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手铐变为手枪》


                    文/ 阿忆

 

  很长一段时间,枪与军人是一体形象,警察用的是手铐。但近些年来,组合关系发生了变化,与军人相随的是名车,与警察相伴的是手枪。翻翻近年旧闻,军事演戏大多每年一次,但警察放枪的报道每月必有数次,其中至少会有一起引起舆论震荡。这一点是肯定的,因为道德和信仰渐失、因为缺乏公正、因为财富不均,社会动荡不安,警察除了腰间挎着手铐,手里必须拿着短枪。由此,枪与警察,成了一体形象,警察用枪是否得法,成了社会议题。
  早在20092月,我特意留意了一下,被公众化的警界枪案有好几起,其中两起颇值得回味。两起枪案,分别发生在云南和广西,两省毗邻,发生时间是前后脚,内容和结局却完全不同。
  在云南蒙自县,警察吉忠春喝了点酒,违章驾车进了一个社区,去找自己的舅舅,不巧舅舅刚走。原本事情就这么简单,倒把车,开走就是。但因为喝了酒,吉忠春倒车时,险些撞到潘俊的车。潘俊是老板,这年月,老板的脾气不是一般大,他辱骂吉忠春,还伸手进车窗,猛殴吉忠春,将其鼻子打出了血。吉忠春下了车,潘老板绕开劝拉者,飞脚踢踹吉忠春。事至此,如见报,大家肯定是诅咒当老板的太嚣张,心疼警察懂得隐忍。遗憾的是,吉忠春拔出六四手枪,在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连开三枪,打死了蛮不讲理的潘老板。这下子,世人不再顾及死者的过错,一致谴责警察持强凌弱,打死了平民百姓,舆论哗然。
  在广西南宁市,用枪的警察,名不见报,只为保护环保干部和新闻记者,不得已鸣枪示警。那一天,南宁环保局系统和数家媒介记者,接到噪音扰民举报,突击查访广西翔吉物流公司,不曾想,翔吉用重型卡车封死院门,对执法车和采访车来个翁中捉鳖,进而围攻记者。南宁高新公安分局5名警察赶来,无济于事,翔吉员工拳打脚踢,抢走摄像器材,警察厉声喝止,依然无效。不得已,一名警察做拔枪动作,高喊住手,不然开枪了,居然还是无效,警察被推搡到一边。是可忍,孰不可忍,警察朝天鸣枪,还是无效。这时候,如果警察忍不住,只好开枪打人了,但南宁这几个警察,弦儿绷得紧,朝天空打了第二枪,终于震慑住激动的暴民。这件事情公众化以后,舆论震惊的是翔吉暴力,感叹的是记者可怜,赞誉的是警察隐忍。
  大凡警察持枪处事,基本是三个路数。一为痛快型,针对的是作恶多端激起民愤的万恶歹徒,老百姓狠不得亲手杀之,而且,其恰好拒捕而袭警,警察不慎击其要害,一枪毙之,程序上和标准上无瑕疵,写份子弹使用报告上交完事,既省却一大笔诉讼成本,节约了纳税人的钱,又省下歹人后半生在监狱里的所有食宿费,快哉快哉。一为窝囊型,警察太老实,太隐忍,隐忍得像耶稣甘地,只管冲天开枪,耗光有限的子弹,歹徒激怒,有经验地数着子弹消耗数量,最后凶残反扑,打下正义的气焰,警察残废了,甚至牺牲了,家属和孤儿哭得不成。一为残暴型,对罪不当死的肇事者下手太狠,明明是个手攥白手套的赶集百姓,非说是暴力夺枪,于是做个样子,朝天朝地鸣枪,接着便打其要害,再连开两枪,打死其同伴,五颗子弹,一颗不浪费,如果不是子弹有限,恐怕还有人会被打死。
  一般而言,痛快型会改编成电影,因为坏人实在可恶,警察击毙其之前,甚至先以拳脚痛击,警长扭过头去,说我没看见,最后再一枪解决之,窝囊型会撰写提炼为英模报告,在全国巡回演讲,人民听了动容捐钱,警察听了痛恨对枪械使用的繁琐戒律,黑社会听了觉得大有可为,惟残暴型会成为新闻焦点,在这里,警察成了持枪歹徒,被其击毙的违法乱纪者成了值得同情的弱者。
  当只有手铐的警察又有了枪,该如何对待执法对象,在中国内地,的确是一个新问题,原先只能限制自由,现在可以一枪夺命,这是一种有效而危险的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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