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现其他问题”:先记呼伦贝尔一帐


日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纪委、组织部、检察院对“女检察长事件”的当事人作出处理决定,呼伦贝尔市委常委会批准刘丽洁同志的辞职申请。阿荣旗人大常委会和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0年3月13日、2010年3月16日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

呼伦贝尔市纪委、组织部、检察院对外宣称,对反映阿荣旗检察院新建办公楼等问题,经调查组认真调查,未发现刘丽洁同志有其他违纪行为。

这位女检察长算是成功实现“软着陆”了,但她是否真的“没有其他违纪行为”,我们还要看一看。

今天,我就是要给呼伦贝尔市纪委、组织部、检察院记上一笔帐,看看你们的结论是否真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