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息何以九成人不满意 刘效仁
我们捐的钱用在哪里了?这个问号依然悬在亿万捐款人的心头。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仅有不到三成的慈善组织信息透明度较高,近九成受访者表示从未接受过慈善机构的信息反馈,超过九成公众对慈善信息公开程度不够满意。虽然去年民政部相关指导意见提出,慈善组织对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管理、拨付使用以及向捐赠人反馈信息情况都要向公众披露,但怎样公开信息、不公开要承担什么责任等,目前尚无统一的规定和标准,导致了信息公开的随意性。笔者以为除此之外,许多官办的慈善组织缺乏对捐赠人知情监督权的基本尊重,且并不担心透明度差而会影响到自己的生存。( 2010-12-03 中国青年报)
这尽管是一个老话题了,但由于系民政部的“慈善信息披露标准研究、应用与评估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故其民意调查颇具权威性和新鲜感。尤其是汶川大地震,激发了中国公民充沛的慈善热情,同时,对于捐款去向使用结果的担心也与日俱增。媒体就曾联合发起关于“5·12” 地震捐款情况的调查,其中,96.54%的被调查者不了解捐款最终流向哪个组织,96.28%的网友不了解捐款使用情况。绝大多数网友(95.34%)认为,目前一些人捐赠意识不强的原因在于对捐出去的钱不放心( 2009-08-14 新京报)。
中华民族不乏扶助济危,见义勇为的情怀,不乏无私奉献,热心慈善的光荣传统,但当下公民群体的捐赠意识不强,人均捐款微不足道也是不争的事实。其中,慈善组织的透明度不高,捐赠人无法知悉善款的去向及使用效益,从而抑制了公众的奉献热忱。虽然捐赠是一种自愿的施予,但每一个捐赠人都想知道自己的钱款用在何处,是否跑冒滴漏,是否发挥了应有的效用,结出了善果。假如慈善组织能够坚持公开、公平、依法、自律的原则,将每一笔善款、善物的接收及捐赠用途、救助项目及实施结果公之于众,及时的反馈,既可大大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向心力,敢可大大激发公民的热心公益的慈善情志。
但由于我国的慈善事业的发育还不够成熟和健全,不仅缺乏信息披露所需的人力物力,统一的公共信息披露平台渠道不畅,而且调查显示,半数慈善组织未制定慈善信息披露标准或办法,以至于“各自为政”。事实上,近几年职能部门也多次表态,要力推慈善信息公开制度法规的建设,包括去年就风闻正在起草关于慈善信息披露的办法,可直到现在似乎还在做民意调查。但这并非全部的原因。比如,许多慈善组织还缺乏对捐赠人知情监督权利的基本尊重和敬畏。在他们看来,既然是爱心捐款,捐是你们的事,你只管捐,而使用管理是我们的事。或有选择性的反馈,对于大企业,大额捐款可以反馈,对于中小企业或小额捐款的个人,就不必尽“告知”的义务。其中也不乏官办慈善组织的傲慢。如果慈善机构的生存主要依赖于公众的支持,不详细披露信息就连生存的资本都没有,自会以满足捐赠人的权利为己任。但不少机构是官办半官办组织,即使捐赠人不满意,仍然不会失去从业资格。何况又无法规约束,缺少罚则,自然多一事就不如少事了。再说,还有缺乏人手,没有多余资金更多的托辞。因为透明度的背后需要考虑的是披露成本,云云。
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12/03/content_3455991.htm
http://news.163.com/09/0814/00/5GKU9FG1000120G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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