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说2010年全国的土地出让金有望突破2万亿元。
近10年来,各地土地出让金收入迅速增长, 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比重不断提升。资料显示,2001年—2003年, 全国土地出让金达9100多亿元, 约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35%;2004年,收入近6000亿元。2009年达到1.5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6%左右。在有些县市, 土地出让金占预算外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50%, 有些甚至占80%以上。
如果计入土地出让金收入,去年中国全口径政府收入实际已突破10万亿元,约占GDP的32%。
当今,中国土地财政的泛滥和激情,让我们乍舌不已!
土地财政不能完全怪罪于地方政府,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制度依然我行我素,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模式依然我行我素,不少市、县的收入不靠土地财政恐怕就会活不下去,就内因而言,主要是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就形成土地财政的外因而言,主要是财税体制不合理,地方政府的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等等这些制度、体系、机制以及所谓生存的系列问题,让土地财政现在就寿终正寝或束手就擒还是一种民意的幻想!
我们都知道土地是稀缺资源,特别在人多地少的中国,这种主要依靠“土地财政”建立的城市经济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将数十年后的公共财政收入提前收了,一旦大规模城市化进程结束,可供开发的土地日益减少,未来的公共财政状况将会面临严峻考验。
这种寅吃卯粮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可10多年来血淋淋的气势磅礴的数据,让我们除了惊愕,除了无奈,就是无语了!
我们姑且不说土地财政的恶劣影响:第一,土地财政恶化了国民收入分配,抑制了民间投资;第二,政府投资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了产能过剩;第三,更不能忽视的是资源、资金的严重浪费;第四,土地财政机制不改变,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只能流于空谈,同时,土地财政使地方政府的收入过分依赖房地产开发商。而在中国现实中,由于集体土地不能开发房地产,现有的开发商其实处于天然垄断地位,这使其有可能大肆抬高房价,广大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问题,很难得到解决等。我就提出一条,就够大家受的了:城市土地是国家所有罢了,但也不能忽略全民的利益诉求啊!千万不能把带有公共利益的东西变成政府敛财的工具或道具!这也和以人为本相悖而行啊!
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来讲,土地财政将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当然,我们也要给除去土地财政以后政府的活路或出路。例如,在土地资源稀缺的荷兰,不仅土地用途管制十分严格,而且规定任何土地交易,政府都可以优先购买;同时,法律又规定,政府不得从土地获取任何收益;政府购买土地的目的,是为了控制房价,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
就是说,荷兰政府的惟一职能,就是公共管理,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其他西方国家,也大体如此。国际经验表明,在成熟市场经济体中,政府管理部门不能同时又是市场经营主体。这应成为中国下一步改革借鉴的方向。
诚然,我国的“土地财政”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通过卖地的土地出让金来满足财政需求。实际上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也都依靠“土地财政”,但国外主要通过对存量土地征收物业税、房产税等方式创造财政收入,这样既体现了公平性,也保证了政府有相对稳定的财政收入。而且,主观上也会促使政府平抑地价,而不像我国千方百计抬高地价。
先前,有些专家学者提出的“土地国资委”、土地基金管理模式以及集体土地入市等建议或意见,我想这些都是好的愿景,关键是,我们不能照搬国外资本主义的做法,我们要尽快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并且能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土地管理体系!因为问题出现85%的诟病是发生在体系自身上,体系对了或好了,加之有效执行,那么土地财政的现象会逐渐消失。
最后想说的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之命脉在于土地出让收入,因为这种模式,推高了地价并造出了一个个地王,同时又反作用房价,形成新的房地产泡沫。远超出实体经济发展速度的房地产泡沫对整个中国的经济和金融都或将产生致命毒害,但近期在出口萎缩或者说经济“悖境”的情况下,又必须以房地产业的繁荣来拉动内需以实现提振经济的增长稳定社会就业。在这种祸害紧密相依的情境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模式必须作为焦点和切入点进行深度解剖思考,以获得一种既提振经济,又防止房地产极度泡沫的新经济增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