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陈奇斌

北京东元律师所厦门分所律师

餐饮业“谢绝自带酒水”应行乎?违法乎?


餐饮业“谢绝自带酒水”应行乎?违法乎?
 
正方观点:不可行,因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应属于违法,属于霸王条款。《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法》第十条还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之类的行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非价格措施或价外价措施,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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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还敢辩护么


 重庆律师“造假门”事件越演越烈,关于北京李庄律师涉嫌伪证罪被捕报道铺天盖地。作为律师一员,很想站出来说说自己的想法。对于该案件本身,因为不了解,所以不说话。但对于该事件的处置,本人希望能够公开、公正,阳光式操作或许能让我国司法制度有尚且偷生之机会,否则司法制度的铁三角注定要被破坏,特别是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辩护权的行使会遭到严重的削弱,对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绝对是一次致命的打击。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律师行业本身存在问题,律师队伍中也有害群之马,律师队伍中存在倾向于找关系、找人的办案思路。但我要说的是,实际上,在整个司法系统人员里面,律师处于弱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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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同是醉酒驾车,判刑差距就这么大呢


 

又是交通肇事,又是逃离现场,近段时间,关于车辆肇事见诸报端较多,有明星肇事的,如周杰、胡彦斌;有草根之肇事,如孙伟铭等,但判刑结果之不同,引起了大家的广泛议论,到底交通肇事该如何量刑,才能服众。作为一名法律人,不免想罗嗦几句。
一、关于周案、胡案肇事之判刑
周杰出事后,交管部门虽然没认定酒后驾驶,但结论是全责,接着是周杰不服要求复核上诉。再接着就没有下文了。估计是用钱摆平了伤者。民不举官也不究了。就在前几天,有人曝光了周杰驾车夜游的消息。看来,周杰似乎没有被吊销驾照。撞了,跑了,没事儿——周杰完全可以继续驾车,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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