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一篇文章《集市与监狱》用生活例子阐述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区别。文章引起一些共鸣,也遭到一些反对。这里我再详细地阐述集体主义的定义及其危害。根据读者的反应,我在此将着重谈两方面问题;第一,什么是集体主义(或什么不是集体主义)?第二,集体主义的危害是什么?
人们习惯性把集体主义与集体利益混淆,认为维护集体利益就是集体主义。这是一个错误的概念!集体主义的定义是:个人必须为了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满足这个定义的才叫集体主义,而不满足这个定义的不是集体主义。集体主义与牺牲个人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我们知道人在自由状态下是不会自愿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的。所有牺牲必然是在某种强制力量下进行的,这种强制力量的一个特性就是此集体没有出口!即集体内部的成员不可以自由退出集体。只有封闭这个出口,牺牲才有可能,否则将被牺牲者将逃出这个集体,防止自己被牺牲掉!作为一个简单的特征判断,一个没有出口的集体,其内部很可能(是不是要从其内部是否牺牲个人利益来判断)实施的是集体主义。
这里我举几个例子帮助读者理解什么是集体主义,什么不是集体主义;黑手党和所有犯罪团伙是一个集体主义!这个集体没有出口,一个人一旦加入了犯罪团伙,他们没有自由离开这个团伙。特别是当这个团伙准备牺牲某个成员的利益时,那个成员即使逃离也将遭到追杀!
黨在中国曾经是一个贬义词(尚黑),这是一个不允许随意出入的组织。这是一个集体主义的组织,内部成员叛变集体利益是不能容忍的,必然被处以极刑。但滑稽的是中国人却用这个尚黑的黨字来表述西方政治生活中的Party(党)。Party是一个可以随意出入的政治组织,就像一个生日宴会(Birthday Party)一样,谁愿意离开就自由的离开,根本没有什么叛党不叛党的概念。所以中国的黨是一个集体主义概念,而西方的党派不是集体主义概念。
一个公司不是一个集体主义。因为公司的股东是可以随意退出这个集体的。更主要的是,公司的股东的个人利益是被法律保护的,这个集体不允许牺牲任何股东的个人利益。
最难分辨的是国家!由于国家这个集体没有自由出口,这使得国家这个集体很容易变成集体主义。这就是为什么有人把卢梭的《国家契约论》看出集体主义的例子。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我认为集体主义的特征虽然是没有退出的出口,但没有出口的集体不一定100%是集体主义。这里的区别在于集体是否强行牺牲个人利益。那么一个集体主义的国家是什么样呢?这个国家一个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不定地宣传公民要有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的精神。那么一个个人主义的国家呢?这个国家不要求公民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还记得美军士兵人手一份,多种语言的投降书吗?荷兰士兵甚至有权抗拒军官让他们送死的冲锋号!),相反他们要求国家为了公民利益而服务!一个个人主义国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无条件保护人权。
请读者记住这两种概念对立国家的思想基础:集体主义国家,人是为了国家活着;个人主义国家,国家是为了人而存在。顺便读者也应该记住爱因斯坦的一句名言:『国家为了人而存在,可人不为了国家而生存!』
谈完了第一点,我们知道什么是集体主义了。现在我们来看第二点;集体主义的必然前景是什么。在维基里,我看到了两个人把集体主义的必然前景描绘成暴君独裁!一个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哲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里克·哈耶克,另一个是俄裔美国哲学家和作家,《客观主义》奠基人艾茵·兰德女士。哈耶克与兰德女士的观点一样;集体主义必然导致暴君独裁!
可惜我除了看到维基关于这两个人的简单描述外,我并没有读过哈耶克那本据说转变了20世纪政坛思维方式的《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也没有看到那位漂亮的俄罗斯女士艾茵·兰德的任何一本书。但我很高兴我的思维并不孤独,我来用我的思想解释为什么集体主义必然导致暴君独裁?
集体主义的最重要符号是个人牺牲。牺牲是一个把死人用一个高尚的字眼包装起来的残酷施暴事件!每一次为了集体利益的施暴都产生两种可怕的效果;第一,把一部分人吓掉了魂,第二,让一部分人患斯特哥尔摩综合征(爱上了施虐者)。第一种人将拼命靠近决定集体利益的人们(集体统治者),第二种人变得神经病似的爱上了集体统治者,自愿把统治者的利益看做自己的利益。这两种力量都将对与集体统治者不同观点的人们产生强大的威慑力量。这种力量将更加快速地驱使社会成员向施暴者靠近。施暴者的权力迅速扩大,最终迅速成为为所欲为的暴君!集体完全失去控制这个暴君的能力,这个集体就成了这个暴君的家,其它所有成员就成了暴君的奴隶。
这就是为什么我仇视集体主义!它是生长暴君的土壤,这个土壤里只会长出极端自私自利的暴君,它根本不可能出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利他主义者!
文/李剑芒 本文转自:天涯博客
解析集体主义及其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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