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落为赠品


      赠品,特指商品里附加的玩意儿,自然是白给的东西,即便有点代价也可忽略不计,所以赠品往往是低值品,即便质量稍有瑕疵,消费者一般也不去较真儿。 

      不过也有较真儿的,据说还曾经有过类似的官司,理论上讲,虽然说是赠品,但也是商品的一部分,同样是花钱买的,产品也应该在“三包”范围。这个理念应该深入,尤其现在的赠品已经从针头线脑发展到正经商品了。事情需要严肃对待的是大件贵重商品的赠品,近来尤其出手不凡。像微波炉吧,赠品一大堆不说,里面还真有让人眼热的,比如电磁炉一个。你说这电磁炉要是出点毛病,该不该厂家负责?

      一般这样的赠品,都选用本公司的产品。比如美的微波炉随赠的电磁炉必然是美的牌的,一是在加强宣传的过程中顺便甩甩旧货,二来也不至于去花钱购买别人的产品增加成本又替人做嫁衣。再说了,有志向的厂家也未必肯把自己的产品卖给你当赠品用,毕竟不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如果消费者提出要求说:“俺不要这个,给换个炒瓢怎么样?”那不更显得掉价?

      所以,赠品无论表面上多么高级,总是上不得台面。有一次,我买东西的时候得到四瓶白酒的赠品,至今扔在厨子里还未开封。其实也未必难喝,只是做了赠品,便怎么也不会觉得是好东西了,扔了可惜,喝了不甘,放着还占地方,这不是给找麻烦吗?后来我琢磨这家白酒企业的想法,估计是想借此机会亮相,以期混个脸儿熟,便于以后开拓市场,但这种把自己沦落为赠品的做法实在有点自废武功的悲壮。其实,倒不是绝对不能以赠品方式进入市场,只是方法不对头。这个厂家完全可以做一批赠品酒,容量小之又小,做出实在舍不得白送的样子,再配上精致些的说明书,赶上过年的时候还可以印刷上日历什么的,明确摆出做宣传、请品尝的姿态,其效果就大不一样了!宝洁公司的做法就很巧妙,每次有新品上市,总会有精美小包装试用品先随畅销商品开打先锋,半点没有掉价失身份的感觉。

      有没有甘心做赠品的?以前认为不会有,最近才知道我错了。前几天看电视,我的前任偶像“万人迷”陈好给某产品做代言人,广告里有句话说:“买某某手机,送陈好专辑!”真不知道陈好或者陈好的经纪人是怎么考虑的,这样做自然会大大增加唱片发行量,因为那个手机厂家就需要买很多张。但这个发行量实在太虚了,并不是FANS自愿购买,明明是搭配出去的。还是那句话,如果有消费者说:“俺不要陈好专辑,给俺换五块钱话费吧!”不知道陈好会做何感想。

      还有个家电企业别出心裁,把老板当明星,把老板签名当正经卖点。一般说来,明星签名后的东西会增值,但这个厂家却很大度,说某期限内购买不仅可以免费100元,还可以获得老板签名。看这事情弄的,不签名还则罢了,这一签反倒掉价了,明码掉价100元整。这不是糟蹋自己老板吗?要是老板的主意,就是老板自己糟蹋自己了。

      赠品的作用是很有限的,不过是调节作用罢了。当大家的质量、功能、价格非常接近的时候,有没有赠品、赠品的价值则会起到促销的作用。人们实际关注的还是商品本身的价值,茅台即便没有赠品,也不会被有豪华赠品的低档酒所替代。要想让大家看在赠品的面子上买你的商品,那赠品必须够份儿。如果某家酒店说在我店消费,每桌赠送茅台酒一瓶,确实就有吸引力了。但成本可就上去了,要看这桌酒菜的利润能不能超过这瓶茅台了。作为一时的促销,搞个噱头是个好主意,要是连搞一个月,老板是顶不住的。就像“买陈好专辑就赠送NEC手机”的创意,固然专辑卖得会快,但陈好这么卖的起吗?

 

      马千里(maqli),著名管理专家、学者。深圳马千里企业管理咨询机构首席咨询师,主攻中国传统哲学与现代企业管理对接及管理咨询、营销策划服务。擅长以"中国道理"解决中国企业问题,在《商界》、《销售与市场》、《商业评论》、《财经界》、《管理学家》、《中国经营报》、《河北经济日报》等著名报刊发表相关文章300多篇,为《华夏酒报》等报刊专栏作家。出版《论语的管理智慧》、《论语企业家读本》等管理学著作及《论语新裁》、《当论语遭遇于丹》等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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