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刻不容缓


  据新华网报道:全国人大代表、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鲍绍坤在福建代表团驻地参加政府工作报告分组审议时表示,这些年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不仅影响到了社会稳定,也影响到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去年我国经济成功实现了“保八”目标,今年还将继续争取8%左右的增长速度。在这样坚实的经济基础上,“完全有条件腾出手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社会政策和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是今年两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和市场经济发达地区,浙江省也曾遇到“成长中的烦恼”:因社会转型与利益格局调整,引发出现各类社会矛盾。或许浙江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做法值得大家借鉴。

  《尚书·五子之歌》中说“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是国家的基石,只有巩固国家的基石,国家才能安宁。本固就是人民融为一体,同甘苦,共患难。如果人民之间出现差距,从而形成某些裂痕,那么,一个国家不可能达到“本固”,不可能“邦宁”。因此,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化解社会矛盾,既是长远的基础工作,也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只有将社会矛盾化解于无形之中,我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才会有充沛的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生产力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但经济的发展并没有带来社会建设的同步发展。当前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可持续的问题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由此产生的矛盾在不断集聚,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频发。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而且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重威胁到整个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政府必须尽快调整思路,无论前进的道路多么艰难,都必须切实为化解社会矛盾做出果断的决策。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必须从源头上抓起,切实坚持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把发展成果更多地落实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决不能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政府在做出的各种决策,不仅要进行经济效益评估,更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看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各级政府要转变官本位的错误思想观念,真正把管理用于服务之中,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