白,为什么做秤砣也能谋生。就算每家每户都买一个——这显然不可能——像那样一个铁疙瘩,一百年也用不坏的呀。
总之翻制秤砣挺挣钱,有一天老姜就吩咐他女儿,带我们几个小孩去主任家看电视。据说那电视他们出了大半的钱,可是只能摆在主任家。主任,我记得他当时的发音就是这样。但老姜一家都是没户口的,为什么也有自己的主任,我不明白。或者应当是主人,不过,我们早已生活在人民翻身作主的新社会,又怎么可能有主人呢?
那天整个晚上都是播一个老头子,播他的一生,革命啦,批斗啦,冤死啦,火化啦。播了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只有黑白两色,可我们还是看得津津有味,直到荧屏上打出两个字:再见。我仍旧恋恋不舍,荧屏上随即出现了雪花点,发出吃啦吃啦的声音,我还偷偷伸出两根愚蠢的指头摸了摸,冰凉冰凉的。这容易理解,我这一晚上的耐心,并非因为那莫名其妙的节目,而是来源于对电视机这种神奇之物的尊敬,当然必须摸它一摸。对了,还得交代一下,那个“可怜”的老头子名叫刘少奇。
后来还去主任家看过几次,记得最清楚的有《柳暗花明》《爱情与遗产》《傲蕾·一兰》,之后主任渐渐显得不耐烦,于是也就不敢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自然非常盼望自己家里能有个电视机,然而要五百多块,想起来只有绝望。
万万没想到,外公家很快满足了我的希望。那年包产到户,他和舅舅们一年竟然分了五六百元,于是毫不犹豫去商店搬回了一台电视机,日立的,从此我们就和它依偎相伴,度过了多姿多彩的童年。
该说到正题了。
录音机很早时候就进入过我们的视野,地位却一直远远不及电视机,很简单,因为电视机同时愉悦眼睛和耳朵,录音机虽然能录能唱,但究竟也只是在愉悦耳朵上翻花样,境界不大,而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啊,你说,它录音机拿什么去跟电视机争强?
当然不可否认,录音机也的确有它独特的娱乐功能。《墨子》里面有个故事说,有个人喜欢唱歌,总觉得自己唱得好听,洋洋得意。终于有个直率的人告诉他,你的声音很难听,听到你唱歌,我们就想逃跑。他不信,于是跑到山谷里去唱。山谷把他的歌声及时传了回来,他觉得实在很好听,于是觉得别人都在嫉妒他。
这点我们知道,他是冤枉了别人,早在上大学的时候,我们班就有不少人热爱在水房唱歌,因为水房回声大,再瘦骨嶙峋的歌喉,都能修饰得很丰满。于是这些人被称之为水房歌手。如果《墨子》里的那个人能有一台录音机,把自己的声音录下来,那管保他会羞愧的。
我们当然也想听自己的声音,可是不能够。终于有一天,舅舅要结婚了。
那是我最小的一个舅舅,他结婚的时候是一九八四年,社会的车轮已经奔驰到了不买录音机不好意思结婚的时代,小舅舅既然想结婚,就只能咬紧牙关去买一台。
新录音机提回来的时候,我饶有兴趣地趴在他身边,看他调试,他七弄八弄,终于让我听到了自己难听的声音。不过我没有羞愧,因为早在一年级的时候,老师就告诫我们要树立远大目标,当一个科学家,为祖国的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声音好不好听,并不妨碍为祖国做贡献。接下来舅舅开始要给我们放磁带,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磁带,舅舅得意地说,这是从同事那里借来的,香港经典歌曲。
我崇敬地看着他,多伟大啊,还有同事。在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小舅是个牛逼哄哄的纺织工人,拥有高贵的城镇户口,他的未婚妻也是城镇户口。他长得也一表人才,身手很好,曾经把一个骜劣的邻居打得满头是血,是我童年时的偶像。我的大舅舅也是公交公司的工人,可是他不善交际,一个同事也没有,或者说,他虽然同事很多,却像商纣王一样众叛亲离,相当于没有同事,而且重要的是,他的老婆也是农村户口。我的二舅舅呢,则夫妻俩都是农村户口,自然也不配有同事。只有我这个小舅,才活得像个八十年代的新青年。
小舅把磁带往机器里一塞,按下了按键,我以为悠扬的乐曲声就要出来了。但让我大跌眼镜的是,喇叭里竟然飘出了一阵哀乐。这哀乐我很熟悉,每次某个中央大佬挂了的时候,我总能在无所不在的宣传机器里听到。这算怎么一回事,我呆了一会,马上爆发出爽朗的笑声,“舅舅”,我对他说,“这就是你说的香港经典歌曲?”
舅舅也傻了,马上再次按下按键,自嘲地说:“拿错了拿错了,好啵,有什么好笑的。那个扇头,怎么给我乱拿磁带。”
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地笑。一直到今天,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五年,我想起舅舅这件事,依旧依旧哈哈地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