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之意义不亚于取消“皇粮国税”
鲁宁
根据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构建和谐社会精神,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底前,首期试点面为10%的县。为此,国办昨日全文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笔者全文阅读了“意见”,发现“意见”可操作性强,行文简洁、扼要、清晰,不消说初通笔墨者一读就懂,即如少数目不识丁的老农,经人转述也能听个明白。
甭说农民,即便是市民,但凡稍稍了解“三农”之困境的读者,均能掂量出“意见”沉甸甸的含金量,以及一旦试点在中国农村铺开将带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价值。
中国农民世世代代养儿防老,“新农保”致力于改变农民养儿防老为社会养老,一矣“新农保”对8亿农民实施全覆盖,那将是中国社会开天辟地又一大事件。其重要意义绝对不亚于2006年取消全国农民世代征缴的“皇粮国税”;其重大社会价值,则不亚于明年有望做到全覆盖的“新农合”(农村社会医保)。
历朝历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一直是压在中国农民头上的两块石头。倘若在2020年前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合力参与,最终搬掉两块石头,无论于中国还是世界,都是足以彪炳青史的大事件。何为德政、善政----这就是现阶段最大的德政和善政!何为执政为民----搬掉两块石头就是最现实的执政为民!何为执政能力建设----这就是最实际的抓手和努力方向!
人们还理应认知,“新农保”将极大地改变中国农村现有家庭关系、家庭文化及亲情伦理,有助于农村家庭和睦、和谐,从而有助于农村社会的总体和谐。此外,“新农保”与“新农合”双轮驱动,将直接作用于城乡二元社会的破解,对弥补已断裂半个世纪的城乡发展鸿沟,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从而最终实现全社会和谐发展,均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和作用。笔者坚信,推行“新农保”系共产党执政一甲子以来,又一里程碑式的重大社会事件。
和城市社保一样,“新农保”并非天上掉馅饼,它需要农民个人、乡村集体、政府共同出资为参保农民建立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受发展水平差异及农民收入差异之限,以及各地财政能力之差异,并受国家总体发展水平和程度所限,“新农保”从试点到普惠,只能遵从“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渐进原则。起步阶段,参保农民每月领取最低养老金只有55元(东部地区,地方自费先行推进的“乡保”,譬如上海,每月已达280-350元不等),请社会舆论莫嫌养老标准太低,须知,万事开头难,先解决有与无的难题,再解决标准提高难题,前者事关社会公平为大,后者事关保障水平次之。考虑到各地农民不同支付能力,及同一地方不同农村家庭的支付能力,个人缴费部分设置了每年100-500元共5个档次,政策设定遵循量力而行,考虑甚为务实。
“新农保”既系民心工程,更系社会系统工程,按系统工程学理论观之,其试点推进涉及面极广,需要同步推进一批配套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推进过程出现反复、拖延、失误乃至“剑走偏峰”都在所难免。还有,届时数量庞大的“新农保”基金如何监督和审计,会否出现早先上海社保基金挪用大案,一切均无现成答案。如是,置于价值判断日趋多元,阶层利益已明显分化的当下社会,人们定会以自己的利益取舍标尺来衡量和评判“新农保”推进之功过得失。若推进过程失误过多,遭来舆论诘问在所难免。笔者有理由提醒舆论,评判“大改革”要用大眼光,给“新农保”试点包括“试错”以足够的宽容......就此,引导舆论潮头的新闻评论尤该抱有善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