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式安全捡查可休唉!


近日重大安全事故频出,高层们似乎觉得有点坐不住了,原来口口声声说的煤矿安全事故是民营企业的事,而信誓旦旦的说国企大煤矿安全没问题,说只要关了小煤窑中国的煤炭行业安全问题就能解决。
   怀疑论者很多、但是没有权力,只有听中央政府的,现在看来真正高明的极对不是坐在紫禁城里的皇宫大人们。事实最终说明人民才是真正的英雄。高官只载了一个吓人的面具而已。
 运动式安全大捡查,那是我常领导人民的一大特色,看似轰轰烈烈,实则空同无物。搞了60年的和平建设还在采用这种早已应该进入博物馆的管理办法实在不知道这些高官倒低是脑残弱智?还是有意蒙骗人民?哪年不搞安全生产大捡查,哪年上报的不是优秀管理成绩?“捡查捡查大吃大喝”,吃坏了身体不说、还得让人民替你们付医疗费用,增加了人民的负担,增加了煤矿的负担,减少了煤矿的安全投入。
 要我说只要三条政策就能减少80%的安全事故。
一、     保证人的生命权力。尽快制定《井下职工罢工专法》保证煤矿工人的罢工权力,各地政府警方必须保护罢工者的安全。如果给了煤矿工人这条权力,在恶劣的环境下职工谁还下到那时刻威胁着生命危险的矿下去送死?你业主不能保证职工的安全工人愿下去吗?在全世界强调人权的今天我们却在重复着19世纪的黑暗,工人连自己的生命多难以得到应有的保护,这是在非洲?还是在100多年前的美国?还是在有5000年文明的中国?人民蒙了。我们的政府官员一听到罢工马上就会联想到造反,把人民的正常诉求理解为造反正是证明政府不但贪腐而且无能。实际上在政府保护下的工人罢工不但不会消弱政府的威信反而为使工人更能感谢政府,从而形成对那些贪污腐化官员的压力,对那些黑心老板实行反制,迫使这些业主重视安全生产。以减少死人事故,那种以为一罢工损失太大,其实你们精明不聪明,那些动辄大抢救,大捡查才是最大的浪费,这世界上难道还有比人的生命更贵重的东西吗?政府有二条路可走一条是以维护社会的表面稳定为借口继续死人,另一条是容许社会的适当民主活力,允许井下工人罢工。没有第三条路可走。大捡查只能是高层的精神自慰,和蒙小孩子的游戏。
二、制定《井下职工死亡赔偿法》对死者实行高额赔偿,井下工人死亡赔偿金增到500万。
三、     人大常委会应立即制定或修正《制定安全责任连带追究法》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上至总理,下至总经理,必须受到同样的惩罚,那种型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的观念必须从最高当局开始破除。
可能有些人认为允许井下工人的罢工那不是乱套了没有人下去采煤了,那电厂不是停电了?当然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但是停电总比动摇政权有利吧?在工人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能不下井?因为煤矿工人是以劳动换取报酬的,他不可能放弃赚钱而去上街游行赶热闹?所以有这种思想的人不是无德、就是无能。更本不配作为一个领导者。
 又有人认为煤矿工人一罢工那煤炭成本将会增加,适当的煤炭涨价不是坏事而是必须面对的,你今天不涨、明天还得涨。这样才能促使我们节省能源,增加社会效益,改善自然环境,走低碳经济持续发展之路,这不真是胡锦涛总书记所倡导的社会和谐发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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