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海津:《医院猛于虎也》


《医院猛于虎也》  
 
□钮海津 
 
 
写上这个题目,或许不少正直廉洁的医护人员会有不快之感。但只要到百姓中做一番调查,尤其是非公费之求医者,十有八九视门诊如畏途、视医院为虎口。君不见广州时下已流行“够胆死但不够胆病”的口头禅了吗?
 
人民怀揣着半月甚至全月的工资到门诊看医生,一些不良医生不看病只看币,掏你精光没商量!
 
人民怀揣复苏的企望入医院动手术,一些不良医生或谈笑风生之中戏割你的心头之肉,或孜孜不倦之中掏空你的五脏六腑!
 
人民体谅医护人员的“中收入”工资,因此勉强笑纳高价药处方甚至双手拱呈红包,可一些不良医生心如盘石无动于衷,关健时刻停刀叫价!
 
人民尊重救死扶伤的红(蓝)十字机构,把这些白静院楼比做圣洁之地,可一些不良医院竟集体穿着世界上最干净的工作服与世界上“最不眨眼”的那群豺狼(如广州“麻阳匪帮”、台北陈进兴匪帮、香港张子强匪帮)为伍!
 
我们的人民医院今天何以“高升”为“人民医怨”啦!?我们的白衣天使今天何以“尊称”为“白衣添死”啦!?
 
本刊今年6月号(总第33期)刊登的《十八年不能做爱,谁赔偿?》以及8月号刊登的有关各省病妇在医院遭遇的不幸,读来令人痛心!我们不讫求那些不良医生和不良医院会由这几篇小文而立即起立向消费者道歉,我们想申明的是:
 
救死扶伤是医院的职责本份,也是医护人员的义务使命,而当病人付款治病时,医院和医护人员更应在履行职责和义务的基础上为病人精心效力,决不容许以任何借口去损害法律赋予求治者的生命健康权。
 
我们谨需法治医院,如同我们恳盼法治社会那样迫切。一个受到法律精心梳理的医院,才可能使消费者安心在此问诊、求医、受理、治病。
 
钮氏呜呼,但愿“医院猛于虎也”会很快如同“苛政猛于虎也”一样早日被划入《古代成语词典》中去,求大夫焉。
717字)
 
(原载《消费者权益》杂志19981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