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幽暗中的光 (3) 祝勇
五 教堂尖顶
纽约是新生事物的策源地。《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全球公认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权威乔尔·科特金(Joel Kotkin)说:“如同以往的商都大邑雅典、亚利山大里亚、开罗和伦敦一样,纽约的商业增长也促成文化生活的全盛。纽约日见成为全球的市场、广告、通俗娱乐中心,向世界输出其适合各种层次文化品味的歌曲、图像和理念。”(乔尔·科特金(Joel Kotkin):《全球城市史》(The City:A Global History),第一五一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OO六年版。)哈莱姆复兴派诗人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也说:“纽约是美国最具影响力的魔物,像一个女巫,蹲在我国大门口。”(安东·C.齐德威尔德(Anton C. Zijderveld):《城市化理论:城市的经济与城市文化》(A Theory of Urbanity:The Economic and Civic Culture of Cities),第二页,新泽西新不伦瑞克,事务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版。)摩天大楼,就是这样以新生巫婆的身份,在纽约出现的。美国西部地处地震带上,所以,在加州,很少见到摩天大楼,柏克莱的两座高楼建于一九六O年代,现在仍然维持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四十多年,这座小城里没有再出现过新的竞争者。加州的房子大多是低矮的庭院式住宅,散落在山上山下,被树丛遮掩,适合于大批的中产阶级栖居。而曼哈顿坐落于巨大的花岗岩岛屿中间,加上岛屿面积有限,“垂直城市”于是应运而生。迈克尔·达勒姆把摩天大楼定义为一种以铁材为框架的高楼类型,它最初萌芽于芝加哥,却在纽约落地生根。纽约的第一栋摩天大楼出现于一八八九年,这位载入史册的建筑师是布莱德福德·吉尔伯特(Bradford Gilbert),在这座大楼的身后,高楼大厦接踵而至,帕克区大楼(Park Row Building)在一八九六至一八九七年间建造完成,这座大楼共三十层,设计者为理查逊(H. H. Richardson);一九O二年,丹尼尔·伯纳姆(D. H. Burham)设计的熨斗楼落成,它由于巧妙地利用了宽街和第五大道相交的一块三角形地块而被称为建筑史上的杰作,但纽约人并没有做好接受它的心理准备,有人认为它将因无法承受自重而自行倒塌,并把它称为“伯纳姆蠢楼”;但不到五年,佛莱格(Ernest Flagg)设计的、四十七层的辛格大厦(Singer Tower)落成;此后的一九一三年,它的旁边又建起高达五十层的大都会生活大厦(Metropolitan Life Building),和高达六十层的伍尔沃思大楼(Woolworth Building),它们的设计者分别是拉布朗(Napolen Le brun) 和吉尔伯特(Cass Gilbert)。
二十世纪初,纽约的建筑开始了高度竞赛,整座城市像服了兴奋剂一样疯狂发育,高楼大厦不断超越它们的极限高度。在纽约的号召下,全美的城市都卷入这场旷日持久的竞赛。伍尔沃思大楼建成不到一年,西雅图就建造了四十二层高的史密斯塔楼,芝加哥、底特律、克利夫兰、圣路易斯,甚至很多中小城市,都不甘落后,高楼大厦成为它们参与竞赛的宣言书。在这一点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城市与资本主义初级阶段时的美国保持了高度一致。在伦敦这个当时世界最大城市以及柏林、巴黎都没有一座高层建筑时,钢梁框架结构的高楼就已出现在名不见经传的缅因州的班戈、俄克拉荷马州的图尔萨、得克萨斯州的加尔维斯顿等小城市中。尽管费城、波士顿和华盛顿特区等传统约束力较强的城市,出于保持城市传统风格的考虑,对建筑物作出限高规定,但它显然与城市中心区不动产市场的号召力不可同日而语。《丹佛邮报》不加掩饰地指出,一个真正的大都市需要这种建筑来彰显它的地位。(据乔尔·科特金(Joel Kotkin):《全球城市史》(The City:A Global History),第一五三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OO六年版。)
