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四名日本毒贩今天被执行死刑。
随着我们国家日益的国际化,各种犯罪行为在中国也逐渐增多,这次对于外国人执行死刑也是震慑犯罪分子,减少国际间的跨国犯罪以沉重打击。在此之前,中日两国也对这四名毒贩的情况充分与日本沟通,这对国际贩毒者给以严厉打击也是敲响警钟,对于国内的贩毒分子也是有很大的警示作用。
随着国际交流的广泛深入,世界各国联合打击跨国犯罪也是很好的示范作用。
【新闻背景】中评社香港4月9日电/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获悉,日本人武田辉夫、鹈饲博德、森胜男走私、贩卖毒品三起死刑复核案件均已复核终结,4月9日被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
新华社报道,2003年6月,武田辉夫出资人民币29万元购得毒品甲基苯丙胺。同年7月,武田辉夫将毒品分别交由日本人藤谷孝雄(同案犯,已判刑)等走私出境。同月,藤谷孝雄等人随身捆绑携带毒品,先后准备乘坐国际航班返回日本时,被大连、渖阳等地机场安检人员发现,共缴获甲基苯丙胺计5029.9克。2004年6月,武田辉夫支付毒资350万日元后,在与携带甲基苯丙胺的毒贩进行交易时被公安人员抓获,缴获甲基苯丙胺2922克、N-甲基麻黄碱及甲基伪麻黄碱97.8克。
2003年7月初,鹈饲博德和韩国人罗知佳(同案犯,已判刑)从日本进入中国境内。同月9日,鹈饲博德从毒贩手中获取毒品甲基苯丙胺后,将毒品分别捆绑于其本人及罗知佳的腰腹部。当日,二人欲分乘国际航班返回日本时,被大连机场安检人员发现,从鹈饲博德身上查获甲基苯丙胺1525.1克,从罗知佳身上查获甲基苯丙胺1011.8克。
2003年7月间,森胜男与入口猛雄(在逃)预谋走私毒品并从日本前往中国渖阳做前期准备工作。同月25日,森胜男与入口猛雄再次入境到达渖阳。同月29日,森胜男从毒贩手中获取毒品甲基苯丙胺。次日,森胜男将毒品捆绑于腰部,欲乘国际航班返回日本时,被渖阳机场安检人员发现,查获甲基苯丙胺1250克。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武田辉夫、鹈饲博德、森胜男走私、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武田辉夫的行为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鹈饲博德、森胜男的行为分别构成走私毒品罪,且走私、贩卖毒品数量巨大,应依法惩处。依照中国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田辉夫、鹈饲博德的死刑判决,以及渖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森胜男的死刑判决量刑适当,遂依法裁定予以核准。在被羁押和接受审判的全部过程中,武田辉夫等三人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有关待遇依法得到充分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极其严重,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中国社会公众普遍要求对这类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中国刑法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因此,对不同国籍的罪犯均应依法作出平等处理。中国法律在仍然保留死刑的同时,严格控制死刑适用,对危害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适用死刑,有利于震慑和预防毒品犯罪。
四名日本毒贩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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