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现房


如今在营销中对外喊出“现房”和“准现房”的项目真是越来越多了,下午一位朋友来电话咨询买房的事情,我们谈起了关于现房标准的问题,这才发现,做了这些年房地产营销,在全行业的层面上似乎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去界定何为“现房”。

在百度里搜了搜,有这样几类定义:一、现房是指已经完工的房地产项目。在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后,可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办理初始登记;二、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项目已经通过交付标准的各项验收(各地对交付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可以正式入住的物业;三、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即可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房屋的大产证的商品房,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

从房屋自身的角度去衡量,以上这些定义倒是都说得过去。但我觉得,房屋自身只是居住或使用的一部分,而唯有加上配套、环境、物业等各项因素之后,一个项目才能在整体上称得上是现房。如果真的从“整体产品”的角度去评判,那么“现房”这一概念也许应该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房屋可交付;就像当前已经达成共识的那几点,项目已经通过交付标准的各项验收+即买即可入住、即可办理产权证;

第二、环境已落成;这里的环境主要是指社区的园门、道路、园林、景观等内部环境,尤其是很多拿景观作为主力卖点的项目,若说自己是现房,那起码内部景观应该彻底完成,达到可游可赏可亲近的条件;

第三、配套已启用;这里的配套是指当初由开发商承诺完成的、隶属于项目的配套设施,诸如会所、幼儿园、小学、商业配套等等,哪怕硬件设施已经施工完成,只要尚未启用,那就仍然不达标;

第四、物业已到位;保安、保洁、维修等各项物业服务已经全面展开,与之相关的各项硬件亦已到位。

房屋现房和整体现房其实是两码事。从上面的几条标准去看,现今有能力、有实力做到“现房销售”的开发商实在是凤毛麟角、寥若晨星。

想保证博客的稳定与信息安全吗?快来,一键备份博客大巴文章到新浪博客!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