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昌荣的文章被《黄鹤楼周刊》摘用并刊发


                              经销商交纳保证金需谨慎
    生产厂家在产品招商时,为维护市场秩序,控制经销商的经营行为,往往会向经销商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其实,生产厂家收取保证金可谓司空见惯,本身也无可厚非。但是,却有一些企业利用收取保证金来行骗。经销商如何识别生产厂家的圈钱陷阱呢?
    首先经销商要仔细查验生产厂家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代码证等企业开办的必备证件,以及生产、卫生、质量等各种许可证件,证明生产厂家存在的合法性,以及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这样经销商可以有效防骗;其次经销商要仔细研究厂家的招商产品,以确定生产厂家是否为玩“空手道”的“皮包公司”。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产品生产现场考察,明确产品是否为厂家自有生产线生产,以及产能情况;
    二是产品是否为新产品,是否曾以其他品牌、产品名称包装过,以及是否曾经招商或上市;
    三是审查产品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情况,包括商标、专利等,防止厂家“挂羊头卖狗肉”;
    再次,经销商要仔细审阅合同,如果生产厂家是以正常的目的和心态收取保证金,在合同中会明确说明保证金收取标准、返还办法及其他管理办法,保证金正常是年度返还,并且收取有一定标准(如按进货额的百分比),同时在经销商确实出现违约操作时,如跨区销售(即窜货),可以加大扣罚力度,但不是巧立各种名目扣罚保证金。
    从合同条款中,最容易读出生产厂家的合作诚意与“取财之道”,同时合同中保证金条款合理与否更是经销商是否要签约并缴纳保证金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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