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造假门”事件越演越烈,关于北京李庄律师涉嫌伪证罪被捕报道铺天盖地。作为律师一员,很想站出来说说自己的想法。对于该案件本身,因为不了解,所以不说话。但对于该事件的处置,本人希望能够公开、公正,阳光式操作或许能让我国司法制度有尚且偷生之机会,否则司法制度的铁三角注定要被破坏,特别是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辩护权的行使会遭到严重的削弱,对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绝对是一次致命的打击。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律师行业本身存在问题,律师队伍中也有害群之马,律师队伍中存在倾向于找关系、找人的办案思路。但我要说的是,实际上,在整个司法系统人员里面,律师处于弱势,公安、检察、法院都是国家强有力的统治机器,有大量的人员、财物支持,而律师,在现阶段大量的情况是“个体户”,只是法律赋予了辩护权,而该辩护权能否行使,行使到什么程度,都必须在公检法机关主导的运转机制下实现的。因此,某些律师的做法,是因为目前司法制度的缺憾不足和公检法系统人为因素,造成了律师找关系与人脉,以方便办案。另外,也与我国目前整个社会是世俗社会、熟人社会有关,老乡关系、人情关系无处不在,大家都在找关系、培养人脉,连案件当事人本身也往往是看你有无关系和人脉,才找你做事、辩护,你又如何能独善其身?!当然,也有部分律师勾结各方面人员,买通关系,只是为了贪图钱财。总之,在刑事诉讼中,在某种程度上,律师往往只是以微小的个人力量与强大的公检法系统做抗衡,以求得司法公正、公平,以办成铁案,实现社会正义。因此,个人认为,本事件的发生,绝对是2009年律师业的最重要的事件,同时也是我国司法系统的重要事件。具体处置该事件的人员,应该站在个案与整个制度的互动层面,站在如何维护整个司法构架铁三角的基础上。该事件的处理结果,对律师在以后的辩护生涯中,如何行使权利,敢不敢行使权利,将有重大影响。律师你还敢辩护么?我最后要说的是不得不“敢”!!!
律师你还敢辩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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