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揭一次痂 (上)


再揭一次痂

我的新浪博客独家回应

 

(上)

 

张放

 

 

有人将《山楂树之恋》作者在其博客里猛烈攻击我的话,粘贴给了我。作者会是这样一个骂街式的人,有些让人感到意外。但抛开其骂街的内容,从中看出,作者不是个有责任感的人,说得更直白些,可能更是个喜欢胡编滥造故事的写手。信手拈来,对文革不作深入的研究,只是道听途说,然后掺入很多自己想当然的情节,再经民营出版者的吹嘘,这部小说,就这样冠冕堂皇地诞生了,而且,就要在张艺谋的手里,拍成电影了。其实,开始时我并无意挑刺。只是因为看到有消息说,张艺谋准备拍摄一部以文革为题材的电影,才知道有这么一本已出版了好几年的书。于是,到新浪读书里,搜到此书。也就读了起来。我本意也是真心希望被好好地感动一把。谁会愿意看自己不喜欢的书,并且看着津津有味呢?

 

但看着看着,就感到真的不是那么回事了。尤其作为经历过部分文革的“60后”的我,对那个时代,尤其是1974年左右的年代,还有很深刻的记忆的。

 

显然,我头几篇批评文章,把作者给弄怒了,作者说我是个八卦式的人。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那么,为了回应作者,我就只好继续硬着头皮,将这部小说再深入地揭个痂。但我不会无休止地揭下去,这也是我最后一篇批评此小说的文章。也算是一个回应。不过,我还是那句话,劝作者真正地坐下来,好好研究一下文革,然后再决定看自己能不能写文革类的小说。至少在写这类小说的时候,别太过瞎掰。其实张艺谋是个文革过来人,我认为,他不会同意你小说里对文革的很多地方的描写。因为那并不是事实。至少1951年出生的他,是有这个判断力的。至于他为什么要拍这类题材的电影,可能与他的“知青”情结有关吧。其他的,还得看他最后拍出一个什么样的电影来再做评论。

 

那么,我就最后再“揭点痂”,再八卦一下下,看我说的对还是不对。

 

静秋安慰说:“现在很多人都不穿做的鞋了,她们去了婆家买鞋穿就是了。”

“买的鞋哪有自己做的鞋穿着舒服?我就穿不惯球鞋,上汗,脱出来臭烘烘的。”大妈看看静秋的脚,又惊叹道,“好小的脚,这在过去就是大户人家小姐的脚了,种田人家的女孩哪有这样乖巧的脚?”

静秋听了,羞惭不已,这脚肯定是自己的“地主”爸爸传下来的,她爸爸的脚在男人中也算小的了,静秋妈妈的脚并不算小,可见妈妈那边还是劳动人民,爸爸那边才是靠剥削农民生活的,不用下田,连脚都变小了。

她很老实地坦白说:“可能这是我爸爸的遗传,我爸爸家……是地主,我思想上是跟他划清界限的,但是我的脚……”

大妈说:“地主有什么?人家命好,又会当家,才积下那些田。我们这些没田的,租人家田种,交租给人家,也是天经地义的。我就不待见那些眼红人家地主有钱,就找岔子斗人家的人。”

 

老张点评:任何一个贫农,在1974年时,都不会说出上面套红的话。即便有那个心,但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也绝对说不出口。假如说了,不成为阶级斗争新动向,不成为被批斗的对象都难。而为“地主”翻案的事情,轻则会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入狱,重则很难想象会有什么样的结局。不用说别的,“地主有什么?人家命好,又会当家,才积下那些田。我们这些没田的,租人家田种,交租给人家,也是天经地义的”就这句话,在当时就够上“反革命言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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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他还是他们勘探总队树的标兵,因为他是自己主动要求到野外作业队来的,他本来是分在省城的总部工作的。人家放着大城市舒适的工作环境不要,到这山沟沟里来勘探,不也是个心灵美的人吗?

