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廉租房保障金都按比例提取到位?


假如廉租房保障金都按比例提取到位?

 

/陈涛

 

据报道:1117日,审计署发布了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2009年和2010年,审计署分两次对北京、天津、山西等19个省市的2007年至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和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央投资补助的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32个地级以上城市。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审计发现,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人民日报1118日)

我就总是觉得奇怪,每年政府工作报告里都承诺了要建多少平方的廉租住房,要建多少平方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建多少平方的经济适用房,可是到年终了却看不到多少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也没有听到哪一级政府公布执行的真实结果,更没有听到哪一级政府作出过未完成情况的说明。所以,中低收入的老百姓住不上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只有硬着头皮七拼八凑去买高价的商品住房。正因为本该由政府负责的中低收入人群,也被赶入了商品住房市场,正因为全国商品住房的供应量本就不足,正因为不断抬高的物价水平,正因为不断提高的建造成本,才造就了今天商品住宅的高房价局面。

我们再来看一看这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原因吧。“第一,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以前年度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已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因而自行降低了提取比例;第二,一些城市对土地出让净收益尚未做出准确核算,致使未提或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首先,第一条就有些牵强。什么叫“以前年度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已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我就想看一看这22个城市的廉租住房每年都按计划完成了吗?这22个城市没有房子住的低收入家庭还有多少?这22个城市的商品房价格又是多少?“因而自行降低了提取比例”更是让人难以信服。如果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提取比例都可以自行降低,如果廉租住房计划都可以自行改变,如果高房价都可以不去分析原因,那政府还有什么公信力可言呢?

再说,第二条就更说不过去。什么叫“一些城市对土地出让净收益尚未做出准确核算,致使未提或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连10%的提取比例都“准确”“核算”不出来,那么被花费完了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算不算得清呢?在科学如此发达的今天,在信息如此通畅的今天,在统计如此简单的今天,在人员如此庞大的政府,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是不是可笑?是不是可悲?是不是可叹?

有时,我就反过来想:假如全国所有城市都按规定比例(不得低于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假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全部用在了保障性住房上?假如保障性住房政策在执行中都不出现偏差?假如地方政府都不套取、不挪用保障资金?假如低收入困难家庭都能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政策?那么,老百姓“住有所居”的梦会怎样?中国城市的高房价又会怎样?

201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