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别“假直销”——“真传销”
作者不详
1、《直销法》第三章直销员的招募和培训:
第十三条: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招募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
疑点:为什么所有做“无限极”的人员都可以招人,有那个资格吗?(更可气的是,他们招人不叫“招人”,改称合作伙伴)。
试问:如果真是合作伙伴,为什么谁找的人就成为谁的下线?为什么下线一旦作出成绩时上级还会从下线身上收取管理费?
2、第十四条: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疑点:直销法既然规定不准收费或是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行列的一员。为什么他们每找到一个“合作伙伴”时都要让其先购买一定的产品?还有每次开稍微大一点的会议时为什么还要向所有与会人员收取费用?(他给我的解释是,他们不是直销员而是代理,买产品是为了分享式销售,只有自己用了才能切身体会到产品的好处,向别人介绍时才更有说服力……)试问:直销企业是否就是所有用过本企业产品的人都是代理商?这样的代理和“传销”有区别吗?
3、第十五条也明文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疑点:而我进去后所听到的,都是一些自称自己以前曾是某个银行的主任、某个大学的教授,某个医院的专家什么的(更气人的是,他们都众口一词地讲什么,这个“无限极”很有市场又很赚钱,所以辞去了以前的职务)。
判断是不是传销,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看要销售的这种产品是否真的有大量的使用群体,传销的特点主要是靠人传人赚钱,而不主要是靠卖产品赚钱。如果你现在正在进行的销售方式,将你卖的产品换成任何你知道的传销产品,同样可以进行的话,那基本就是传销了。
我昆明的一个朋友就是因为“无限极”,好端端的自己的公司不管,跑去做什么“李锦记无限极”的产品,几年下来不但没有象他们说的成功,现在自己的公司也倒闭了!还得罪了好多朋友,我都不敢打电话给他怕他给我洗脑。前些天听说在借钱重新做传统生意。这就是“无限极”把一个优秀的人害的一塌糊涂的真实案例!
我曾经是无限极的“直销员”,但我知道“苦海无边”时,就“回头是岸”了。我们的奖金是这样确定的:
一、一次购买230元以上产品便成为优惠顾客,并提供事业机会。
二、销售折扣(2—10%)
营业额 500 ,1000,2000,4000,6000,8000
折扣率分别为: 2% ,4%, 5%, 6%, 8% ,10%
两个特点:两月累加,只升不降
备注:以小组业绩考核比率,以产品销售点数计算业绩,按销售比例分配奖金
三、 培训奖金 12.5%
培训奖金的领取条件是:
(1) 自己买了8000元以上的产品
(2)发展一个以上买了8000元以上产品的下线
1、(n-1)×8000点×12.5%+m×12.5%,即自己和自己发展的下线的所有销售自己都可以另外提成12.5%。
n:≥8000点的合格市场个数;
m:<8000点的业绩之和
2、下属没有超过8000点的市场,可相加市场业绩。
四、业绩红利 6%
第三项业绩红利奖金是专为高阶业务推广代表设计的一种佣金,其业绩考核标准如下:
8000,2万,3.5万,5万,8万,11万,14万
1.25% 1.50% 1.75% 2.00% 2.25% 2.50% 2.75%
20万 30万 40万 60万 80万 100万 150万
3.00% 3.25% 3.50% 3.75% 4.00% 4.25% 4.50%
200万 250万 300万 350万 400万 450万
4.75% 5.00% 5.25% 5.50% 5.75% 6.00%
五、公司分红(10.5%)
合格市场个数 1-2 3 4 5 6
个人销售业绩(点)8000 6000 4000 2000 1000
分区 3 4 5 7 9
注:分前四代的1.5%,第五代的1.3%,第六代的1.1%,第七代的0.9%,第八代的0.7%,第九代的0.5%。
六、稳健奖0.5%
公司当月总营业额×0.5%×个人分/总分,当有二个10万合格小组即可拿到稳建奖
当月公司全部销售额的0.5%奖励给拥有二个10万点以上合格市场的人,每拥有二个10万以上的合格市场算1分,4个10万算2分,6个10万算3分等等
七、 优秀奖0.3%
公司当月总营业额×0.3%×个人分/总分
当月培育1个市场营业额450万元,其它市场营业额达225万元。
