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狼图腾”文化的恶果


     

 

“3Q大战”:“狼图腾”文化的恶果

 

    奇虎和腾讯两家互联网公司最近发生的恶性竞争,终于落了个两败俱伤的结果。日前,工信部发出通报,对两家公司提出通报批评,并要求它们向社会公开道歉,停止互相攻击,妥善做好用户善后处理事实。工信部同时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两公司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媒体在报道工信部的这一通报时,大多将重点放在工信部责令两公司道歉之事上。其实,道歉只是一种出于人的基本价值观念所作出的自我道德反思,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政府部门责令一个企业道歉,并不是必备的行政处理手段。工信部这个通报更为重要的看点,应该是将要对两家公司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显然,如果调查结果显示两家公司前一时期互相攻击并绑架消费者利益向对方作出要挟的行为已经与有关法律条文相抵触,那么,它们也将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中,企业之间将会出现充分的市场竞争。这种市场竞争的充分展开,能够推动市场发展,其最终结局有利于消费者购买到价格公道、质量优良的产品和服务。但是,这种竞争只能是企业凭借自己的产品在消费者中的信誉来扩大市场,这是商业竞争的一条底线。商业竞争不能像军事行动一样以消灭对方为手段来扩充自己的市场地盘,这种竞争所带来的结果只能导致竞争双方共同受损,消费者不仅不可能购买到合适的产品和服务,而且会直接造成其利益受损。在此次奇虎与腾讯两家公司发生的“3Q大战”中,两家公司互相攻讦,并准备采取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动,这已经越过了现代商业文明所允许的商业竞争规则。我国早在1993年就制订颁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3Q大战”的发生,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政府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对此作出干预和制裁,是完全正确的。

    这场“3Q大战”之所以会发生,除了奇虎和腾讯两家互联网公司缺乏商业竞争自律以外,与我国商业竞争目前出现的无序状态也有很大关系。客观而言,通过这么多年市场经济的磨练,我国的企业已经意识到了市场竞争的重要性,尤其是像互联网这样的新兴行业,从其一开始出现就没有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行为习惯,它们的每一寸市场版图的获得,几乎全是靠企业在与同行的厮杀中获得的。但是,由于在这种竞争中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文明竞争规则,更多的企业采取的是不择手段的策略,以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的最有效手段便是消灭对手。这样的企业,即使能够达到竞争制胜的目的,也无法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它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导致市场的萎缩,从而最终也使自己受到打击,无法成为一个伟大的企业。

    这种以消灭竞争对手为目的的竞争手段,是一种“狼图腾”式的商业文化,“3Q大战”的实践已经告诉我们,这种文化泛滥的一个恶果,只能导致市场的无序状态,使消费者利益无从保障。我国的改革开放尽管已有30余年历史,但对相当多的企业来说,商业竞争的文明规则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些企业不择手段地攫取商业利益,假冒伪劣、盗版甚至制造有毒产品等严重侵犯消费者利益的事时有发生,此次发生的“3Q大战”,就是长期以来在我国商业领域被当作正面形象倡导的“狼图腾”文化所种下的一个恶果。

    对于我国的企业来说,通过这场恶性竞争所留下的教训,更能够认识到遵守行业规范、维护市场秩序和尊重用户权益的重要性。商业竞争仍然是今后我国企业必须积极面对和参与的一个目标,但是,企业竞争不能沦落为“狼图腾”,而是应该在恪守《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设置的底线上展开,企业以自己创造的产品和优良的服务来吸引消费者,利用消费者的口碑来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从而成为一个伟大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