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发黄段子试探涉黄标准属于变态行为
文/毛启盈
据媒体报道,因对“黄段子标准”不明确,韩寒等网友试发各类短信,试图挑战系统“底线”。称“我只是在探索”。他在其博客上写道,鉴于众网友皆迷惑的问题,也为了避免广大网友不幸被停机,决定“牺牲自己,在这几天里,源源不断地转发各种黄段子,直到我的手机被停机了,我再上来转告大家,到底什么叫做黄段子或黄色信息。”
韩寒公然“挑战”运营商的行为,受到了网友的热捧,无可厚非,人家是名人。但是媒体大加追捧就大可不必了。因为,作为一个文化界的公众人物,却没有站得高,望得远,对违法行为提出有效的建议,而是带领网民恶搞,这种变异的心态,实在不敢让人恭维。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所以,上海、北京等地运营商关闭手机短信功能属于越权执法,不值得提倡。但是,运营商禁止涉黄短信,也是无奈之举。在扫黄打非的大环境中,只能出台一些政策进行治理。他们手里就这么一点权限,它不这样干,还能怎样干?
其次,鉴定什么是“涉黄短信”标准不应该让运营商来做,因为运营商大多数是学习通信技术的,对中国的文化研究并不在行。而且,运营商是个企业,让他来鉴定涉黄短信也难以服众。那么,究竟该由那个部门来做,我想应该由文化部门,公安部门,万一没有人做,那就让做协来鉴定吧。而韩寒作为文化人,把“皮球”踢给了运营商,这不是存心让运营商为难吗?也许有人说,既然运营商不知道标准,那出台政策不是乱来。我们知道,运营商为何治黄?难道是自己没有事情可做了吗?这种尝试性地管理,总比坐视不管要有效果吧。
最后,在中国历史上作家挑战社会诟病,韩寒不是第一人,至少前面还横着鲁迅。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但是,鲁迅也没有去用身体堵住敌人的“抢眼”。文人,说到底就是文化的传承人,如果你觉得这种禁止有问题,其实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上书或者说出正确的办法。而不至于暴力对抗或者起哄拍砖。就是运营商把韩寒的手机短信停了,韩寒能告诉网民什么是涉黄短信吗?恐怕不能。何况,你是一个大作家,运营商能把你怎么样!所以,这种恶搞,对手机涉黄的治理不会有借鉴意义。因为,通信人确实不是玩政治权术的,他们是用技术做事的人,而不是玩文字游戏的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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