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民网》上有一篇题为《网帖曝内蒙古一县城公安局配130万元豪车》的文章披露,内蒙古通辽市下辖的开鲁县城,出现了一部价值130万元的凯迪拉克凯雷德进口豪华SU V警车,其6.2升排量、V 8发动机配置,绝对配称“豪车”,该豪车的车牌为蒙G 0366警,为开鲁县公安局所有,网友“怀疑它是当地公安局局长的座驾。”
有意思的是,当这辆车顶架有制式警灯,车牌上赫然是红色警字的豪车照片,被好事的网友发到网上后,主人的身份却变得扑朔迷离。记者调查的内容也是相当雷人:通辽市开鲁县公安局办公室刘主任竟然说开鲁县“没有这辆警车”,难道是非法套牌车?开鲁县交警队的警官说,“蒙G 0366警”属于该县一个名为“利牛生化”的企业。而对为何一个企业却拥有制式警车,这位警官却称“也不知道”。交警队不知道,那谁能知道?如此豪华的车,总不会是黑车。
这样的调查结果,让我不禁想起轰动全国的“女检察长豪车案”。
就在两个多月前,同属内蒙古的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也出现过一辆牌照以“O”字打头的豪华车(“O”牌车为司法机关专用),该车为阿荣旗女检察长所驾。
也是因为网友将女检察长的豪华座驾在网上曝光,引起了社会的热议。女检察长起先说“车是朋友的,牌照是临时的”,可随着舆论的推动,内蒙古有关方面不得不认真追查,最终公布该车是“借用”企业的。
因党政机关向企业借车,属于三令五申的严重违纪行为,有关部门最终给予女检察长刘丽洁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并引发了“对反映刘丽洁的其他问题继续进行调查核实”,刘丽洁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引咎辞职。
应该说,刘丽洁极有可能要步周久耕后尘。
笔者以为,“女检察长事件”发生后,内蒙古政法系统乃至全省党政机关,应该会就该事件进行深刻的反思,甚至会进行专项整顿活动,红头文件也不会少发。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通辽市开鲁县公安局并未从“女检察长事件”中吸取教训,依然开着豪车招摇过市,暴露出该局领导对物质享受的追逐,对网络民意的无知,对舆情的蔑视,对上级有关规定的阳奉阴违。
如果该车真的是开鲁县公安局局长的座驾,那么“开鲁县公安局豪车案”将不可避免地成为“女检察长豪车案”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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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曝内蒙古一县城公安局配130万元豪车(图)
写于2月11日,原网址:http://blog.people.com.cn/blog/template/blog_template.html?site_id=45461&log_id=126589641242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