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是中国外向型经济和工业发展必须借助的工具,这是国际竞争的现实和中国国情所决定的。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之初国内资源不足,市场狭小,倘若仅仅面向国内市场生产,必然遭遇规模不经济问题,这一点决定了中国必须开展大规模出口,依靠更广大的国外市场实现生产的规模效益和高速增长;而在进入国际市场初期、不掌握海外市场渠道的情况下,加工贸易是唯一可资利用的快速楔入海外市场的办法。正因为如此,在1972年尼克松访华并取消对华全面贸易禁运、建国伊始就开始的反经济封锁斗争以胜利告终之后,我国马上就开始积极探索发展开放经济,加工贸易、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乃至设立自由港等多种思路一一提了出来。
现在流行的说法将我国加工贸易起点定在改革开放后,国家统计局编写的大型历史统计资料书籍《新中国60年》中便如此记载:“1978年,广东省东莞市签订了第一份来料加工协议,我国加工贸易开始起步。”[1]实际上,在美国解除对华全面贸易封锁的有利条件下,从1972年起,中国就开始较大规模地发展原料和销售市场“两头在外”、加工环节在国内的加工贸易了。而且当时发展的这种加工贸易属于进料加工(我国又称之为“以进养出”),与流行观点定为我国加工贸易起点的1978年东莞来料加工合同相比,作为加工者的我方掌握权力、承担风险和收益率均较高,代表着当前我国加工贸易升级发展的方向。[2]当时率先启动的是进口棉花加工成棉布后出口的棉纺织工业,陈云进一步提出,由于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提高,我国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利用国内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出口发展空间很大,并可将这一模式推广到农产品领域,如进口化肥和设备而出口大米、肉类。1973年10月12日,陈云在听取外贸部领导同志汇报时,对此思路作了系统讲述,后来收入《陈云文选》第三卷。[3]周恩来总理则提出了建立经济特区以引进外资和开展加工贸易的构想,并利用接见广交会代表、美国银行家洛克菲勒、澳大利亚总理惠特拉姆等场合公诸于众。[4]这些构想虽然受当时条件所限而未能立刻实现,但在他身后发扬光大。时至今日,加工贸易占据中国出口半壁江山已有多年,中国建设经济特区的经验也在国际上受到了广泛关注,并正在向许多国家输出。
确实,在现行加工贸易模式下,我们在整个国际生产收益分配格局中所得份额较低,目前过高的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也给我们的宏观经济管理增加了负担,但所得收益少比没有收益好,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高造成的负担比时时刻刻面临国际收支危机压力好;我们要坚持不懈向“更好”方向努力,但我们不能把愿望当做现实,不能以为我们现在就能赢得“最好”。
现在,在就业、居民收入、出口、财政收入、相关行业等各个方面,加工贸易给广东省、特别是东莞等城市带来的利益已经是有目共睹,珠三角早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加工贸易基地,广东省也跃居全国第一经济大省、第一出口大省。加工贸易出口占据全国出口半壁江山,但在广东、在东莞所占据的远远不止半壁江山。正因为如此,加工贸易升级转型对全国外贸是至关重要,对广东、对东莞则是生死攸关。是在此前成绩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还是踯躅不前,甚至昙花一现,成败在此一举。而要做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要旨是提升加工贸易商品的层次,以及增加加工贸易在中国境内的增加值,最终提高中国在加工贸易全球价值链上所获收益份额。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提升加工贸易商品的层次,还是创建自己品牌,还是延伸增值链条,还是兼顾内外贸,我们都是从整个地区、整个国家的层次上讲的,不等于在微观层次上所有企业都要走上这样的道路。事实上,在每年新创的品牌中,真正能够站住脚生存下来并不断发展的只能是少数,很多企业只能是拥有生产加工能力,但没有自己品牌,每一个成功的品牌、每一家成功的企业也总有一批为之配套服务的企业,只有这样一个体系才能富有弹性,集实力与效率于一体;苛求所有企业都建立自有品牌,都要做一般贸易,这样的一个体系必然是僵硬而难以迅速调整的。我们不是要彻底改变现行国际贸易和国际生产体系,而是要改变这个体系的收益流向。假如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前我们100%的企业是为海外公司、海外品牌做贴牌,转型后倘若我们出口规模没有缩小,在世界市场份额没有下降,仍有95%企业是在做贴牌,但80%的量是给中国公司、中国品牌做贴牌,那么,这就是巨大的成功。所以,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中,政府不要强求所有企业都走自创品牌的路,企业也不要都选择走自创品牌道路,而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量力而行;已经积累了足够实力的企业可以选择自创品牌在国内外市场打天下,对尚不具备相应实力的企业,政府要推动、鼓励他们为有实力的自主品牌企业配套、贴牌加工,抱团打天下。