 

老张评论:估计作者应该是70后,从小说内容里,在在都能看得出来作者对于文革历史的认识的模糊与糊涂。甚至居然会把上世纪80年代宣传的“五讲四美三热爱”里的“心灵美”,给安到“文革”时期。写文革类小说,我以为最重要的是,不要脱离那一特定时期的特定语言环境,否则,就会出现让人看上去感到十分滑稽可笑的败笔。实际上,从很多地方可以看出,该作者在写“文革”时期小说之前,对这一时期的功课准备得很差。因此,很多地方,就完全依靠自己有限的想象力,进行没有任何依据的编造。也正由于没金刚钻,还硬“揽瓷器活儿”,结果自然是硬伤累累,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十分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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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秋赶快声明:“这鞋是为了感谢长林帮我妈弄那些核桃才做的,没有别的意思。”

隔了两天,老三拿来一大袋冰糖交给静秋,说你拿给你妈妈治病。

静秋愣住了:“你怎么知道我妈妈需要冰糖?”

 

老张评论:在“70后”和“80后”的眼中,“冰糖”这东西算不得什么,构不成什么疑问。但对于无数经历过文革的“50后”和经历了文革尾巴的“60后”来说,“冰糖”这东西,则有种很奇特的感觉:它是无数人听说过,但从来没有机会尝到过的最奢侈的东西。

 

那年月,甭说吃到一块儿冰糖,就连一般的糖块,都不是很容易吃得到的。尤其在广大农村,更是如此。所以,“四人帮”倒台后不久,政府为了向全国人民示好,竟破天荒给全国每家每户,都发了点糖块,其中有些糖块都有点变黑了。按今天指标来说,它肯定是过期糖块。但即便这样,却让无数民众心中温暖了好久,对新上台的领导产生了很好的印象。

 

但该小说作者竟不知历史状况,随随便便写道“核桃和冰糖”,那个“老三”也没回北京,就忽然间从天上变了“一大袋”而不是一块儿“冰糖”,塞给了1974年时母亲是历史反革命父亲是地主的女儿,这种可能性究竟有多大,经历过“文革”的人们,心里自有分说。当然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今天的无数年轻人,可能会认为我这是吹毛求疵。但无论怎么样,“冰糖”在当时的农村,是一种不可能得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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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芬见大妈不在家,也把自己谈的男朋友带回家来吃饭。静秋听大妈说过,说那男的“光长了一张脸”,不踏实,不在村里好好务农,总想跑外面做小生意,大妈和村长都不喜欢他,不让长芬跟他来往。长芬平时都是偷偷跑出去跟他约会的,现在爹妈不在家了,长芬就大摇大摆地把那张“脸”带回来了。

 

老张评论:这故事如果发生在今天,我在这里说三道四,就是在吹毛求疵。但在1974年的农村,甭说爹妈不在家,就是任何亲人不在,只要有公社在,就有组织在,而只要有组织在,就绝对不会发生“大摇大摆地把那张‘脸’带回来”的暗示性极强的生活作风问题。在毛泽东时代,“生活作风问题”是所以女人极其关注与小心对待的事情,没有什么女人会公开挑战当时社会上的男女关系的“道德底线”。“村长”(那时也不叫村长,而是叫革委会主任)不同意,则更不会“大摇大摆”地炫耀此事。假如真有这种事情,不仅“村长”要干预,他代表的组织,也会马上干预。这么招摇过市“大摇大摆搞男女关系”的女人,极可能会在接下来的某次群众运动中,遭到围攻,甚至搭上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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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他把毛线拿过来了,装在一个大包里,看上去不少。静秋从包里拿出毛线,见是红色的,不是朱红,不是玫瑰红,也不是粉红,是像“映山红”花一样的颜色。在红色中,她最喜欢这一种红,她就叫它“映山红”。

 

老张评论:毛线颜色在今天,是很多女人织毛衣时要琢磨的事情。因为有太多种颜色可供选择。但在1974年,全国才从文革高潮退下来,正酝酿新的运动。毛泽东说过,过七八年,就要再来一次群众运动。那时,全国人民的衣服颜色,就两种:蓝色与黄色,没有什么过渡色存在的空间。只有袖标为红色。毛线的颜色也如此。尤其不会出现什么“朱红”“玫瑰红”“粉红”。

 