摩天大楼带着巨大的阴影出现在城市上空,像冲出魔瓶、不断成长的妖兽。它们窃取了城市的阳光,使岩石上的花朵日渐枯萎。由于一九一五年建于百老汇下区(Lower Broadway)的公正大楼(Equitable Building)落成时,严重遮挡了市区的光线,都市规划者开始对高楼提出限制性要求——它们必须采取梯形后退式的设计,也就是类似多层结婚蛋糕的造型。一百零二层的帝国大厦长期以高楼竞赛的胜者自居,它的地位直到一九七O年世贸中心落成才宣告终结。二OO一年,来自遥远沙漠的恐怖分子谋杀了这位最终的胜者。
作为新生事物,它们在最初对那些温文尔雅的老房子表现出恭敬的态度,尽管如此,它们与老房子的对立是不言而喻的。至少,它们对于土地与阳光争夺将不可避免。在摩天大楼之前,纽约也有高大的建筑,那是教堂。那些历史悠久的教堂,一直保存到今天。它们为纽约的天空留下了最美的轮廓线,曲折的,用花边装饰的天际线。宗教是城市是最早起因,世界上最早的城市,是缘于宗教,而非贸易,时间大约是公元前五千年左右,地点是伊拉克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如今是被美国的炸弹轰炸过一万次的战场。在早期城市中,“祭司阶层成为新的城市秩序的主要组织者。他们负责阐释人高于自然的神圣法则,完善礼拜体系,在复杂的大型公共活动中规范很多往往看似无关的人们的活动。”“置身当今的世俗时代,我们很难想像在城市发展史的大部分时间里宗教在多大程度上扮演核心角色。像后来的天主教会、佛教、穆斯林、阿兹特克人或印度教祭司一样,苏美尔的神职人员赋予古代的城市以秩序和恒久的涵义。祭司们拟定日程,为全体民众决定何时工作、敬神和举行大型庆祝活动。”(乔尔·科特金(Joel Kotkin):《全球城市史》(The City:A Global History),第五、六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OO六年版。)它表明了信仰一度是城市最重要的主题,由此,我们可以了解神庙为什么在早期城市(比如苏美尔人的城市)中始终占居最重要的位置,而巴比伦——美索不达米亚最大的城市,则被称为“众神之门”(Babi-ilani),意即“众神于此处降临大地”。中国古代建城原则,也突出了神的地位,作为古代城市建设的一号文件,《周礼·考工记》明文规定:“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祖”和“社”,分别是祖庙和社稷坛,都是神灵居住的地方,它们都处于城市的核心地区内。纽约的出现与宗教无关,但它保持了对神的敬仰,城内教堂遍布,耶稣居于全城最高的位置上,无论从城市的哪个角落,都能目睹十字架上受难的耶稣。在天空的衬托下,他因痛苦而展开的双臂仿佛要乘风飞翔。他永远以光明为背景,在他的高度上,不可能有阴影出现。但是情况在二十世纪发生了变化,摩天大楼出现了,阴影开始在整个纽约弥漫,像不可救药的皮肤病,肆意扩大它的面积。阴影吞没了那些有着精美雕花的老房子,使那些在夕阳中发出黄金一般寂静光泽的老房子变得暗淡无光,进而一步步弥漫到神的头上。神变矮了,一个在高楼顶层上厕所的人,即使蹲着也比神高。我见过摩天大楼与教堂的尖顶并排而立的场面,这样的场景如今在纽约已经司空见惯。我不知道人站在神的高度上会有怎样的感想,是否真的把自己也当作神,无所不能,甚至能主宰神的命运?摩天大楼的胜利实际上意味着实用主义的胜利,它是金钱和野心的纪念碑,世界首席现代建筑师之一的山崎扬言,恢弘的城市建筑折射了“我们这样一个规模巨大、成就超然的社会”,然而,他的成就让城市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设计并于一九六六至一九七七年间兴建的著名的世贸中心,侵占了原地的数千个小企业,阻碍了纽约西城与其他城区的联系,使纽约的城市肌理受到破坏,最终,极具象征性地,在那场震撼世界的恐怖袭击中,变成一座超级坟墓。
所幸的是,纽约对自己的野心怀有应有的警惕,尽管我们把摩天大楼视为纽约的标志,但纽约对高度保持着适度的节制。它意识到有些事情是不能侵犯的,包括历史、神灵和太阳。乔尔·科特金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钢筋水泥的高塔式建筑尚不具备那种曾塑造城市历史的神圣地点的意义。这些建筑基本上都是商业性质,并不要求它们能够维系道德秩序或社会正义。它们很大程度上是私人利益集团为盈利而建造,不能护卫城市免于激进的改变城市未来的人的攻击。”(乔尔·科特金(Joel Kotkin):《全球城市史》(The City:A Global History),第一五四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OO六年版。)摩天大楼终会遭遇自己的极限,这个极限不是技术性的,而是精神性的。纽约深刻地意识到这一点,并成功地制止了大楼的疯长。这是纽约的古老街区大量存在,而我,仍然对这座城市怀有敬意的重要原因。
六 中央公园
