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燕友的一席话引发了一场关于“汽车环境税”激励讨论。
“环境税”,一个全新的名词在大家关注“低碳生活”的理念下应运而生。很显然,对于环境的关爱是每个国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只不过在车主已经缴纳“汽车购置税、汽车消费税和燃油税”的情况下,环境税看起来似乎找不到征收的位置。
汽车征收环境税关创收?关环保?
要不要爱护环境?要!为保护环境要不要征税?要!
但,很显然没有一个车主对即将可能征收的“环境税”持迎合态度的,不赞成并不代表车主不环保,而是对环境税的杠杆作用和征收目的还没有足够的信心支撑。
在当前的中国语境下,许多税费改革最终都偏离了政策的初衷,甚至与政策背道而驰,沦为有关部门增收的手段和工具,这也是车主们抵制的缘由。燃油税已经实施一年余,但就这个试图通过征收燃油税达到节约资源目的公平税收方式却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中国石油消费有增无减,名目繁多公路收费却依然健在。
单从中国车辆购置的税费负担来看,中国的车辆税费即使不是全球最高的,至少应该是最高的之一。即便按最低的税费标准,17%的车辆购置税+7.5%的汽车消费税,也就是说消费者购车就至少承担了24.5%的税费,在已有税费基础上再征收“环境税”可能并不能解决环境问题,反倒可能会影响汽车消费市场,与国家鼓励消费政策背道而驰。
环境税征收背后的目的在创收,在环保?难以明辨。
政府不是中移动,环境税不该双向收费
很显然,环境税的征收要公平,最终还需反映在燃油价格上。很自然,只有燃油消耗的时候才会影响到环境污染,因此要燃油税的征收最终还是落在消费者头上,“跑的里程越多付出的费用越高”是环境税存在的理由。当然,如果仅仅是为增加税费而套上“环境税”帽子的税费则另当别论。
如果“跑的里程越多付出的费用越高”的理论正确的话,我们将碰到很有意思的话题。当“燃油税”遇到“环境税”,总让人联想到中移动的双向收费体制。
买油要给钱,烧油也要给钱。当中移动已经逐步取消双向收费体制之时,政府收税再提“双向收费”总让消费者感觉有些不合时宜。政府不是赢利主体,而应该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包括环境改善的责任。
改善环境方式环境税设置的核心
环境税并不能通过价格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更多的是发挥了为环境投资和污染削减项目筹集资金的作用。
虽然大多数西方国家在环境税税率相当高,但我们也可以看到,许多国家推行环境税时,都注意采取一些税收中性措施,使纳税人获得与其所支付环境税等值的利益,以使环境税的实施能顺利推进。
“荷兰环境税税收收入大都作为专用基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开支。”当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在创新试的提出“环境税”这样税种的时候,是否也应该考虑到如果将这部分税收费用真正运用到改善环境的专项措施中去?
可以想象,完善的市场体系是环境税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缺少健全的市场的支持,所谓的环境税的征收无疑是一场美好的幻想,根本无法有效引导和监督开发者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根本无法达到“改善环境”之主要目的。
如是,迫切的提出“环境税”意义何在?
取之于民,用之环境——国外环境税征收的借鉴
其实环境税并非是中国所创,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发达国家尤其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广泛利用诸如税收、收费、排污权交易、押金等经济政策来保护环境的做法早已实施。但很显然,国际上鲜有国家通过所谓的环境污染税来“引导”汽车业的发展的先例。
(一)美国
1971年,美国国会引入一个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对向环境排放硫化物征税的议案,并在1 987年建议对一氧化硫和一氧化氮的排放征税。自此以后,美国政府主要有对损害臭氧的化学品征收的消费税、汽油税、与汽车使用相关的税收和费用(如卡车、拖车消费税,轮胎税等)、开采税、固体废弃物处理税(费)、二氧化硫税、环境收入税等,还有较多的环境税收优惠政策。
(二)荷兰
荷兰在世界上以环境优美著称,是OECD国家中环境税开征较早的一个国家。荷兰环境税大都属于特定目的的税收,税种繁多并且深入到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荷兰环境税制的完善和迅猛发展,环境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从1 996年的1.22%已上升到2004年的14%。但值得注意的是,荷兰环境税大都是专门目的税,所以其税收收入大都作为专用基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开支。
(三)波兰
作为同我国一样处于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波兰从1970年开始设立环境税与资源税,当时的目的是为了激励污染者调整其行为。但由于开始时税率较低,当时环境税并不能通过价格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更多的是发挥了为环境投资和污染削减项目筹集资金的作用。其后,在1989年、1990年和1992年,又对环境税进行了改革,税率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征收系统也得到了加强。一大特点在于其污染税与(自然)资源税征收的广泛性。目前,该国对几百种污染物征收污染税,最主要的是针对三类污染物:SO2、NOx和含盐的采煤用水。波兰环境税的主要污染税税率一直较高,如作为其最主要收入来源的二氧化硫税,从1991年以来,一直在70美元/吨SO2以上,这个税率与OECD大部分国家相比也是较高的。除了征收的广泛性外,另一大特点是通过特别环境基金将税收收入返还企业和市政当局的专款专用制度,且该制度的落实被认为是环境投资开支有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波兰有三个层次的环境基金:国家环境保护基金和水资源管理基金(即国家基金),49个地区环境基金,2400多个市政环境基金。污染税、水抽取费、废物处理费、树木砍伐税、地质费等收入在不同层级的基金间均有明确的预算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