每增加1个市场450万元获增1分。
八、 卓越奖0.2%
当月公司全部销售额的0.2%奖励给拥有5个达到50万点以上的领导人。
公司当月总营业额0.2%×个人分/总分
5个50万算5份,每多一个50万增加1.5份
九、 杰出贡献奖0.1%
当月公司全部销售额的0.1%奖励给拥有10个达到50万点以上的领导人。
公司当月总营业额0.2%×个人分/总分
10个50万算10份,多一个50万增加1.5份
十、旅游培训
旅游积分=当月税前收入/10,(60000点)
根据旅游积分,公司每年安排东南亚或欧美澳各国的精彩、豪华旅游培训。
实现有钱有闲的自由人生。
只要利用2的n次方——倍增原理来运营的销售形式,都是变相传销。目的不是推广产品、销售产品,而是层层剥削下线会员并浪费资源。
现在没有人说自己做的是“传销”,都会说自己做“直销”,还会给你讲什么直销法。
其他读者留言:
1、同胞们,这个产品是骗人的啊!我有个好朋友的姨妈就在做无限极的产品,他跟我说如何好?还叫我加入,我没有加入,看他在那里推销这样好那样好,我就花了700多给我妈买了一套产品回去用了还不到两个月,脸上变黑了,并且皮肤也没有原来好了,被我老爸骂了说我怎么买那种歪货给我妈妈用.哎!!郁闷的很拉所以你们不要相信他的产品,还有生病不吃药喝口服液,骗人的。
2、南方李锦记凭借着香港“李锦记”百年品牌,到处讲述着思利及人的故事,打着弘扬中华优秀养生文化的旗号!高喊着迎接直销开禁的歌曲!在国家直销立法前后,商务部颁布直销牌照的灰色空挡里程里。利用“客企一体”的经营理念,与各地所谓的系统领导人相互勾结、公开以直销之名进行疯狂的传销欺诈,把从业务伙伴榨取的血汗钱通过聘请的外事精英,到处打通各地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关系和兴建“无限极”小学,以此来获得政府的信用和评价,借此机会大肆宣扬和炒作“无限极”品牌。
“无限极”之销售模式以激励会场洗脑方式,用整体的会场效应,去吸引新人加入,通过加入者的亲人、朋友、同学、同事、邻居、熟人等诸多“人脉”关系为纽带,不断重复复制,环环相扣,以达到“滚雪球”的效果,利用大多数弱势力群体想成功的心理渴求,灌输新世纪、做趋势行业,打着直销的幌子,先入为主的观念,以低额的入门费(230元认购产品的方式)和循序渐进的学习、培训进行诱导、产生自动波机制,并大力宣扬和鼓动业务伙伴开店,将业务伙伴死死的套牢,形成店铺扩张,店中套店的逐步发展成“无限店铺连锁”以此来保证企业的销售逐年攀升。据统计2005年到现在全国范围之内已发展了三四千家“无限极”专卖店。
因是以“金字塔”式的“无限极”店铺连锁的传销欺诈:加之工商部门的灰色监管,其实能够得到赢利的上线店面不到20%,而其余80%的下线店面和业务伙伴都成了南方李锦记公
受
3、我妹妹去年4月被她的上线发展,一块出了趟门,被洗脑后疯狂地推销南方李锦记的产品,发展下线骗亲戚骗朋友,丢掉以前的工作把所有的财力精力投入到“李锦记”,她的店没开两个月发现上当受骗,投入几十万没有赢利还亏损,害的许多亲戚朋友也赔了许多钱,承受不了压力于今年3月从11楼跳楼自杀,前后仅仅11个月就被传销夺去了年轻的生命,留下8岁的女儿天天哭着要妈妈,留下80多岁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出事后家人找传销组织要个说法,他们不但推卸责任,还找来黑社会吓唬人,真是丧尽天良,天理不容。这个传销组织有钱有势,我妹妹出事这么久了也没人管,您能告诉我该怎么办吗?我的电话13901066015
4、啊!简直太有同感了,好多网站简直就是他们自己人写的怎么怎么好,其实那些都不是群众的心声,我用过他们的化妆品,简直就是垃圾,还不如用大宝呢!还有那个保健药我没吃死就是万幸了,哎呀!简直就是残害自己国家的人民,我给你们公司一点建议呀!你们李锦记应该出口到日本,这样还能为国家作出点贡献。哈哈!至少不残害中国的百姓了。
5、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老婆跟她朋友去听过1次课后,一直在买那“无限极”产品。产品是好几千元买掉了。现在不说产品好坏,现在被那些所谓的张总什么的骗的要辞去工作,要去做无限极直销了。妈的那东西能赚钱吗?我也去过苏州“无限极”一家分店,他们开在园区一市场2楼,哪是什么店面,就是一讲课、拉人的地方!那张总还说开店卖产品是赚不到钱的,主要是发展下线,让下线再发展下线,你发展几条线后,你以后就不做了都有工资拿!简直就是金字塔模式?那模式就是让你每个月至少还要买几百元的产品,不然就取消你的经营权。这是赚钱还是害人?照他们这样的模式下去,几年后估计人人都是会员。本人QQ:112423514。有同感的可以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