中央公园(Central Park) 一块被四条大道框定的长方形区域,这四条大道是:中央公园北路(Central Park North)、中央公园西路(Central Park West)、中央公园南路(Central Park South)和第五大道,它们如同镜框的四条边,把风景框住。中央公园是这座城市的核心地带,但到达那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其中的障碍并非来自空间,而是来自时间。是时间,把人们与中央公园隔离开来。如果我们用距离表示时间,那么,中央公园刚好处于绝大多数人的时间距离之外,如同彼岸,可望而不可即。所以,即使有数十条道路与中央公园联结,那里仍然是人迹罕至之地。时间划出了一条无形的边界,把中央公园划在了外面。人们的时间只够抵达那些高楼大厦。写字楼令人们疲于奔命,道路令人沉迷、眩晕和窒息,但没有人能够摆脱对它们的依赖。那些在道路上奔忙的人们,即使身穿华服,也无法改变他们的囚徒身份。那些钢筋水泥的建筑如同巨大的刑具,施加在他们身上,对他们的身体进行规训,一种强制性的训练。人们只能服从,无法超越。我在纽约的时候,号称福克斯电视台历史上最成功的悬疑情节剧《越狱》(Prisonbreak)正在热播,除了剧情本身扣人心弦,它的轰动,与它暗合了都市人的囚徒困境有关。奶油小生文特沃斯·米勒(Wentorth Miller)扮演的米盖尔·斯科菲尔德(Michael Scofield),那个名牌大学毕业,过着优裕生活的上等人,在一夜之间变成囚徒,并最终被监狱造就成一头陷于绝境却要拼死一搏的怒狮。他的全部人生目标,是拯救他无辜入狱的哥哥,同时也拯救自己的肉体和内心。我和石村花了二十个小时,一口气看完第一季二十二集的连续剧,在心甘情愿地接受狐狸河(Fox River)监狱二十个小时的心理虐待之后,最终与只剩下八个脚趾的英雄米盖尔·斯科菲尔德一道获得解放。那是一种空前的解脱感。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部寓言剧,每个观众都可以从剧中找到自己的面孔。不同的是,他们的监狱,是以写字楼、公寓、快餐店、地铁的形式存在着,或者说,它是无形的,人们走到哪里,牢狱就跟到哪里。道路在高楼大厦间穿梭,规定着每个人的方向。所有人的命运,都在它们的掌控中,没有例外。通往公园的道路名存实亡。因此,中央公园,比纽约的野外还要僻静。
我是从百老汇大街大街逃向中央公园的偷渡者。街口的交通灯向我瞪红了眼睛,但我没有接受它的劝告,径直向中央公园奔去。我是局外人,终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以这样的身份客居纽约,实在是恰到好处,我可以率性而往,拒不服从道路的管辖,这一身份刚好可以保证我体会纽约的动人之处,而纽约的地上和地下工作者们,却难以享受这一待遇。他们在争分夺秒,跟时间赛跑,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他们的时间表中,不包括抬头望一眼天空,打量一下房子上的雕花,或者在公园中散步的时间。而这一切美好的事物,似乎是为我这样游手好闲的人专门设立的。我接受了纽约的好意,我要细细体味中央公园的清幽与宁静。
中央公园与其说是公园,不如说是一片森林。在中国的城市中,公园并不罕见,不外乎假山假水、亭榭楼阁,但我从未在中国的城市中见到如此巨大的一片森林,一眼望不到边,人丢进去,就不见了踪迹,刚好适合于像我这样的都市潜逃者,借助错综复杂的树林,隐匿自己的形迹。都市里的森林,是真正的自由之境,在这里,高楼大厦、道路、人际关系、社会,全都消失了,只剩下自己,在一个无限敞开的空间里,与自然对话。美国文明之父,著名的先验主义者爱默生在他的《论自然》里写下的第一句话就是:“要走进孤独,人需要远离他的居室,就像远离社会那样。”[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美国的文明》,第二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二OO二年版。)他表明了人解救自我的冲动由来已久,而并非米盖尔·斯科菲尔德的独家发明。在这样寸土寸金的曼哈顿核心区,保留如此规模的森林,让我领教了这座城市的气魄,也刚好表明了自由的价值。
在高楼大厦的围困中,森林的诱惑力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反应首先是生理上的,进入中央公园,我们的身体如像水里的鱼,可以浮起来,肉身不再沉重,而是变得柔软、轻飘和自如。有年轻人在公园里跑步,他们以轻松的姿态证实了这一判断。仿佛灵魂降落在木偶上,在现代都市中隐没的身体,又回到自身。在这里,野性、天然的身体又出现了,尽管这可能只是暂时的。血液像空气一样畅通无阻,呼吸变得纯净,萎缩的肌肉开始凝聚力量。中央公园存在着许多隐形道路——在那里,道路,连同车流、人海、红绿灯,一起消失了,只有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地,草地是公园提供的新型道路,它不仅改变了道路的质感,同时,也取消了它的强制性。草地与森林从不为我们规定去向,这使身体由道路的跟随者,变为道路的主宰者——道路受控于身体,而不是相反。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道路,每个人的道路都是不重复的,每条道路,都生机盎然,充满起伏和诗意。
