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的“告他”,凸显出法制


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一项采购项目的投标中,报价1707万元的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虽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却因为投标文件中出现了一个错字,而导致投标的意外失败,最终报价2151万的广东石化获胜。格力不服,向番禺区财政局投诉,要求恢复己方中标候选人资格。投诉无效之后,格力又一纸诉状将广州市财政局告上了法庭。可就在双方对簿公堂之际,番禺中心医院却与广东石化早在今年初就已经签署了合同,并开始了施工,造成了如今木已成舟的既定事实。

为此,格力总裁董明珠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向汪洋告了一状,以申诉格力空调在广州市政府招标采购中遭遇的“不公平”。为此,笔者也曾愤然写下《广州政府采购,缘何“不买对的,只买贵的”?》,以质疑政府采购中频频出现的“躲猫猫”现象,根源究竟出自何处?

有意义的是,针对这一项标的为2000万元左右的政府采购,差价竟高达444万元的怪现象,面对董明珠以纳税人的身份“义愤填膺”地质问政府“你把这400万弄哪里去了?”身处高位的汪洋竟脱口而出“告他”两字。

在传统中国人的习惯思维里,“告他”一般都是出自弱势一方,当然“诉棍”除外。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并且忍无可忍时,中国人才会抛弃“屈死不告状”的信条,去面对诉讼成本极高的法律程序。

在大家的印象里,凡涉及到政府部门的一些有影响事件,中国官员一向会表现出相当强势的一面,多数官员会以居高临下的姿态,运用手中掌握的行政资源,对事件作出对最终处理结果有着重大影响的表态,要么表示严肃查处,要么有意袒护,而更多的却是明显的“和稀泥”。

汪洋作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面对这件或存猫腻的事件,第一反应不是用手中的权力去影响结果,而是将法律放在第一位,以让企业“告他”来给自身讨一个说法,充分显示了汪洋对法律的尊重。

更难能可贵的是,汪洋并不是让企业“告他”就一说了事,而是针对“这些事情我估计广州的书记市长都不知道”之现实,表示“我到广州市问问”,并声明“我过问并不表示你胜了,关键是要有公理。”

这样的处理方式,一方面符合中国遇事需要“领导重视”这样的大环境,让企业放心。另一方面,“关键是要有公理”,又充分体现出汪洋内心法制大于人治的执政理念。

作为个性官员,汪洋的故事确实很多,而每一个故事的后面,我们更多看到的是汪洋对民主和法制的尊重。中国必须有更多的个性官员脱颖而出,才能改善官场形象,最终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