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近300名政府机构人员通过保障房初审——保障性住房制度存在严重缺陷


  深圳近300名政府机构人员通过保障房初审
  ——保障性住房制度存在严重缺陷

任凌云  安乡县发展改革物价局

      首先,不能解决低收入者,尽管每年政府投入上千亿,每年建成保障性住房也就最多让5%低收入者有房住。使分到房的低收入者称为特权低收入者。
 
      其次,政策执行中容易产生腐败,立项开始到分配住房的各个环节都是腐败的温床。我就了解相邻的两个县,甲县只有乙县人口的40%,但是国家给予甲县的保障住房补贴是乙县的6倍。为什么?在资金下拨过程中雁过拔毛也不可避免。分配时需求者众,供给少,最后不可避免产生腐败。
 
      最后,就是没有任何腐败行为,这也是一个烂制度。执行起来行政监督成本非常高,最后1000亿元投入,有70%能够落到实处就是最高了。
       但是用一个什么制度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呢?就是把1000亿元通过低保系统平均地作为租房补贴发给没有住房低保户,就是全国有1亿人享受低保,每人每年也可以有1000元的租房补贴。
 
      当然低保制度也是一个烂制度,但是在普惠制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起来之前。还有重庆的新推出公房制度与保障性住房制度在运行机制方面没有本质,也是一个专门产生浪费和腐败的政策。真正能够解决中国人民住有所居的问题,只有本人在和谐共赢的房地产政策研》提出的普惠制自住房购置补贴政策才能解决。