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只手机也想抱回一个情人?


捡只手机也想抱回一个情人?
 
在夜班车上丢了手机的刘燕,最近在QQ上遇到一个名叫“狼的诱惑”的网友,他称刘燕丢失的手机在自己手里,如果要把手机还回来,就要刘燕做他的情人。(20日乌鲁木齐在线)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好事不留名更是曾经备受推崇的道德境界,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观念的革新,这似乎已经OUT了,要感谢、索回报是常有的事儿,一些地方干脆实行有偿失物招领,由此也引发了舆论的热议。不过,这些在“狼的诱惑”面前,又显得更加落伍了:想要回你的手机吗?做我的情人!
曾经听朋友说过一段佳缘,他的朋友一次骑摩托不小心碰倒一位MM,不得不自认倒霉,送人家去医院疗伤。结果在护理期间,两人互生好感,由怨变爱,成了一对恋人,最后结婚生子,携手至今,幸福美满。不过,像这样的艳遇毕竟几率小之又小,感情的事得讲缘分的。
不知道“狼的诱惑”是不是想找情人想疯了,或者太窝囊、太没吸引力了,总难如愿以偿地找到一位可心的情人,于是慌不择路,捡到一只手机也以为是天赐良机,拿做情人当作物归原主的交换条件,如此的天真、如此的异想天开,真让人哭笑不得,直觉得这更是OUT的表现。
虽说如今出现了道德滑坡的现象,捡到失物他尽可以提出种种要求,别人也无可指责,然而,做情人是可以勉强、要挟或者附加条件的么?倘或大方一点、洒脱一点甚至机灵一点,啥条件不提,没准还真有机会博得对方的好感,像笔者朋友的朋友那样巧遇一段姻缘呢!如今反倒将自己搞得很狼狈。
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情感的无私性,情缘的可遇不可求,却未必会“与时俱进”发生根本的变化,毕竟感情、特别是爱情是一种无私的、高尚的、美好的东东,岂是能够交易得来的?倘或果真如此轻而易举,简单易行,那些情场失意者岂不都可以如法炮制,一个个创造条件把情人交换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