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周一最高法公布的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中,有一条引发争议,即:“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有一位律师沈彬敏感地意识到:这是最高法院给予了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因而妨害了男性的生育权。而他的观点立即引发的反驳是:所谓男性生育权无非是男权传统下的男性霸权。其中一位挑战似地注明身份:“女权主义者”。
显然,特定的群体有特定的敏感。或者是职业的敏感,或者是权利的敏感。
尽管男性生育权在我国法律中难以找到,沈彬律师还是从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公民有生育的权利”的表述中推导出了男性生育权。但恐怕也只能到此为止了,因为,这样的演绎推理,难以推出权利的确定边界,更难以由此推出男性要求女性赔偿的具体权利。
实际上,从这条司法解释中,也同样不能推出“给予了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而只能推出:法院不愿意代表国家介入家庭内的生育纠葛,或者不认可以“损害赔偿”的方式来解决堕胎这种最为特殊两性矛盾。因此,这个司法解释与其说是确认了一项权利或否定了一项权利,不如说只是反映了司法自身的局限和谨慎。
从这个意义上说,权利并不是推导出来的。
与此可以形成对照的是,本周二成都市发布的《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引人关注的就不仅是标题中“自由迁徙”这个近年代广为传播的权利期待,而更是文中支持这种权利的措施和资源。
如果说,有关生育权的争议只是由于少数人的职业敏感和权利敏感才得以形成议题的话,那么,当代中国高楼林立的城市安全议题,在本周一,却是由8名无证上岗、违规施工的电焊工,以一场导致58人死亡的特大火灾向全社会提起的。这个议题,不是因为人们的敏感才被提起,而是因为缺乏敏感。
上海市消防局局长这样解释灭火救援为何耗时四小时:起火建筑四周搭满脚手架,有大量可燃易燃尼龙网,踏脚板为可燃竹片板,以致火势迅速向垂直方向和周边蔓延。
然而,那些明显的火灾隐患,难道不正是消防部门日常监督并应当消除的责任目标吗?对于高层建筑灭火这一“国际性的消防难题”而言,消防部门更应该敏感的,难道不正是这类日常可见且可控的安全隐患吗?
中国人有了点儿钱,就对税收比较敏感了。而征税的海关总署对一种电子产品的价格下降却似乎很不敏感。针对不到4000元的IPAD按5000元征税是否过高的疑问,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本周二对新华社记者的解释是:海关对IPAD核定的5000元完税价格是在今年5月份确定的,当时市场上的售价高的可达8000元。
你看,核定价格是5月份;开始征税是8月份;而引发争议之后的解释已是11月份了。而就在这个过程中, IPAD,按照其实际价格来说,已经不再属于要征收高达20%关税的“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了。
今冬供暖开始,最令北京百姓敏感的是室温。而由第三方机构检测室温每次高达600元费用,则令人望而却步。面对质疑,一家检测机构负责人本周给大家算了一笔帐:目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每天180元,一次检测派两人去,人工费就大约占了400元……
照这样算法,检测机构可能是指望一次检测就能把一天的成本收回来。因为按照这个价格,不会有太多的人家要求检测室温,所以也不能指望靠服务的数量摊薄成本。
本周,网上流传的一篇据说是重庆市公安局的讲话稿,使人们对警方与媒体的关系格外敏感,因为其中提及要起诉“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而山西省洪洞县一对警察夫妇遇害案本周告破,舆论敏感的则是这一个警察之家来源不明的巨款财产。
教育部网站本周五公布规范和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不仅会使中学生和他们的家长们特别敏感,也会让奥数等课外教育产业链条上各个环节的营利者敏感。而北京市法制办网站前一天公布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令人敏感则是:居民垃圾不分类,将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
涉及个人信息的规定,总是比较敏感。前些天公安部提供收费“因公查询”曾起发争议。本周又有消息称, 北京警方开始接受“因私”免费查询别人的人口户籍信息,条件是当事者同意。
按我的理解,这个规定与其说是对查询者提供的服务,不如说是对被查询者提供的服务,因为它提供给被查询者的,正是他自己难以直接提供给对方的信任。因此,它本应以被查询者的意愿和申请作为前提。而这个原则也应当同样适用于 “因公”。理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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