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日前报道住建部、财政部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至五成,利率按1.1倍执行,停发三套房公积金贷款。 摘要如下:
《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 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也体现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还特别强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点评:住建部等四部委关于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对于上海和广州而言影响相对不太大,因为这两地已经对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但这次住建部的新政还是有所不同。满堂红研究部高级主任肖文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之前广州版新政细则公布的公积金政策相比,四部门的通知对首付的规定与广州基本一致,但也有两点新的内容:
第一,《通知》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也就是说,假如购房者家庭的第一套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经高于当地平均水平,购买第二套房将不能发放公积金贷款。而且,即使第一套房低于平均标准,若要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第二套房也必须是普通自住房,如无理解错误,也就是必须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宅,否则将不予发放贷款。
第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之前广州的政策并未对公积金二套房贷的利率进行规定,因此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享受正常利率,《通知》出台之后,今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要上浮10%,这是与之前的一大不同。
他认为,本次《通知》出台,可以说是政府对已经实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的一次完善,堵住了之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未与商业贷款政策同步的漏洞,是调控越抓越细的体现,也是政府调控决心的体现,预计将会在市场再掀调控波澜,加重消费者的悲观预期。
我完全赞同肖文晓上述的分析和判断。我想补充的是,尽管如此,公积金还是具贷款还是具有很大的优越性,主要是在利率方面,就算是二套房贷要上浮10%,但由于公积金的基准利率本身就要比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低,因此对有条件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仍然具有很大吸引力。而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知道这次住建部公积金贷款新政是否能堵住二三套房贷的漏洞?
不过,这次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要上浮10%,的确是缩小了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间的差距。这次银行加息后曾有媒体报道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要省29万元,因为以目前广州市夫妻双人贷款公积金最高额度80万元计算,如果按揭20年,使用公积金需要的利息总额约为37万元,使用商业贷款的利息总额约为66万元,相差了29万元。现在虽然仍存在一定的利差,但差距显然没有那么大了。
总的来看,这一政策的直接影响可能并不太大,但至少表明中央对房地产的调控不仅没有停止,而且还有新政不断出台。因此,公积金新政还是会对市场带来一定的间接和心理层面的影响。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