其次,加工贸易升级的内容之一是从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转向技术、资本含量较高的产品,但这不等于就要听任这些传统加工环节流失到海外。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甚至广东一省之内区域发展都很不平衡,这些在东莞、深圳之类发达地区已经丧失比较优势的环节在其它相对欠发达地区可能还很有生命力。鉴于在当前的新一轮国际产业再布局进程中许多后发国家正紧盯中国沿海产业转移的机会,我们要力争肥水不流外人田,把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与国内产业转移结合起来。不久前我在广东考察了清远、肇庆等地的产业转移园,觉得很有启发;东莞也从2005年开始与省内欠发达地区合建了9个产业转移园,目前又正与惠州市共建市级产业转移园,利用产业转移园有序转移不合适在东莞的生产环节,并加强转移园与东莞产业的配套合作,这是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
第三,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与人力资源提升结合起来,没有人力资源的提升,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就无法实现。而要实现人力资源提升,就需要改善对劳动者的待遇。否则无从吸引人才。在这方面,实事求是地说,珠三角和整个广东的声誉不如长三角,以至于在近几年的“民工荒”中受影响最大。我衷心希望广东在这方面能有实实在在的改进,否则劳动力瓶颈的约束只会越来越强。须知,即使不考虑企业自身提升的需要,劳动者工资收入提高也并不是单纯的成本支出,而是能够通过消费等带动、造就一批新的产业。
第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进一步发挥内资企业作用。因为内资企业与本国、本地联系更为密切,即使转移部分生产环节,也会优先考虑国内转移,以及把根留住。但同等条件下外资企业的这一动机没有这么强烈,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的结果有更大的可能是什么也留不下。
第五,出口转内销不仅有助于企业提高市场稳定性,而且有利于增进国民福利,因为许多加工贸易外销产品的品质远远高于国内市场上常见的同类商品。目前,出口转内销最大的阻力之一是国内流通环节不规范。企业加工贸易出口,虽然利润率低,但基本上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加工企业汇款有保证;内销虽然名义利润率高,但回款无保证,拖欠屡见不鲜。连格力这样的领袖企业,当年黄光裕执掌国美时都拖欠其大笔货款,以至于董明珠不得不亲自出马向黄光裕讨要货款。至于流通环节企业员工向供货商索取贿赂的案件,也已经屡见不鲜,不管是内资企业还是家乐福这样的大牌外企,概莫能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常常宁可出口,不愿内销。所以,要打开出口转内销市场,除了要根据国内居民生活习惯调整原来外销商品款式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规范国内流通市场秩序,制约流通企业过于强势以至于常常侵吞生产企业、供货商合法权益的行为。
(初稿2010.11.23,修订2010.12.1,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
[1] 李晓超等:《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载于国家统计局编《新中国60年》,第24—32页,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
[2] 在进料加工中,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是两笔不同的交易,均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原料供应者和成品购买者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加工方掌握购进原料和销售成品的权力,赚取从原料到成品整个环节的附加价值。在来料加工中,原料运入和成品运出属于同一笔交易,原料供应者即是成品接受者,整个加工过程中没有发生所有权转移,加工方仅收取工缴费。
[3] 陈云:《利用国内丰富劳动力生产成品出口》(1973年10月12日),《陈云文选》第三卷,第223—224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
[4] 《周恩来经济文选》,第645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下卷)》,第630—631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转引自《文革时期的经济》,载《邓力群国史讲谈录》第六卷。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旨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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