如果作者太过缺乏基本认识,可观看去年过世的意大利著名电影人安东尼奥尼的电影《中国》。它对认识“文革”中人们穿衣(包括毛衣)的颜色的认识,会有直观的帮助作用。作者在这里大谈“过渡色”,说明文革功课没有做足,仍属于按自己主观臆断瞎编。此外,把毛衣颜色叫成“映山红”,作为一个父母都有着严重历史问题的女儿,是不敢的,也是不可思议的。当时,没人将革命故事影片《闪闪的红星》里的“映山红”用到颜色里去。那时,“映山红”一词已经专属于《闪闪的红星》,属于“盼望红军”的专有名词了。作者肯定听过刘欢演唱的《映山红》,要是没从中听到人们盼望红军早日归来的心声,只听出描写毛线颜色的声音的话,那最好有机会问一下刘欢大哥,“映山红”在文革时,能被用来形容毛线的一种颜色吗?最后还是那句话,历史反革命的女儿,不可能有胆子滥用“映山红”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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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分钱都没有,怎么会一下买这么多毛线回来?”她带点挑战性地把自家经济上的窘境说了一下,那神情仿佛在说:我家就是这么穷,怎么啦?你瞧不起?瞧不起趁早拉倒

他站在那里,脸上是一种痛苦的表情,喃喃地说:“我没想到……我没想到……”

她觉得他在后悔上了当一样,于是嘲弄地说:“没想到吧?你没想到的事还多着呢,只怪你眼光不敏锐。不过你放心,我说话算数的,冰糖钱钢笔钱我都会还你的。我暑假出去做零工,如果一个月一天也不休息,每个月能挣36块钱,我一个月就把你的钱还清了。”

 

老张评论:这是赤裸裸的张冠李戴。(参见老张上几篇评论文章。)那时,人们只讲出身,讲“入党提干”。而不像今天这样,讲人的穷与不穷。那时全社会都一样,没有穷富之分。静秋真想跟老三有进一步发展的话,只会担心老三介意自己的出身问题,而不是穷与不穷。

 

此外,作者想当然地写道,那时候暑假打个零工,能挣36元。这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哈哈哈。笑声过后,不禁悲从中来。作者幼稚到这样地步,真是先天不足。那时,全国都一样,学徒工8元,学徒工然后转正,挣38.6元。接着,就熬年头,按工龄,按国家标准,拿不同级别的工资。没有打零工,更没有一个暑假挣到36元的事情。文革之后,1977年和78年的大学生毕业,第一年挣46元工资,第二年开始挣56元,然后,就要有思想准备熬个十年二十年什么的,才能有机会再上一个工资台阶,多挣几元钱。

 

所以,“暑假出去做零活”,并且一个月靠干零活,就能挣到36元,是严重违背1974年时的历史环境的瞎编乱写。“文革”结束后,又过了近十年时间,即1984年时,这种一个月挣零工钱达到36元的事情,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仍然属于“天方夜谭”。后来,这种打零工挣钱的事情,是在上世纪80年中后期,在邓小平改革开放政策实践了好多年之后,首先在广东发生,并在全中国都引发震动之后,才在全国陆续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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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零工都不懂?就是在建筑工地做小工啊,在码头上拖煤啊,在教具厂刷油漆啊,在瓦楞厂糊纸盒啊,反正有什么做什么,不然怎么叫零工呢?”她有点吹嘘地说,“不是每个人都找得到零工做的,我找得到工,是因为我妈妈的一个学生家长是居委会主任,专门管这个的。”

 

老张评论:所以,紧接着的这小段文字,自然就是作者的主观臆想的结果。作者还编个“居委会主任”出来。首先不是“居委会”,这与“村长”一样,是历史名词上发生了错误。那时,都叫街道革委会主任。而且,在经历了严酷的文革群众运动之后,街道主任位置,几乎都由苦大仇深、贫雇农出身、而且自然都是“文革”积极分子所占据。这些人在准备着下一场群众运动,哪会去帮助一个父亲是“地主”、“美蒋特务”、“叛徒”,母亲有历史问题的女儿找零活!况且,那时的社会,哪有给人赚外快的零活存在的空间呢?这在当时由《青松岭》等电影已经说明:卖个山珍什么的,就是资本主义的尾巴,干这一勾当的人,很可能就是阶级敌人。这在当时,本来就是阶级路线问题,是大是大非问题。甭说是找零活,还能挣到天价36元每月,就是学徒工每月8元钱的工作,也轮不到父亲是“地主”、“美蒋特务”、“叛徒”,母亲有历史问题的女儿的身上。

 

(文字字数原因,分两次发)第二部分见上一篇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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