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理应“居者有其屋”


  住房保障,居者有其屋,这是一个社会是发展程度,文明程度,和谐程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当前情况下,国家明确住房保障,并初定时间表,意义重大。

  其一,这是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基本的前提。如果大量住房困难户没有房子住,住不起房,要谈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就是一个空谈。和谐社会,理应居者有其屋。

  其二,这是兼顾当前应对金融经济危机与民生工程的两全齐美的措施。国家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进行必要的投资,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方向,稳定房价,又能稳定房地产开工量,确保房地产企业有事做,有饭吃。这样的扩大投资,于民生有利,于经济有利,相得益彰。

  当然,对于如此大规模的民生工程,也要加强监管,防止其中的猫腻,让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利益与实惠,要切实落实到人民身上,严防再次出现河南某地“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的雷人事件。

  这个消息,对投资市场中的房地产板块,特别是房地产建筑施工类企业,是个偏好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