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律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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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升华。”而对于原告马甲与刘乙来说,婚姻却是他们的爱情坟墓。日前,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马甲与刘乙离婚,马甲给予刘乙经济帮助20000元。
    自由恋爱的马甲和刘乙在亲友的祝福下于2008年12月24日举行结婚。婚后二人一起去江苏打工。2009年5月份,刘乙因为身体不适,就回家乡医院检查。后来怀有身孕的刘乙被医生诊断为脑梗塞,需要长期服用药物以维持身体状况。因药物对胎儿刺激太大,刘乙不得已含泪做了引产手术。在刘乙忍受精神和身体双重打击的时候,没有等来离家出走的丈夫的安慰和照顾,等来的却是法院的一纸离婚传票。
    法院经认为,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同意。原、被告这一明确表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但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被告患有脑梗塞,出院后需长期服药,原、被告离婚后,原告应给予被告一定的经济帮助。遂判决:准予原告马甲与被告刘乙离婚,原告马甲给予被告刘乙经济帮助20000元。
作者: 吕松 邹鹏举 许小兰  转自中国法院网
姓名:李中华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学;电话:15010505535 13269886376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纠纷、债务债权、合同纠纷、公司法律、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知识产权领域:与清华中文在线合作筹划在线反盗联盟”。金融投资领域:四川黄龙集团北京投融资项目法律顾问。房地产领域:在房地产方面曾参与 过、朝外MEN写字中心、大成国际中心、等项目的签约、按揭、合同的草拟及审查、办理房屋产权及抵押等工作。作为天佑集团法律顾问,参与与全球最大的光盘 制造商—莱德集团谈判,并最终取得中国大陆区总代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