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香港等22家城市消协维权组织昨天联合发出《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指出,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经营者应尽的法定义务。不管餐饮企业是否明确告知,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的做法都于法无据,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3月15日《京华时报》)
就饭店是否应该向顾客收取消毒餐具费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已经炒作了多年。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收费消毒餐具使用面越来越广,消费者也已越来越能接受。22家消协大张旗鼓地管这鸡毛蒜皮的事,实在是很无聊。
首先,消费者需要这样的消毒餐具。使用消费餐具的饭店,卫生条件应该是比路边大排档稍好些,但又不属于高档的就餐场所,由于这些场所一般卫生实施不是太好,大多数就餐者其实愿意使用经消毒密封的餐具。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不愿意花这个钱。但作为消费者,你完全可以要求饭店提供免费、符合卫生要求的餐具;如果饭店执意不提供免费、符合卫生的餐具,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离开。
也就是说,收费不收费,完全是两个民事主体间的合同关系,而且属于小额交易,他人或组织均无权干涉。
其次,消毒餐具属于消费的一部分。消费者在一些档次不高的饭店消费,为了确保自己使用的餐具符合卫生条件,选择经密封过的“消毒餐具”成为首选。由于餐饮企业使用消毒餐具会加大成本,最终肯定要算在消费者身上。
换句话说,如果饭店不去收这个消毒餐具费,而是将这笔成本打入菜价中,消费者还是要为消毒餐具埋单。
再次,消协管消毒餐具费是欺软怕硬子。其实,酒店的额外收费项目其实很多,如高档酒店的酒水“开瓶费”、“服务费”及“最低消费”等项目,这22家消协不敢碰大酒店,只找低档饭店的麻烦,属于典型的欺软怕硬。
最后,管消毒餐具费只是消协借机表现一下而已。22家城市消协联合发出这么个《公开信》,其实只是中国消协想借“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来表现一下自己而已。因为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总是在沉寂364天后,又粉墨登场一次。可不断在他们卖出去的“消费者放心店”、“百城万店无假货”、“食品安全放心店”、“放心消费示范街”、“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知名品牌”、“著名商标”等牌匾的商家买入假冒伪劣商品的中国老百姓,哪里还会继续信任他们?
中国消费者协会作为一个“组织机构不合法”、“人员构成不合法”、“资金来源不合法”的非法组织,替老百姓办事的能力越来越差。每年3·15前,自身也感到不太好意思了,大事管不了,就管点小事吧。这22家城市消协维权组织联合发出《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轰动效应十分明显,他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但这样的做法,却显得极为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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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城市消协维权组织:饭店收消毒餐具费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