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裂房屋不影响居住”谁说了算


    

王攀

由于地面出现大面积下沉开裂现象,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贴出通告,请金沙洲源林花园和向南街共4栋楼的住户于4月20日前迁出,等修缮工作完成后再回迁。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出具的调查报告显示,金沙洲地陷是因武广客运专线金沙洲隧道施工大量抽排地下水引起。(4月11日《新快报》)

武广客运专线金沙洲隧道施工大量抽排地下水,导致金沙洲住户大面积房屋开裂受损一事,审视受损住户与政府之间的谈判(其实谈不上什么谈判)过程,可以得到两个启示:一、没有代言组织,公民与政府议价,永远都处于弱势;二、由于力量和信息不对称,即便政府给予的赔偿合理,都无法赢得公众信任。

一个公民的房屋因为另一个公民的不当行为出现损坏,双方就会就赔偿进行谈判。如果谈判过程中,房屋受损程度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就会聘请第三方鉴定。在公民之间的这种谈判,力量是对等的,信息也是对等的,最后达成的赔偿也是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这是一个公平的谈判。但当导致房屋受损的一方换成了政府,双方的这种对等谈判就打破了。广州金沙洲住户因武广客运专线施工导致的房屋开裂,在政府与住户之间,就是一场不对等的谈判。

2007年金沙洲就开始出现地面塌陷,2008年广州市国土部门发出预警,2009年5月当地区、市两级政府重视,到如今已经10个月,其间还有温家宝总理要求做好善后工作,于是才有“开裂房屋不影响居住”、限期住户搬迁修缮这样的结果。而做出“不影响居住”结论的是广州市房屋鉴定事务所,这个事务所又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作为政府部门所属单位,即便做出客观结论,也难以取信于人。在这场谈判里,我们看到,受损住户基本上是被动的,是没有议价能力的。

那么谁能代表金沙洲房屋受损的这263户居民进行谈判呢?在目前,现有机构基本上难堪重任。比如,社区委员会,这个类似于村委会的自治组织,基本上属于基层政府对民众实施管理的助手。再比如,业主委员会,这个在物业面前都无法挺直腰身的民间组织,更无法在强大的政府面前有所作为。那么,住户组织上访呢?在目前状态下,这更容易招致制止,进而无功而返,甚至怎么返,都可能不确定。有人会说,这是公民社会发育不足所致。事实上,这远远不是公民社会不够成熟、公民组织不够发达使然,而是根本没有它们成长的土壤。

所以,在这场力量和信息彻底不对等的谈判中,金沙洲房屋受损的住户只能把公平寄希望于谈判对手。期盼对手给公平,这听起来很荒唐。但这样的荒唐,何尝不是这个社会常常发生的?但每每,希望往往破灭,或者即便对手真的给了公平,也往往不能够取信于人。不知道金沙洲住户房屋开裂受损的这场赔偿谈判属于哪一种,但这一谈判无疑留下很多思考。

http://news.163.com/10/0411/10/63VVG6IA00014A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