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警方破案岂能如此“踢皮球”?


    

警方破案岂能如此“踢皮球”?

警方玩“踢皮球”让纳税人很受伤

 


让我先交100元钱押金,又让我交500元稿子保险押金,交了这600元,还让我交1800元的公证费。”大一新生小吴都快哭出来了,“我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让我找网警,在网上填写了情况说明后,对方回复要找所在地的派出所。无奈之下,我只能到北京的论坛上发帖了。”(10月6日《北京晨报》)

被骗了,我们只能求助于警方,然而,警方却跟我们玩起“踢皮球”,太令我们伤心了。

北京110工作人员表示“在哪受骗,就应该在哪报案,不必到骗子所在地报案。”这应该是符合情理的。如果骗子来自“火星”,难道我们要到“火星”去报案吗?可这位大学生却切切实实遭遇了一回警方的“踢皮球”,派出所让其找网警,网警让其找派出所,总而言之,就是没有人给其解决。

报案,本来就是公民的权利,报了案之后,公民就静等“回应”,如果在一段时间内破不了案,警方也应该告知公民。可事实上,却不是这么回事。笔者曾经报案过两次,一次是住院期间,被偷了几千元和手机等物,报了案,一点消息都没有;另一回是摩托车在家门口被盗,也报了案,同样是毫无消息。除了我们有“幸”在派出所做一下“笔录”,似乎什么都没有了。如果以后碰到类似情况,我想,是不会再报案,因为毫无实质意义。如果警方破不了案,能够给报案者一个短消息,表示歉意,也能够给公民一个宽慰,然而,什么都没有。

警方“踢皮球”,恐怕一方面是由于涉及财物数目不多,只有几千元;另一方面报案者非名人,非权力人物,并没有引起极大的影响,于是,也就不太关注了。这是警方选择性执法的结果。如果涉及到的是权力人物或是公众人物,警方就会空前“重视”了,就会不惜警力了。甚至“跨省抓捕”也是毫不犹豫的。

执法面前应该是人人平等的,可警方却是长成一双“势利眼”,面对权力,表现出相当的“神勇”和“言听计从”,而对于普通老百姓,却是设置种种门槛,连最基本的“温情”都没有。可警方花费的却是纳税人的钱,却是如此选择性执法,选择性破案,让广大纳税人如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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