我喜欢在中央公园漫无目的地行走,忘记时间与方向,现代都市的一切准则,包括服饰、仪式、礼节、制度,都被丛林所淹没,剩下的,只有冬日里的枯枝,在天空下面,弯曲、重叠,像冰上的裂纹,无规则地反复和循环。草地枯黄,但丰腴依旧。被湖水分割——北草地(North Meadow)、东草地(East Meadow)、大草坪(The Great Lawn)以及牧羊草地(Sheep Meadow),被杰奎琳·欧纳西斯水池(Jacqueline Kennedy Onassis Reservoir)、Turtle Pond、 The Lake以及 Conservatory Water几片大小不同的水域隔开,有栈桥、雕塑和一些仿佛太古时代遗留的石头,仿佛不经意的细节,穿插在中央公园的整体叙事中。景色因步伐而变幻,有时会看到一位写生画家,安静地坐在树下。
更大的惊奇在于,中央公园是一片人造自然,它的前身是八百四十三公亩的荒地,布满茅屋与农田。一八五三年,纽约州通过立法,将此规划为公园。四年后,一项以当时英国流行的庭园设计为原型的“绿地计划”(Greensward Plan)赢得中央公园委员会(Central Park Commission)的青睐,它的设计者是欧姆斯德(Frederick Law Olmsted)和瓦克斯(Calvert Vaux)。它耗费了二十年的工期,与朱棣修建故宫的时间几乎相等,北京和纽约花费了同等的时间,将两种同样匪夷所思的幻想变作现实,它们的不同在于,故宫是帝王的天堂,它以举世无双的奢华喂饱了一个人的欲望,而中央公园则是普通人的乐园,一切等级在这里都过期作废,它从不拒绝任何一个人的进入,即使是衣衫褴褛的乞丐。中央公园的每个入口都有名字,但只有发明家之门(Inventor’s Gate)、水手之门(Mariners’ Gate)和工程师之门(Engineers’ Gate)标示了名字,而艺术家之门(Artists’ Gate)、战士之门(warriors’ Gate)等鲜为人知,但这并不重要,那些门并不存在,中央公园向所有人开放。因此,这个没有任何建筑的自然区域,被评论家保罗·戈伯格称为“纽约最伟大的建筑”。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里,动物与人获得了同等的自由,这一点,只有在中央公园才能实现。在中央公园东南角、靠近第五大道的中央公园野生动物中心(Central Park Wildlife Center),动物像人一样,摆脱了栅栏和铁笼,在草地上自由行走。人、动物,都成了公园的一部分。世界又回到了它的初始状态,所有事物,包括所有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事物,都构成一个整体,相互依赖,而非彼此孤立、矛盾和冲突。尽管中央公园纯属人造,但作为模拟自然,它保存了自然的本质属性,它是真正的和谐社会,是人们向往的逃逸之地,像一个具体的梦境,与庞大的现实世界相隔而望。
我是在前往大都会博物馆的途中,误入这一片森林。它在一瞬间攫取了我,使我背叛了原来的道路。后来我发现,无论我从哪里出发,都有可能与它遭遇。它像梦想一样无法躲闪。有一天晚上,我和石村、索妮亚在西六十七街(West Sixty-seven Street)的艺术家咖啡馆(Café des Artistes)饮酒,然后前往林肯中心(Lincoln Center for the Perfoming Arts)参加爵士乐盛会。从林肯中心出来,我乘出租车拐向中央公园南街,透过车窗,我看到那片幽黑的树林。与灯火辉煌的林肯中心相反,那片丛林幽深静谧,像深不可测的海洋,潜伏着无数神秘的事物。在酒与夜色的共谋下,我产生了一种恍惚感,感觉自己所在的地方不是纽约,而是某一个神秘的地方,天亮以后,它将消失,像所有的传奇一样,而我,则无从找到原来的道路。实际上,中央公园像一个巨大的寓言在城市中降落,为我们重新进入世界提供了新的方法。中央公园居于城市的中央,这体现了它的平等精神——几乎所有通向它的道路都是等距的,那些道路如同太阳的光线一样平均分配,照亮我们枯涩无光的日常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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