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进一步加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由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提出,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编制征地拆迁工作年度计划,并于每年11月底前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年度计划应当包括当年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项目数量、项目名称、被拆迁建筑面积、拆迁户(家)数、拆迁安置房开工建设情况等基本内容。
《通知》指出,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其中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由各区(管委会)明确1至3家机构全面负责,该机构主要从事辖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计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整合行政资源,统筹安排拆迁时序,集中力量推进拆迁工作。
建设项目在组织征地拆迁前必须依法办理征地、拆迁相关审批手续。各区要严格执行市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稳步推行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工作,并切实加强对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确保区域间的政策平衡。
《通知》指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介服务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单位诚信档案,促进拆迁服务市场的良性发展。要严格执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服务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拆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全力打造“阳光征迁”。
另外,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要对征地拆迁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加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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