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委,成“拖欠酒肉款”最高级别机关?


濮阳市委,成“拖欠酒肉款”最高级别机关?

本报9月29日第13版“来函照登”栏目刊登了一封题为《俺的饭钱啥时能要回来》的群众来信,信中反映了濮阳市委办公室欠桃园酒店13万元饭钱没有支付,而原酒店承包人无力偿还酒店供货商张振峰等人10万余元货款,从而导致供货商生活困难的情况。

濮阳市委办公室于10月9日致函本报,对群众来信和本报报道提出异议:认为本报“刊发未经认真审核的文章,让于法无据的问题见诸报端,有损我单位(濮阳市委办)的形象,也不利于党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强烈要求从河南日报电子版上删去该文章”。为进一步澄清事实,11月5日记者赶赴濮阳进行调查。(11月12日《河南日报》)

这篇报道的内容,真的极具可读性,反正我是抱着欣赏的态度去品味该文。因为作为党报的《河南日报》,能够把一个地级市市委办公室“拖欠酒肉帐”的事情曝光,说明中国媒体良心未泯,社会应该给他们以更多的鼓励,更多的希望,和更多的支持。

从记者随后的调查结果看,濮阳市委办公室给《河南日报》社的函,真可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如果没有这个函,因为《河南日报》基本上只有体制内人阅读,濮阳市委办公室“拖欠酒肉钱”的事,肯定不会弄得这么大的动静。

如今,《河南日报》社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胡乱报道而进行的调查,不仅证明了此次“来函照登”内容的真实性,还意外地发现濮阳市委办公室给《河南日报》社的函也使用了“虚情假意”。如公函中强调“2006年以后未产生任何欠账”,就被两张欠条载明的欠款时间所戳穿。

不过,《河南日报》还是给濮阳市委留了面子的。因为“濮阳市委办公室”并独立的非法人机构,并非民事行为主体。“濮阳市委办公室”只是濮阳市委的一个内设机构,和企业的“总经理办公室”并无区别。因此,拖欠酒店餐费的主体,从法理上说应该是濮阳市委、市政府,一个正厅级的机关。

此前我们经常会看到某某镇“拖欠吃喝帐”的事,比较有名的要数四川省巴中市白庙乡了,该乡因在全国率先实行“裸体财政”,也将前任乡领导拖欠10万元招待费的事情给一道“裸”出来了,很多网友指责“全裸乡”也腐败,实际上是错怪了人家,如果不是“全裸”,社会又怎知真相?

还有一些镇政府因拖欠餐费,而导致酒店关门的事情。如去年曝光的雷州市唐家镇政府,拖欠餐费26万多元,吃垮了一家酒家;海口秀英区东山镇一饭店被该镇政府以打白条的方式吃垮后,镇政府拖欠14万多元的吃喝款,拖了17年还没能还清。

笔者多年前还曾关注过安徽省明光市司港乡,为了填“吃喝帐”,竟卖掉了政府办公楼、电影院和乡广播站,并侵占了赈灾专款修建的敬老院办公,让五保老人住进破烂不堪的米厂。

可这些,都只是局限于乡镇级政府机关,而涉及到县级机关的“拖欠吃喝款”事件也是鲜有报道。此外,部级单位应该不会有拖欠餐费不还的现象

呵呵,“拖欠吃喝款”的主体,行政级别这下算是有了质的飞跃,一下子就由科级单位而升格为正厅级机关。濮阳市委,无疑已成“拖欠酒肉款”的最高级别机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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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委办公室拖欠酒店13万 指责讨债人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