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坏了”需要体制性修复
杨于泽
全国“两会”上,教育部门被批“产业化”,医院被批“一切向钱看”。在全国人大广东团6日的分组讨论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批评:“有些医院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人民币服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更直斥一些医生“良心坏了”。
说某些医生“良心坏了”,这是一种很严重的指责,好像没有医生出来自证清白,没有人出来反驳。其实,要真让老百姓出来说话,他们可能会把“某些医生良心坏了”的说法,修改成“很多医生的良心坏了”。也因为情形如此,领导和媒体才会在评价医生这个职业群体时表现出明显的“片面性”,没有打官腔,说什么“主流是好的、良心坏了的是少数”。
为什么某些医生“良心坏了”,或者更坦率地说,为什么一个行业的从业者会“良心坏了”?良心首先是一种个人的东西,但良心的个人属性是一种表面现象。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他的思想感情、价值观念是社会性的,也就是说,良心应当是社会性的。某些医生“良心坏了”,固然首先是个人的情感、观念出了问题,而从良心“损坏面”之大观之,良心的坏掉其实是社会之殇。
同样是在6日的“两会”上,上海方面反思了去年“钓鱼执法”的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指出,“钓鱼执法”源于制度原因,问责具体执法人员并不适当。出了违法或者不道德的事,个人是不是毫无责任,这是可以讨论的。但制度和体制的责任,不能推给受制度约束的个人,不能把个人作为替罪羊。不反思制度和体制,不对大有问题的体制进行彻底改革,违法或者不道德的事就很难杜绝。
教育产业化,医院“为人民币服务”,如果归咎于从业者“良心坏了”,不如说它是一种体制之误。在过去相当长时期内,地方政府因为财力不足,而把教育、医疗等公益事业当作财政袍袱,采取了一种“甩掉算了”的态度。“甩包袱”,甚至被推崇为一种改革与创新。这种“改革”也不是“六亲不认”,而是所谓“给政策”,在减少财政拨款的同时,允许学校、医院创收。后来,就出现了教育乱收费,医院“为人民币服务”。
对于这一段“改革”,我们不妨采取理解与同情的态度。当年政府财政差钱,而国家百废待举,国企脱困要钱,基础设施建设要钱,降低“社会福利水平”就在所难免。要上学,家长就得自掏腰包;要提高医疗水平,病人就得“凑份子”。但对于“给政策”造成的负责影响,也要正视和重视。“给政策”带来某种程度的“自负盈亏”,变成自筹资金盖楼,自筹资金分房,自筹奖金甚至工资。在很多医院,医生开一个处方拿一份提成,类似于农民工的“计件工资”。
现在,我们有了三个觉醒:一是人的道德觉醒,觉得再这样干下去不行了;二是权利的觉醒,大家一致认为,作为公民应当享受一些公共产品和服务;三是政府责任的觉醒,政府认识到自己应当办一些公益事业。更重要的是,现在政府财政逐年丰盈,钱多好办事,可以回应民众合理的权利主张了。
对于教育、医疗从业者的“良心”,当然要采取治病救人的措施,反思、批评和自我批评都应该用上。但作为前提,教育与医疗从业者首先需要的是一个好的体制平台,让大多数人向善。也就是明确教育、医疗为国家举办的公益事业,给予这些行业以经费保障,把从业者从拿“计件工资”的境遇中解脱出来,也不允许他们再拿“计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