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赴京“自首”
昨日15时,武汉洪山区土库村村民童贻鸿到朝阳双井派出所“自首”。因11月18日下午向楼下投掷砖头“导致一人重伤”,童贻鸿被当地警方通知做笔录。由于不信任当地警方,童贻鸿于昨晨搭乘飞机赴京向警方“自首”。(21日新京报)
民众赴京上访的事儿倒是常有,赴京“自首”还真是头一回听说。上访被堵、被抓、被关的新闻,总会给人带来沉重感,而这赴京“自首”其实也不是幽默,同样叫人倍感纠结。
武汉村民童贻鸿自称因为不信任当地警方才想出了这么一个“绝招”,不管其扔砖伤人是真有还是没有,此举都向我们传递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少数地方的执政、执法者已经或正在陷入一种信任危机。
赴京“自首”,其实最终还是要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当地警方接手处理,童贻鸿之所以这么做,首先当然表达出对当地警方的不信任,更重要的是把动静闹大,让事件置于媒体舆论和公众视线的监管之下,防止不公正执法给自己带来不利。
联系其他地方发生的一些公共事件来看,童先生的担心也许并非多余,他的做法也未必是多此一举。拆迁恶性来件发生后,地方违法拆迁行为才得以曝光并得到纠正;真凶现身后被错误羁押或者判罪者仍然迟迟得不到人身自由,在舆论的聚焦下有关方面才“积极”应对,类似的事件从报道上见得多了,自然就会给人“启发”,也逼着大家变得“聪明”、“精明”起来。
每每发生一些公众事件,总会有舆论提醒当政和执法者依法、公正、妥善处理,避免因处置不当损害政府的公信力,童先生的异地“自首”,无疑表明媒体舆论的提示不是没有道理。然而,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成功赴京上访一样,受个人应变能力、经济能力、身体状况等多重因素的限制,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条件赴京“自首”的,国家如此之大,矛盾、纠纷错综复杂,也不可能都集中到京城去解决,因而,还得依靠地方自身去化解。
诚如中央一再强调,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减少和避免群众越级上访,尤其是赴京上访。要不让赴京“自首”演变成为一种现象,就需要各地执政、执法者胸怀民生,敬畏法律,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在每一个角落,维护应有的公信和威信,让人民群众真正由衷地感到信得过、靠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