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2010年4月9日《**证券报》
看似收紧的调控未能刹住房价疯涨的脱缰野马。目前政府对楼市的态度仍在重复过去的一幕: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没有祭出杀手锏。中国的房地产泡沫向纵深推进,可能已错失最佳调控时机。央行的技术派很清楚货币工具对资产泡沫的治理效果,但他们投鼠忌器,且利率与汇率政策也不是央行一家说了算。
形势比人强。既然行政手段已难以挤压泡沫,既然货币政策顾虑重重,财政政策应有所作为。据报道,继重庆宣布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上海拟开征住房保有税。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两会后赴沪,调研如何贯彻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四项措施,讨论重点之一是在上海实际征收物业税的可行性。
目前,物业税仍在空转,无开征时间表,技术问题是主因。因物业税作为基本税种需要立法等多项工作的配合,又受制于目前房屋和土地分离的物权矛盾,在此情况下,上海选择房产保有税也属技术性变通。
笔者欢迎这种变通。中国多年来改革的成功经验是,先试点后推广。物业税涉及房籍信息、评估、政策制定等多个领域,征收难度大,而重庆、上海等地对物业税进行变种并试行,未尝不是一着活棋。这一路子基本与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所述一致,贾康曾称,征收物业税可从完善现有的房产税制度着手。故而财政部4月6日公布2010年工作要点,在改革税制方面,明确指出要完善房产税制度。
既然重庆、上海拟完善房产税制度,就应加快落实,不要将“拟”字久拖不决,贻误战机。既然重庆、上海能先行,泡沫明显的其它城市也应积极跟进,多方试点,为物业税的未来登场作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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