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按语:
2010年11月16日下午,在最高法院大楼里,迎来了一些特别的客人。其中既有司法部的领导,也有全国律师协会领导,但更多的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执业律师。
他们是应我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同志的邀请前来作客的。当然,他们到这里来,也不仅仅是作客。王胜俊同志与其他院领导还要在这里听取这些还担当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律师对如何改进法院工作的意见。
据我所知,类似的首席大法官与执业律师面对面交流的活动,已经是第二次了。2008年年11月27日,王胜俊院长第一次邀请部分律师到最高法院,听取律师对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进司法公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后来,这位首席大法官又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同志带队走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由此可见,在高层的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已经渐渐走向了一种常态化的探索机制。
我们有理由相信,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还将做得更好。
王胜俊: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职责 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与律师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座谈会现场
《中国律师》杂志 李华鹏
11月1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与律师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胜俊指出,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多年来,广大律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既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律师队伍是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必须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职责,充分尊重律师执业权利,确保诉讼活动依法有序进行。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活动,认真听取律师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充分保障律师进行辩论和辩护的权利。要注重发挥律师在诉讼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引导律师参与或者主持调解、和解,共同做好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做出积极贡献。
王胜俊强调,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加强对双方的纪律约束,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对于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加强合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平等交流的良好关系,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注重完善与律协的交流合作机制,共同维护法制统一。要完善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之间的沟通磋商机制,加强双方的工作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有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时,要以适当方式征求全国律协的意见。要积极拓展双方在理论研究、教育培训、法制宣传等方面的合作空间,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法院的工作情况,副院长张军主持会议,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彭雪峰等律师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会上发言,代表委员们高度评价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法官队伍建设、法院审判工作的改进、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等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杜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邓甲明出席会议。
应邀出席座谈会的18名律师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为:
全国人大代表
刘 玲(女) 江苏省盐城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盐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孙桂玲(女) 九三学社哈尔滨市副主委,黑龙江明理楼律师事务所主任
许智慧(女)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伟程 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
迟夙生(女) 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 舒(女) 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秦希燕 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明芹(女) 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彭雪峰 全国青联常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全国政协委员
于 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马虎成(回族)海博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红宇(女)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朱征夫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何 悦(女) 天津亚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教授
吴德立 湖北兆麟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蒂玛•马合木提(女 乌孜别克族)新疆新伟律师事务所主任
施 杰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
段祺华 上海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来源: 中国律师网)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对司法人士的期望]
王胜俊:认真听取律师建议
2008年11月27日下午,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提高诉讼工作质量和水平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召开征求律师意见和建议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律师从多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胜俊指出,召开律师座谈会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沟通社情民意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加强与律师界沟通联络的必要措施。
王胜俊强调,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的司法保障,维护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法律制度,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
王胜俊指出,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共同营造彼此尊重、相互监督、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法律职业形象。这样有利于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有利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曾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对法官和律师关系进行了规范。人民法院要深入研究法官与律师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官和律师交往规范以及合乎各自职业特点的活动准则,形成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共同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王胜俊强调,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发挥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作用,共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在诉讼活动中正确发挥律师的作用,有利于促进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有利于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年均增长55%以上。人民法院正在探索诉内、诉外多元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努力通过动员行政力量、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广大律师在推动这项工作中具有很大优势,希望大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创新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做出贡献。同时,也希望广大律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王胜俊提出,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律师队伍的工作联系,建立多层次、经常性的沟通机制,不断增强办案能力,提升工作水平。人民法院与律师界有着紧密的业务联系。加强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建立沟通联络长效机制,有利于推动律师事业与人民法院事业的科学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人民法院要建立与广大律师的联系沟通机制,及时听取律师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律师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
与会律师发言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这次座谈会征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监督机制的具体体现,对于建立人民法院与律师界畅通的沟通渠道,构建法官与律师和谐的互动关系,意义非常重大。他们认为,近年来,人民法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法官队伍的素质、法院的硬件建设和案件的审判质量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法官和律师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共同肩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公平正义的重任。他们还就建立相对稳定的法官与律师沟通机制,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和谐关系,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座谈会,副院长张军,审委会专职委员兼办公厅主任景汉朝参加会议。于宁、金山、吕红兵、里红、顾培东、田文昌、翟建、王立华、李大进、吴以钢、侯凤梅、韩传华、王大明等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并发言。
附: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带队走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刘桂明博客)
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走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综述 (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